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男童遭家暴致死,生前曾對老師說「可以抱抱嗎」,對此你怎麼看?

過妄所著


說實話,對於這對禽獸不如的男女判刑過於輕了,對於這樣的人,讓他們償命都不為過,他們妄為父母,尤其是該男子,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能加入虐待孩子的行列,還美曰其名為教育孩子,這是教育嗎?活活將七歲孩子活活打死,孩子毫無一點疼愛,一個七歲的孩子啊,看的讓人憤怒,痛心,那句生前給老師說的:“可以抱抱嗎?”我作為局外人,哭了,為這個可憐的孩子,可是這對禽獸不如的父母卻只判了十年半和十二年半。

筆者痛心,他們的罪惡罄竹難書,萬死難辭其咎,他們根本不配為人,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可是這對狗男女是怎麼對待一個七歲孩子的?開水燙,鐵管毆打,這是古代對待犯人的酷刑啊,他兩用到了一個孩子的身上,說他們心理變態都是輕的,無法用語言來形容這對狗男女,他們毫無人性可言,已經失去了為人的資本。


這樣的人苟活於人世,那就是對人世間的汙染,他們活著就是糟蹋糧食,死了埋都浪費土地,他們心如蛇蠍,筆者對於這對男女的憤怒無以言表。

可憐的那個孩子,知道自己會被活活打死,在身前給老師那樣說,我不知道那個老師看到這個案件會不會愧疚,如果孩子當初說“可以抱抱嗎”的時候,老師多一點關心,或者細心一點或許那個孩子還有一線生機,可是或許出於許多原因,老師並沒有那樣做,筆者沒權利怪那個老師,就是不忍心。

一個人心理變態扭曲,兩個人都是這樣,那這兩個人到一起勢必會造成不可想象的事,在這樣的人眼中,或許他們認為那種虐待心裡會有快感,他們的眼中,生命如草芥。可是他們的生命卻並沒有像那個孩子一樣,還依舊苟活在人世,這樣也好,讓他們永遠都活在這件事情的陰影之中。

人作孽啊,這對禽獸不如的男女,不知道他們心裡還有什麼想法,不求他們能悔恨,只求他們能一直煎熬痛苦著,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贖罪。孩子,走好,天堂沒有痛苦,沒有虐待,願來世你能投胎得到父母的愛,活的快樂些。


珞珈評論社


又是一例虐待兒童事件,而且,這次更嚴重,直接將7歲的男童虐待致死。而參與虐待的嫌犯之一竟然是孩子的親身母親,可恨!

事發臺灣,一名27歲的吸毒女子離婚後,帶著7歲的兒子與現男友同居。兩人均對孩子有虐待行為,用鋼管抽、用開水燙、用手機架砸,拳打腳踢更是常事。由於孩子極度缺乏父愛和母愛,曾在學校對老師說:“可以抱抱嗎”.可見這個可憐的孩子遭遇了一個何其狠毒的母親,連個簡單的抱抱都沒給過孩子。

這對狠心的男女只會讓這個7歲的孩子幹活、做家務,稍不如意便虐打孩子。因有一次沒做家務,二人便持鋼管對孩子進行毆打。之後讓孩子睡廚房地板,第二天見孩子自己爬到了床上睡,男友便拿手機架狂砸小孩,小孩不服氣,男友又殘忍用滾燙的開水澆灌孩子,孩子被燙的尖叫,而其母親看到後,非但沒阻止,反而幫助一起燙孩子。當晚,孩子便奄奄一息,送到醫院已死亡。

二人最終被警察逮捕,女子被判刑10年,男子被判12年。

這樣的事情簡直人神共憤,一個活蹦亂跳的7歲男童,就這樣被兩個變態男女活活折磨死。

原本,孩子是媽媽的心頭肉,正常的媽媽都會用生命去疼愛、保護自己的孩子。而這個27歲的媽媽,卻視孩子如洩憤的工具。非但沒有給孩子母愛,還對孩子下狠手摺磨。儘管她有吸毒經歷,但其虐待孩子的行為不僅僅是因為吸毒,也許在吸毒前的某個時候,其心理已經扭曲。只是吸毒加劇了她的暴力傾向。

而那個暴虐的男友之所以敢拿孩子撒氣,主要原因在於,作為母親的都不維護自己的孩子,便縱容了男子對孩子施暴,兩個人可謂是臭味相投,同樣沒有人性。

其實,諸如此類的一部分離異再婚家庭中,帶孩子的一方如果對自己的孩子不夠重視,那婚姻中的另一半多數情況也不會對這個孩子有多好,甚至會虐待。因為人有一個心理,如果連你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親骨肉,那別人更美義務去在乎。從而,往往會導致孩子身體或心理上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

