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達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獨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崇達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2018年9月27日收到獨立董事肖志興先生遞交的辭職申請。肖志興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職務,同時一併辭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由於肖志興先生辭職將導致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人數少於董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一,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肖志興先生的辭職申請將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獨立董事後生效。在此期間,肖志興先生將繼續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公司獨立董事、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提名鍾明霞女士作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鍾明霞女士簡歷詳見附件。

獨立董事候選人鍾明霞女士的有關材料尚需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後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崇達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鍾明霞女士個人簡歷

鍾明霞女士,1964年1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專業,博士學歷,教授。英國蘭開夏中央大學及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1990年至1993年任職於中山大學法律系;1994年起至今任職於深圳大學法學院,2003年起擔任教授。現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眾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目前擔任上市公司欣旺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萬東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

鍾明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任何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任職要求。鍾明霞女士已取得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