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藏私房錢被發現,夥同哥哥掐死妻子,向廠方索賠露馬腳

怎樣經營一段婚姻,對現代男女來說還真是一個難題。但是無論再難,也不是剝奪對方生命的理由。近日,發生在福建省石獅市的一起故意殺人案終審判決,殺人兇手鄭強(化名)哥倆最終被繩之於法,細品案情引人深思。

男子藏私房錢被發現,夥同哥哥掐死妻子,向廠方索賠露馬腳

今年41歲的兇手鄭強是貴州省正安縣人,小學畢業後就出門打工,剛開始他在一家餐館當門童,每個月只有600多塊錢的收入,但相對於當時的水平,也比在老家種地強。隨著年齡長大,他自學了機械修理技術,並隻身來到福建石獅市一家機械廠打工,經過多年奮鬥,他成為廠裡為數不多的技術調試員,薪水也是平常打工仔的數倍,2014年他還買了車,很多家鄉人都以他為傲。

鄭強和陳小燕(化名)的婚姻始於2001年,陳小燕是石獅本地人,曾有過一段短暫的婚姻,經人介紹後,鄭強入贅陳小燕家中。後來陳小燕相繼生育一子一女,一家人就搬到鄭強所在機械廠宿舍居住。陳小燕對鄭強管得很嚴,鄭強的全部工資收入都要交給她,零用錢得問她要,還要將用錢情況告訴她。考慮到兩個孩子,鄭強一直隱忍。

時間很快到了2015年,孩子也逐漸長大,當年7月的一天,陳小燕在搜鄭強口袋時發現多了200元,這一下陳小燕像是發瘋了一樣,拼命的罵鄭強,並質問鄭強藏私房錢準備幹嘛,是不是要在外面找女人。無法忍受的鄭強回了兩句嘴,更遭到陳小燕責罵,陳小燕還一氣之下搬到自己工作的某五金廠員工宿舍居住。

鄭強多次打電話給陳小燕賠罪,並開車去接陳小燕,但均遭拒絕。後來去的次數多了,陳小燕又對他進行辱罵,還說“要嘛是我死,要嘛是你死”這樣的話。這讓鄭強十分難受,感覺陳小燕是想要弄死他。想到自己是個外來漢,多年來一直委曲求全,卻依然得不到陳小燕的真心和溫柔以待,一時間萬念俱灰,不如先下手為強,弄死陳小燕這個潑婦算了。

經過謀劃,鄭強覺得自己身材瘦弱,想弄死胖胖的陳小燕有難度,必須有人幫忙才行,於是打電話給自己身在貴州的哥哥鄭飛(化名),說自己想搞死陳小燕,問哥哥願不願意幫忙。鄭飛二話不說,表示兩人是兄弟當然幫他。鄭強問哥哥會不會後悔,鄭飛回答不會。於是鄭強幫鄭飛訂了從貴陽到晉江的機票。

鄭飛到晉江機場後,鄭強開著自己的小轎車先帶鄭飛吃飯,在車上鄭飛還一直問鄭強是不是真的要殺妻,真的不後悔。鄭強說,這個婆娘都說要弄死我了,我還能怎麼做,反正事情我一個人承擔。隨後鄭強給了鄭飛幾百元錢。次日凌晨,鄭強載著鄭飛來到五金廠門口,等了約半個小時,看到廠裡沒有什麼人出入,鄭強將鄭飛帶進陳小燕宿舍。

男子藏私房錢被發現,夥同哥哥掐死妻子,向廠方索賠露馬腳

這時候陳小燕還沒有休息,看到哥倆進來,斜靠在床上也不答話。兩兄弟站在床邊,鄭強說來接她回去,但遭到拒絕並說要和鄭強離婚。這時候鄭飛進行勸說,但陳小燕態度很堅決,喝令二人出去,並說再不出去就打110報警,隨後真的拿起電話打了起來。鄭強見狀急忙進行攔阻,陳小燕就趴在床上。

這邊鄭飛誤以為鄭強開始動手了,就上前從後面伸手掐住陳小燕的脖子,並將她的頭按在枕頭上。鄭強見狀上前一隻腳在床邊,另一條腿跪壓在陳小燕腰部,雙手按住陳小燕的雙手手腕。只見陳小燕一直掙扎,嘴巴發出嗚嗚的聲音。鄭飛掐了兩三分鐘後,見陳小燕不動了,就鬆開對鄭強說“我走了”,就離開了。