此類事例其實時有發生,主要責任在於孩子父親或母親的不負責任。這樣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也不應該生孩子。

對於至近親人傷害孩子的行為,應該加重懲罰,這樣才能對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減少虐待兒童事件的發生。

大家覺得對這兩個狠心男女應該做出什麼樣的懲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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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年僅7歲,卻遭遇這樣的對待,看了下女子有吸毒前科, 而且打人還真不是親媽的男朋友慫恿,還是她自己聯合自己男朋友,毆打自己孩子,又是開水燙,又是鋼管打,用腳踹。

而理由是孩子沒有做家務,當時經過檢查,男童全身多處新舊瘀傷,臉部、前胸和腹股溝處有15%二度灼傷,最終因腹腔出血、內臟破裂,導致出血休克死亡。

可以說這樣殘忍的手段,在很多人眼裡死刑都不為過,十年多還覺得判少了。

但這是發生在臺灣的案件,他們的司法系統和我們是有差別的,中國內地也經常發生虐童事件,那麼這些最終被發現的虐童案件,在中國內地地區判刑結果如何呢。

案例一,這個孩子每天是被栓廁所裡,一天吃一頓,做家務,毆打,用煙燙。用針扎


女孩眼睛被打的都睜不開了

但最終判刑結果,一個兩年,一個一年六個月。

案例二,長期被毆打,傷口還撒鹽,兩年?

案例三

給你們看看孩子的傷


案例四


個人認為,我國關於兒童虐待,可以說一言難盡,一方面虐待罪,依然屬於親告罪,也就是你必須自己去起訴告對方,除非重傷或者死亡,公訴機關才會介入。

但是我們知道,作為兒童年幼,有什麼能力反抗自己的父母。

尤其如果他所處的環境,就是大家都不願意管閒事時,更是如此,他面臨的狀況是孤立無援沒人救助。

所以我希望如果你發現誰家在虐童,能不能主動舉報也好,報警也好,但另一個問題來了,我國家暴,包含虐童這塊,能夠剝奪撫養權的都少之又少,更別說其他。

我舉例的這些行為,一個人可以對自己親身孩子下毒手,這種人的心腸,幾個月?孩子受傷的是肉體嗎,這輩子都是陰影,很可能就毀了。

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在國外哪怕父母是失責,比如看手機,孩子出意外,都會被判刑,在中國雖能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但是實際上基本沒有父母會因為自己失誤導致孩子死亡,最終判刑

我真心希望我們的孩子能夠活在一個更安全更有愛,至少更能夠獲取到幫助的環境裡。


廖彩琳律師


當七歲的他對老師說:可以抱抱嗎?那種對愛,對溫暖的渴望已經讓我淚目了。


事件大概:臺灣新北市27歲有吸毒前科的女子與同居男友自去年四月份起,因為7歲的孩子不服從管教,經常毆打孩子,男孩經常帶著傷勢上學,因為缺乏關愛,曾對老師說:我可以抱抱你嗎?

去年六月份,男童因為沒做家務,被女子和男友持鐵管毆打,罰睡廚房,隔天看到男孩回房間睡,男子持手機自拍架狂砸男童,令男孩擦地板,男童不從,男子用滾燙的開水澆淋。男童嚇得尖叫,女子看到後不但沒制止,還幫著男子用熱水燙孩子,狠心的二人當晚發現孩子奄奄一息,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一審判處女子10年半,男子12年,之後二人上訴,高等法院26日二審維持原判,可上訴。


詩詞公寓觀點:都說虎毒不食子,可偏偏這位女子而且孩子的親生母親,卻在做著連畜生也不如的事情,多次毆打親生兒子,手持鋼管,並且和同居男友一起毆打,你下手的時候怎麼就不想想,這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是自己親生孩子啊!

這種喪心病狂令人髮指的禽獸行為,嬸可忍叔不可忍,在我內心衝滿憤怒的同時,我打心眼裡為這位男童感到悲哀,是老天那天睡著了嗎?才讓孩子託生在這樣一個惡毒婦人的家裡?當孩子看到別的孩子的父母對自家孩子無處不在的愛和溫暖的時候,他卻只能伸出自己的小手對著老師說,老師,你可以抱抱我嗎?難以想象孩子的心裡是多麼的缺乏溫暖和愛。此時此刻,我的眼淚已經不由自主的打溼了我的臉頰。

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個人真的無能為力,除了為孩子流淚之外,只能在這裡默默的為孩子祈禱,走吧走吧,天堂裡沒有打罵,天堂裡有你需要的愛和溫暖。

喜歡就加個關注謝謝。


詩詞公寓


看完淚目!孩子,願天堂沒有家暴,願你下輩子能遇到疼愛自己的父母

每次看到的這樣的新聞,都是悲憤交加的、難以抑制感情的:當孩子來到這個世上,本是父母的心頭肉,是愛情延續的結晶,可是我們還是會看到各種家暴兒童、虐待兒童的新聞,而這些下毒手的有親生父母,當然更多的是後媽、繼父!

