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回家發現妻子被拐賣,糾纏人販25年致其心理崩潰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骨肉分離,拐賣人口歷來就被人們所痛恨。近日,湖北一宗25年前的人口拐賣案終於塵埃落定,窮其半生尋找被拐妻兒的崇陽縣男子鄭大和(化名)終於等來正義審判,人販子王仁(化名)被繩之於法。

鄭大和原本有個幸福的家庭,雖然生活不寬裕,但妻子勤勞能幹,並生育有三個兒女。可在1992年10月,時年35歲的鄭大和在燒山種地時不慎引燃山林,被刑拘三個多月。就是這段日子,讓他後半生在和親人的生離死別中度過。

男子回家發現妻子被拐賣,糾纏人販25年致其心理崩潰

鄭大和被拘後,家裡頓時少了頂樑柱,妻子張小燕(化名)整日以淚洗面,一門心思想走偏門將鄭大和救出來。1993年3月,已經觀察張小燕几個月時間的同村男子王仁來到鄭大和家,告訴張小燕說可以帶她到武漢去騙錢,騙到錢後就可以把鄭大和贖出來,還讓張小燕帶一個孩子。

正在茫然無計的張小燕聽王仁這麼說,彷彿看到一絲希望,居然信以為真,於是就將兩個大點的孩子託給婆婆照顧,自己帶著只有兩歲的小兒子鄭小軍(化名)跟王仁離開了村子,同行的還有位李姓男子。

由於不識字,後來張小燕才知道自己已經被帶離湖北,到了安徽定遠縣。王仁帶了兩名男子讓張小燕選擇,張小燕選擇了時年35歲尚未結婚的男子江某,王仁收了2400元錢後就走了。張小燕因為怕自己騙人被發現,沒敢用真名,而是給自己和兒子都用了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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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十多天後,鄭大和被釋放了,當他回到家後發現妻兒失去了蹤影,而自己年邁的老母親根本說不清楚,焦急萬分的鄭大和四處尋找,最終鄰居告訴他,張小燕和他的小兒子被王仁帶走了。於是鄭大和找到王仁,並將他扭送到派出所,派出所還做了筆錄,但王仁抵死不承認自己拐賣了張小燕母子,並稱自己將他們帶到武漢就失散了,還答應幫鄭大和找回妻兒。

可是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此後鄭大和多次找到王仁催促找人,但王仁一直避而不見,因為鄭大和一再糾纏,王仁惱羞成怒,還將鄭大和打成輕微傷,鄭大和還將王仁告上法庭,後經當地派出所調解,賠了鄭大和800元錢。

此後鄭大和一邊務農一邊查找妻兒下落,直到2000年,有人告訴鄭大和其妻兒有可能在安徽定遠縣,於是鄭大和找到當地派出所一起到安徽查找,但沒有找到。2000年下半年,鄭大和向有關部門遞交了控告信,控告王仁拐賣婦女。但因為沒有證據,始終定不了王仁的罪。

但鄭大和尋找妻兒的決心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淡化,他始終堅信王仁一定知道自己的妻兒的下落。隨著法治進程不斷進步,對拐賣人口行為的懲處力度不斷加強,王仁終於頂不住壓力,放下了心中的防線,於2017年4月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承認了拐賣包括鄭大和妻子在內的多名婦女的事實。2017年9月,王仁被逮捕羈押。

2018年4月,當地法院對王仁拐賣人口案進行審理,檢方提交了相關書證、證人宋某、張某、丁某河、廖某、江某等人的證言,被害人吳某、孫某、張小燕的陳述,被告人王仁的供述與辯解,辨認筆錄等證據。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以獲利為目的拐賣婦女,其行為觸犯了法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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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被告人王仁以營利為目的拐賣婦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案發後,王仁投案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王仁拐賣吳某、張小燕的時間在1993年以前,根據相關法律舊兼從輕的原則,依法判決被告人王仁犯拐賣婦女罪,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令人欣慰的是,人販子王仁終於經受不住良心的譴責,最終投案受到應有的懲處。雖然如今拐賣婦女兒童行為逐年減少,但依然不敢掉以輕心,人販子為了利益,其騙人手段也在不斷翻新,讓人防不勝防。防拐打拐,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人人出力才能有效遏制。(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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