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區:確保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針對這次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對標照單全收,堅決整改落實,確保紀律處分決定及時準確執行到位。”近期,耀州區紀委監委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區已審結黨紀、政務(政紀)案件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杜絕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退休人員“帶薪羈押”等現象,促進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一、細查閱。會同組織、人社等部門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本級自辦案件的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了自查,查閱是否將處分決定按規定時間送達相關單位及本人;查閱是否將處分決定按規定在適當範圍進行宣佈;查閱是否將處分決定及時歸入受處分對象組織人社檔案;查閱是否按規定確定年度考核等次;查閱是否按要求調整工資、職務、退休待遇等。

二、回頭望。黨的十八大以來,耀州區紀委監委堅持把監督挺在前面,突出監督重點,精準監督措施,不斷提高監督效能,十八大以來區本級自辦違紀案件給予紀律處分152人次,涉及重處分12人次。本次檢查以發現問題為導向,不遮掩、不迴避、不敷衍、不拖延,邊查邊糾,有錯必糾,確保問題整改見底見效。

三、嚴監督。“我們是耀州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工作人員,你單位孫某某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從即日起30日內要向其所在的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本人宣佈該處分決定。按照相關規定,孫某某在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這是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工作的一個縮影。今年來,區紀委監委把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作為監督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拿出實策,做出實效,堅持跟蹤監督、定期檢查、逐環節落實相結合的方式,及時督促相關單位嚴格執行紀律處分決定,同時對工作開展不力、整改不到位、屢糾不改的予以嚴肅追責。(耀州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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