親媽、後爸做的種種行為更為狗血

新聞中的這個兒童,很不幸,在很小的時候媽媽就和爸爸分開,年輕的媽媽玩心更大,對孩子的關愛很少,後來和李姓男人認識後,更是對小男孩不管不問,兩人一起吸毒一起瘋樂,再後來就開始動手虐待、家暴男孩。孩子每次都是帶著傷去學校,有一次更是對著老師說:你能抱抱我嗎?最終,男孩沒有熬過親媽、繼父的毒打,離開了這個讓他感到冰冷和絕望的世界。

其實,這個家庭本就是個指令破碎、不健康的家庭,婚姻的不幸讓這個女人幾近瘋狂的喪失了母愛,和後來的男人同居更是墮落、喪失人性。

他們家庭反映出來的現象,生活中的其他案例比比皆是:

重組家庭的關係本就十分的敏感

一提起後媽、繼父,很多人產生這樣的念頭,文學、影視作品中後爸、後媽、後奶奶、後爺爺的壞形象就冒出,現實生活中他們有人確實就是那樣的品性很壞!其實真的想說,不要以為孩子因為家庭的不完整就一定要為孩子組建一個家庭,這樣的想法太過於狹隘,也不要為了個人自私的感情寄託為理由將不幸隨手帶給孩子。如果你能保證孩子日後的幸福、處理好重組家庭的關係、整個氛圍是和諧的情況下,大可組建,如果不能的話,真的不建議再給孩子帶來雙層的傷害,甚至是危機到了孩子的生命。

生而不養,何為父母?不管怎樣的理由,怎樣的原因,我們都要認真、負責的撫養好自己的孩子,給孩子應該能享受到的父愛和母愛!


如意島會理財


可憐的孩子!

攤上這樣一個變態的狠毒的娘,這孩子算是倒了八輩子黴!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新北市一27歲女子夥同其男友對自己7歲的兒子實施暴虐,多次用熱水燙、鐵管抽打等,致使孩子內臟破裂出血不治身亡。而打孩子的理由竟是:孩子不做家務。多麼狠毒的一個母親!多麼可惡的一對狗男女!

一個7歲的孩子,年幼體弱力小,正是剛背上書包進入學校的學童,即使上學放學也要靠家長或老師接送,能做什麼家務?有哪個為父為母者捨得讓孩子去做本該大人做的家務?可是這個狠毒的娘竟逼著孩子每天必須做家務,孩子稍有怠慢便會遭致一頓毒打。到最後這位母親自己打都覺得費勁,又叫其男友一塊用熱水燙、鋼管抽打孩子。可憐一個7歲的兒童就這樣慘死在親生母親和其男友的暴虐之下。真是令人悲憤交加!為孩子的死而悲,對這個蛇蠍之心的女人及其男友恨得牙癢!

據悉,這個女人有吸毒前科。由此可以判斷這是一個病態的不正常的女人。虎毒不食子,做為親孃,竟對兒子下得了手,她還是人嗎?她不是人,她連禽獸都不如!還有她的那個男友,不僅對她的惡行不加勸阻,反而幫她施暴孩子,甚至下手更重,真的是物以類聚,臭味相投,蛇鼠一窩,一對混帳玩藝!

日前,臺灣法院已對此虐童案進行了判決,施暴女人獲刑10年,其男友獲刑12年。判得輕了。這樣一對惡毒至極的渣人判她(他)死刑都不為過。

就讓她(他)們一邊在鐵窗裡煎熬一邊接受良心的譴責吧。

原孩子天堂再無痛苦!


誰憐一燈影


大家好!我是愛管閒事兒的“棟哥曰”,如果您覺得有意思,歡迎關注我,和我一起“曰人曰車曰江湖”。

區區十餘年,如何能告慰幼小的怨靈?如何能安撫父母痛失愛子的心碎?剛看到這個問題時,我特意的看了幾遍兇手的年齡,還關注了他們的精神和心理是否健康健全。後來發現我之前的擔心都是多餘的。這兩個兇手都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藉口竟是“替他人管教小孩”?其實,作為這個世界的一份子,我們應該自我反思:為什麼受傷害的永遠是孩子、女性這樣的弱勢群體,而那些“惡魔們”總是能滿足自己“病態”的內心!