這時鄭強有點後悔,立即將陳小燕翻過來看,只見陳小燕眼睛睜著眨了兩下,然後再也不眨了就一直睜著,嘴巴張開往外呼氣,過了兩三分鐘,看到陳小燕還是這種狀態,鄭小強就偷偷溜出了宿舍,回到機械廠自己住的地方。呆了幾分鐘後,鄭強越來越後悔,就趕緊把兩個小孩叫醒,一起來到陳小燕宿舍,準備把陳小燕送去急救。

據鄭強大女兒回憶說,當天晚上大概3點多了,爸爸開房門進來,很著急的說媽媽肚子痛,讓我和弟弟快點起床,一起過媽媽那邊。爸爸開車帶我們過去,中途還說媽媽給他打電話問止痛片在哪裡。到了媽媽宿舍,我發現媽媽正面朝上躺在床上沒蓋被子,腿放得很直,披頭散髮的,臉色很白嘴唇很紫,眼睛是閉著的,手腳有很多地方也是紫色的,不會說話沒有反應。

後來鄭強將陳小燕背下樓,用車載至石獅市醫院,經過搶救醫生告知陳小燕已死亡,鄭強通知了陳小燕父母到醫院,並號啕大哭,說自己沒能照顧好陳小燕,真是該死,陳小燕父母萬般無奈下也只好接受了這樣的事實。不一會兒,鄭強的小兒子說肚子痛,鄭強又將小兒子帶去看病開藥,隨後就開車前往五金廠。

五金廠管理人云某證實,我們是第二天一早接到陳小燕死訊的,9點多還派相關人員到醫院進行了看望,鄭強說陳小燕是肚子痛死亡,還要求廠裡出安葬費,並給予相應的賠償,但當時沒說數額。當天下午鄭強就到廠裡來了,要求廠裡賠償20萬元,由於賠償事宜沒有解決,鄭強就在廠裡坐了一會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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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某等人覺得十分蹊蹺,感覺鄭強沒有積極處理陳小燕後事,而是直接到廠裡來索賠,其中肯定有事。於是調取監控進行查看,發現陳小燕死亡當天凌晨0時40分左右,鄭強和一穿白色上衣男子進入宿舍樓;2時53分,鄭強獨自下樓開車離開;3時17分左右,鄭強帶著兒子、女兒從車上下來,進入宿舍樓;3時23分左右,鄭強揹著一個女的下來放到車上,兩個小孩也下來,後一起上車走了。

這些情節,讓雲某覺得陳小燕的死肯定有問題。晚上22點左右,鄭強又帶著兩個孩子來到五金廠,堅稱陳小燕打電話給他要止痛片他才過來,並辯稱凌晨之前自己根本沒有來過廠裡。廠方跟鄭強說已經報警了,讓他等下自己跟警察說。過了一會兒,警察來了,鄭強說要送小孩去看病,為防止鄭強逃逸,廠方派出保安和鄭強一起帶小孩去診所。

後來鄭強借口要送兩個小孩去機械廠宿舍休息,讓保安在車上等,隨後乘機偷跑,手機也關機了。鄭強先是一整晚在寶蓋山下的路邊徘徊,早上下雨了就躲在路邊的公交車站,看到警車就躲在馬路後面的架子下面,但這樣的時光並沒有多久,在石獅市四處躲避的鄭強還是被抓了,不久後鄭飛也在貴州落網。

2017年11月,鄭強、鄭飛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當地法院審理後判決鄭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鄭飛被判處無期徒刑。宣判後,兩人不服提出上訴。鄭強的理由是,本案並非預謀殺人,而是雙方爭吵時,陳小燕先用錘子打人,自己才失去理智,情緒失控,事情發生後,自己也極力搶救,屬於犯罪中止。陳小燕長期對自己實施家暴,還有婚外情,存在明顯過錯,自己有可能罹患抑鬱症,需要鑑定。而鄭飛稱自己是從犯,量刑過重。

2018年2月底,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法院認為,一審認定鄭強、鄭飛共同殺害被害人陳小燕事實清楚,證據充足,來源合法,證據間可相互印證,可以作為定案根據,應當予以認定。關於被告指稱陳小燕有婚外情,在家長期對被告實施家暴的訴辯理由,經查未能得到相關證據印證,缺乏事實依據,因此不能成立。同時被告提出因受刺激致情緒失控而殺人,無其他證據印證,因此不予採納。

經過控辯雙方几輪交集,最終二審法院認定鄭強、鄭飛有預謀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予以嚴懲,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當予以維持。(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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