趨勢|古鎮保護和利用:兩難?兩全?

趋势|古镇保护和利用:两难?两全?

古鎮是現代居民實際使用的活文物,它既是歷史的積澱,也是歷史的再現。

古鎮的保護與開發利用,與對自然生態、其他文物古蹟的保護和利用一樣,已經成為我們面臨的無法繞過也難以兩全的課題。

古鎮的保護須探討自身規律

北京旅遊學院教授劉德謙說,古鎮,也與別的人類文化遺存一樣,它的不可替代性、不可再生性(不能重複製造和再生);它的公共屬性(不論誰是創造者和保存者,在本質上都是歷史的積澱或結晶,因而應該視作人類共同的創造和共有的財富);它的代表性與重要性,差異性與無限性(既有著難以替代的代表性和重要性,同時其代表範圍和重要程度又各不相同,總體上的包羅萬象與豐富多樣,以及後代認知的階段性和無限性),所有這些都顯示出它作為人類共同財富的無比珍貴。

同時,又因為它是眾多的遺存單體的有機共生,因此決定了它在人類的遺產財富中,往往遠勝於其他各別的單體文物或遺址的價值。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就針對城鎮、街道、村落所具有的文化遺產的價值,針對其重大歷史價值或者革命紀念意義做出了規定,其中便明確地規定了有關保存文物特別豐富並且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者革命紀念意義的城鎮、街道、村落的命名、規劃與保護辦法。

然而,有一個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是歷史潮流,我們無法阻擋,古鎮和生活在古鎮的人們也無法阻擋。當人們為名城的破壞感到痛惜的時候,便更加珍惜這些得以倖免的古鎮。

古鎮之所以珍貴是因為它不同於一般的文物古蹟,它的最特別之處在於生活在其中的鮮活的生命。古鎮和世世代代生活在古鎮的人有著驚人的對時代變化的適應力,他們的互動共生造就了古鎮的彌足珍貴。

因此,當我們談論古鎮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時,我們首先要確保生活在其中的人的基本權利,他們也有改善生活、追求現代化便利的權利。如何兼顧個體發展和古鎮保護是我們面臨的首要問題。古鎮,不同於某些歷史建築或歷史園林的單體,它的環境保護是與單體保護同等重要的。古鎮的保護須探討它自身的規律。

劉德謙說,在當前倖存的古鎮已經不多,搶救性保護迫在眉睫,而眼下又拿不出錢來或者沒有人能夠拿出足夠的錢來進行搶救和保護的時候,旅遊利用,不失為是對古鎮保護的一種最佳方式,或者它正是當前對少數倖存的古鎮的一種最最及時的搶救。

源於“利用”的“保護”

古鎮旅遊已成為當今旅遊發展的主要旅遊形態之一。周莊開啟了古鎮旅遊的先河,在1984年開展古鎮旅遊。進入上世紀90年代後,由於受到周莊旅遊的影響,江浙一代也紛紛走上古鎮旅遊的道路,開啟了“旅遊興鎮”之路。

古鎮旅遊業就業容量大,就業門檻低,包容性強,對不同類型、對不同層次的勞動力都有需求,既需要一些高學歷、高知識的人才,更多的是需要簡單技能的普通勞動力,能夠有效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當一個古鎮的旅遊充分開發起來的時候,經濟相應地發展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會提高。

然而,在古鎮旅遊開發的初期階段有的古鎮走入了“先開發,後治理”的怪圈,對古鎮資源進行了無序開發,致使大量無法再生的旅遊資源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只顧眼前利益,忽視了旅遊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旅遊開發和旅遊活動會不同程度地損害旅遊業賴以存在、發展的生態環境和旅遊資源。有些古鎮在發展的過程中過分強調了經濟的突出作用,受市場經濟的影響,原本濃厚的文化氣息趨向商業化、商品化。在那裡根本就感受不到一點濃厚的歷史文化,反而讓人感覺像是在喧囂的城市一樣,於是古鎮的旅遊休閒的功能完全被商業的功能替代了。

此外,古鎮在開發新產品的同時,受到異域文化的衝擊和同化,這樣古鎮的地方文化的獨特性就被削弱了,喪失了其傳統的特色,與其他形式的旅遊無異。

他們忘了最重要的一點:古鎮的經濟價值只是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衍生物。

古鎮是介於城市與鄉村的人類大型聚居地,古鎮的空間佈局,是古鎮歷史遺存的精髓,所以在保護上更需要精心又精心。劉德謙建議,為了實現嚴格認真的保護,也不妨效法生態保護區的三個區域(核心區、緩衝區、實驗區)的辦法,把它分為三個不同的層次,以便居民在安排自己生活改善和其他合理利用時能夠更好地把握分寸。

古鎮旅遊開發保護和古鎮持續發展是相互依存的,沒有古鎮保護就沒有旅遊吸引物。我們既不能脫離國家和地方的現有條件、水平和需要,離開經濟建設和旅遊業發展,單純強調古鎮資源的保護;又不能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忽視對古鎮資源的保護,更不能以犧牲文物和環境為代價,去換取一時的經濟效益。

古鎮旅遊業是一個資源產業,是一個依靠資源享賦和社會遺贈的產業。保持優良的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是古鎮旅遊業賴以存在和發展的重要根基。

古鎮的旅遊產品開發應該體現當地的文化特色和風俗習慣,展示當地的民眾的生活氣息和鄉土特色,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古鎮旅遊的樸實,同時還能造成地方文化、經濟以及社會各個方面的神秘感,產生區域的旅遊動機,從而吸引更多的客源。

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談及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相互促進的關係時說,發展旅遊業應該說是可以的,比如說麗江是歷史文化名城,平遙也是歷史文化名城,原來都很貧困,現在都好得不得了。發展旅遊是絕對應該的,但是有一條不能過度,過度了,反過來就會成為破壞。

首都經貿大學研究生李曉豔說,所謂古鎮旅遊的可持續發展,是指充分考慮旅遊與自然資源、社會文化和生態環境的相互作用和影響的前提下,把古鎮旅遊開發建立在生態環境承受能力之上,努力謀求旅遊與自然、文化和人類生存環境的協調發展,並福及子孫後代的一種經濟發展模式,其目的在於為旅遊者提供高質量的感受和體驗,提高古鎮人民的生活質量,並切實維護旅遊者和古鎮地人民共同依賴的環境質量,是一種在迴歸和享受歷史的過程中學習和接受古鎮的特色,並且承擔保護環境和發展當地經濟的旅遊活動。

要關注保護的可持續性

古鎮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不是被動的保護,謹慎細微地留給後人享用,而是應當在現有的經濟,技術條件下,適度開發這些資源,促進區域社會,經濟發展,促進人類文明的進步,隨著經濟、技術條件的逐步發展,更加有能力對自然、文化資源進行開發。

與完善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相對應的是嚴格的法律措施和保護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明確了文物工作的方針: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

謝辰生表示,要發展旅遊,而且旅遊跟文物必須密切地配合,這樣是雙贏的局面。既有利於文物保護,也有利於發展旅遊;如果不正確認識有可能變成兩不利。一定要掌握一個度,不能超越這個度,不能破壞,只有在不破壞的情況下才可以搞旅遊。合理地安排在保護基礎上的旅遊利用,不失為是對古鎮保護的多種方式中最佳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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