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利津這些區域車輛將禁行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緩解城區道路交通壓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在我縣城區的部分區域,對車輛實施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如下:

一、禁行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中型及以上載貨汽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

二、禁行區域及時間:G220以北(不含G220),津一路以西(含津一路),S316西外環路以東(不含S316西外環),永莘路以南(不含永莘路),以上區域內實行全天禁行。

三、禁行車輛因特殊情況確需在上述禁止通行路段行駛的,應當事先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審查,並辦理城區道路通行證,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駛。運輸建築垃圾、生活垃圾等散裝和流體貨物的車輛經過主城區時,必須進行封閉、對車身清理,牌照、放大號要清晰可見,不得遺撒、揚塵。

四、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公安局、縣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五、原通告與本通告相牴觸的,以本通告為準,本通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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