兇手們扭曲心理,喪失世界觀,歪曲價值觀

說真的,棟哥很難將7歲幼童、熱水燙、鋼管毆打、虐待的這樣的字眼聯想到一起。如果說男性在心理上比女性堅強一些,那麼這個女兇手是如何允許這一切發生的?不是說女性天生有母性嗎?這兩個兇手的善良都去了哪裡?依我看,他們的心理早已扭曲,世界觀嚴重喪失,所謂的價值觀也早已扭曲不堪。

對於弱勢群體的保護,立法包括審判應該從嚴從重

幾乎全世界都有對若是群體保護的立法,那麼為什麼這兩個人才被法院判了十餘年,十餘年的苟活換取一個年幼的生命,我相信,孩子的父母在宣判的那一刻是無法理解的,甚至懷疑了法律的公正性。作為孩子的父親,我強烈建議事發地的立法機構,應該修訂類似《未成年人保護法》之類的法律,對於傷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加大判決和處罰力度,類似本案的情況,判處極刑也不為過。

對於家中有幼童的父母,應該多一些警惕性和危機感

現在的一些年輕父母,總是想給孩子更加自由無慮的成長環境,所以慢慢的放鬆了警惕性和危機感。導致孩子的心越來越“大”,極有可能在外遭受到傷害,出於害怕而選擇向父母隱瞞遭遇。棟哥在此強烈呼籲,家中有幼童的父母們,現在開始對孩子的生長玩了多一些關注,向孩子灌輸一些危機意識,以及處理突發情況的辦法,同時,全社會應該對孩子的成長多一些關注和幫助,共同給孩子們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成長氛圍!


棟哥曰


哎,真的是人比鬼更可怕

我聽過一個故事:

有對香港的夫妻,老公是做警察的

老婆就在家帶孩子,孩子好像是五六歲

警察老公有段時間感覺很不正常,他自己也感覺到了異樣

所以每次回家都把配槍的子彈落膛,然後分開放

可是有天晚上深夜鄰居突然聽到兩聲槍響

然後就衝到事發房間門口,把門砸開後,發現孩子蹲在地上哭

男女主人死在了床上

這棟樓住的都是警局的同事,大家就問小孩子發生了什麼?

孩子說:自己爬起來尿尿,聽到槍響

回到臥室看見媽媽用槍打自己的頭,

自己嚇到蹲在地上,然後看見一個白影子走到自己跟前,蹲下,慢慢摸著自己的頭說:寶寶不怕~

可見啊,人比鬼可怕,鬼害了這對夫妻尚且不會傷害孩子啊!


光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願來生不在受苦!孩子走了多說無用!都說女人為母則剛,但在這個家庭裡,這個剛字用的地方真的是讓人感到殘忍和不可思議,你生養了孩子,可以不管他,但為何在7年之後又奪去了他的生命,自己的孩子有多大的恨下如此毒手,可以想象這個孩子自出生可能就沒有一天幸福開心的日子。

一個7歲孩子,母親有吸毒前科,找了男朋友一起生活,不說這中間到底經歷了什麼?就因為孩子沒有做家務,居然拿開水燙孩子,這還不過癮,居然還拿鋼管抽孩子,這麼大點的孩子怎麼可能受的了這些方式的毆打和虐待,就算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管教,但也沒有剝奪他生命的權力,何況還是自己的孩子。

我們總在一些新聞上看到虐待孩子的,作為只要心中還有一絲善念的人,都會感到殘忍,都會想為何會這樣對待一個孩子,畢竟在成人的世界裡,孩子可以說一點抵抗能力都沒有,再者你說人販子虐待孩子倒也能想象到,作為孩子的家人,更何況是母親居然也有如此心腸下狠手,真的沒法理解這樣的事情。可以說對於這樣的母親,死也是輕的。


長安小師爺


這兩個人簡直就是人間惡魔,怎麼忍心對一個年僅七歲的孩子下手啊,如果不想養他,可以把他送給別人,幹嘛要折磨他啊,用開水燙,用鐵管打,這兩個人還是人嗎?簡直就是畜牲,連畜牲都不如。

不管什麼原因,虐待兒童肯定是不對的,題目中兩名男女,更是過分,把孩子活活的折磨死,看到這樣的新聞,真的對孩子感覺到同情,怎麼就生在了這樣一個家庭。

在此,我只想勸告一些未婚先孕的年輕人,如果你還沒有做好要對孩子負責的心態的話。那請你做好安全措施,而不是說把孩子生下來了,給扔了,給丟了,等等一些傷害孩子的行為,他們是無辜的。就是這樣。

最後,我覺得這兩人判的有點輕了,這種情況,最好執行死,,刑吧,兩個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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