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風險交叉難控,李東榮提「五位一體」治理方案

“建立完善多層次金融科技治理體系,是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有力抓手,是促進金融科技健康發展的客觀需要,具有重要而緊迫的現實意義。”——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常務理事、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

金融科技风险交叉难控,李东荣提“五位一体”治理方案

建立完善多層次治理體系

促進金融科技健康發展

by 李東榮

金融科技作為新形勢下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的產物,正在給金融功能的實現形式、金融市場的組織模式、金融服務的供給方式帶來潛移默化的影響,為現代金融體系注入了新活力,為解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提供了新手段。但同時也要看到,金融科技尚處於不斷髮展成熟過程中,其在供給主體、客戶群體、金融風險、創新實踐等方面呈現出一些新的特徵,帶來了一些新的挑戰,需要各界深入思考並有效應對。

第一個特徵是供給主體的多樣性。隨著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金融業分工日趨市場化、專業化、精細化,金融產業鏈和生態圈不斷拓展。在金融科技領域,供給主體既包括通過科技創新推動金融服務轉型升級的傳統金融機構,也包括運用數字技術跨界開展金融業務的互聯網企業,還包括為金融機構提供技術外包和配套服務的金融科技公司。同時,這些機構在賬戶、渠道、數據和基礎設施等方面的關聯性和交互性不斷增強。在這種情況下,金融科技供給主體金融屬性和科技屬性的邊界變得日益模糊,給側重於機構監管的傳統金融監管方式帶來挑戰。

第二個特徵是客戶群體的長尾性。依託高效、泛在的網絡基礎設施,金融科技有助於降低金融服務的門檻和成本,使金融服務下沉至傳統金融機構之前覆蓋不到、服務不夠的長尾客戶,從而提升金融服務普惠性。但同時也要看到,這些長尾客戶金融知識較少,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相對薄弱,容易形成“只看收益、不看風險”的非理性投資理念,加大了合格投資者管理以及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難度。

第三個特徵是多重風險的交叉性。金融科技並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功能和風險屬性,而且在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條件下,金融科技活動更容易產生業務、技術、網絡、數據等多重風險的疊加效應,以及風險擴散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從而增大了風險防控和安全保障的難度。此外,由於數字技術的深度應用,金融科技還可能帶來第三方依賴、算法黑箱、責任主體模糊等傳統金融風險之外的一些新型風險隱患,提升了金融科技風險構成的複雜度。

第四個特徵是跨界融合的複雜性。當前,中國乃至全球信息化已經進入了全面滲透、跨界融合的新階段。隨著數字技術創新迭代週期縮短,金融業務流程不斷調整優化,金融產品上線交付速度加快,不同類型金融資產的轉換更加便捷高效,金融活動的實時性和不間斷性越發明顯。這些變化使得傳統分業分段式監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下降。

金融與科技融合發展是大勢所趨,也是中國加快建設現代金融體系的機遇所在。面對金融科技帶來的一系列新機遇和新挑戰,我認為,應充分運用現代治理理念,依託政府、市場和社會在內的多元治理主體,按照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建立完善法律約束、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機構內控、社會監督“五位一體”的多層次金融科技治理體系。

第一,嚴格法律約束。從全球經驗看,按照業務實質和法律關係,將金融科技活動納入相匹配的法律制度框架,是各國普遍做法。從中國情況看,應充分利用和嚴格執行現有法律法規,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將金融科技活動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減少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地帶”。同時,結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安排,考慮對專項整治中經過實踐檢驗、取得較好成效的規則要求和機制安排予以制度化、長效化,並研究規範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補齊可能存在的制度短板。

第二,強化行政監管。金融科技的監管既要體現傳統金融監管的延續性,又要體現信息化時代的適應性。應貫徹落實“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的基本要求,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以及中央和地方監管的統籌協調,實施穿透式監管和一致性監管,推動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協同發力,形成對金融科技風險全覆蓋的監管長效機制。同時,積極探索和借鑑監管科技、監管沙箱等新手段、新模式,充分利用數字技術改進金融科技監管的流程和能力。

第三,加強行業自律。金融理論和實踐表明,行業自律具有貼近市場和會員組織的優勢,能夠降低政府市場之間的溝通成本,建立具有市場約束力的自律懲戒機制,從而形成對行政監管的有機配合和有力支撐。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自成立以來,按照“服務監管、服務行業、服務社會”的職責定位,牽頭組織行業力量,共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統計監測、信息披露、信息共享、標準規則、投資者保護等工作,督促引導從業機構合規審慎經營,增強投資者金融素養和風險防範意識,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

第四,做好機構內控。所謂風起於青萍之末。金融發展史上那些影響巨大的金融危機或風險事件往往都是以一個機構、一個部門甚至一個崗位的問題為最初的導火索。因此,從業機構應築牢金融科技治理的第一道風險防火牆,持續提升風險防範的意識,加快培育合規文化,切實改進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抓緊完善全面風險管理安排,使金融科技創新可能帶來的各類風險始終處於可管、可控、可承受範圍內。

第五,深化社會監督。應提高投訴、舉報等渠道的便捷性和可獲得性,完善有獎舉報等正向激勵機制,鼓勵法律、會計、評級等中介機構開展專業監督,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金融科技治理的積極性。同時,以低收入人群、農民等金融服務中的弱勢群體為重點,注重在理財諮詢、購買產品等可教育時刻,分類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提高社會整體金融素養和監督能力。

建立完善多層次金融科技治理體系,是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有力抓手,是促進金融科技健康發展的客觀需要,具有重要而緊迫的現實意義。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願意與監管部門、市場機構和社會各界加強溝通,共同努力,推動金融科技在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金融科技風險交叉難控,李東榮提“五位一體”治理方案

本文系李東榮在由CF40和金融城舉辦的第三屆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會上發表的主題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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