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遭家暴致死,生前曾对老师说“可以抱抱吗”,对此你怎么看?

过妄所著


说实话,对于这对禽兽不如的男女判刑过于轻了,对于这样的人,让他们偿命都不为过,他们妄为父母,尤其是该男子,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能加入虐待孩子的行列,还美曰其名为教育孩子,这是教育吗?活活将七岁孩子活活打死,孩子毫无一点疼爱,一个七岁的孩子啊,看的让人愤怒,痛心,那句生前给老师说的:“可以抱抱吗?”我作为局外人,哭了,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可是这对禽兽不如的父母却只判了十年半和十二年半。

笔者痛心,他们的罪恶罄竹难书,万死难辞其咎,他们根本不配为人,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是这对狗男女是怎么对待一个七岁孩子的?开水烫,铁管殴打,这是古代对待犯人的酷刑啊,他两用到了一个孩子的身上,说他们心理变态都是轻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对狗男女,他们毫无人性可言,已经失去了为人的资本。


这样的人苟活于人世,那就是对人世间的污染,他们活着就是糟蹋粮食,死了埋都浪费土地,他们心如蛇蝎,笔者对于这对男女的愤怒无以言表。

可怜的那个孩子,知道自己会被活活打死,在身前给老师那样说,我不知道那个老师看到这个案件会不会愧疚,如果孩子当初说“可以抱抱吗”的时候,老师多一点关心,或者细心一点或许那个孩子还有一线生机,可是或许出于许多原因,老师并没有那样做,笔者没权利怪那个老师,就是不忍心。

一个人心理变态扭曲,两个人都是这样,那这两个人到一起势必会造成不可想象的事,在这样的人眼中,或许他们认为那种虐待心里会有快感,他们的眼中,生命如草芥。可是他们的生命却并没有像那个孩子一样,还依旧苟活在人世,这样也好,让他们永远都活在这件事情的阴影之中。

人作孽啊,这对禽兽不如的男女,不知道他们心里还有什么想法,不求他们能悔恨,只求他们能一直煎熬痛苦着,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赎罪。孩子,走好,天堂没有痛苦,没有虐待,愿来世你能投胎得到父母的爱,活的快乐些。


珞珈评论社


又是一例虐待儿童事件,而且,这次更严重,直接将7岁的男童虐待致死。而参与虐待的嫌犯之一竟然是孩子的亲身母亲,可恨!

事发台湾,一名27岁的吸毒女子离婚后,带着7岁的儿子与现男友同居。两人均对孩子有虐待行为,用钢管抽、用开水烫、用手机架砸,拳打脚踢更是常事。由于孩子极度缺乏父爱和母爱,曾在学校对老师说:“可以抱抱吗”.可见这个可怜的孩子遭遇了一个何其狠毒的母亲,连个简单的抱抱都没给过孩子。

这对狠心的男女只会让这个7岁的孩子干活、做家务,稍不如意便虐打孩子。因有一次没做家务,二人便持钢管对孩子进行殴打。之后让孩子睡厨房地板,第二天见孩子自己爬到了床上睡,男友便拿手机架狂砸小孩,小孩不服气,男友又残忍用滚烫的开水浇灌孩子,孩子被烫的尖叫,而其母亲看到后,非但没阻止,反而帮助一起烫孩子。当晚,孩子便奄奄一息,送到医院已死亡。

二人最终被警察逮捕,女子被判刑10年,男子被判12年。

这样的事情简直人神共愤,一个活蹦乱跳的7岁男童,就这样被两个变态男女活活折磨死。

原本,孩子是妈妈的心头肉,正常的妈妈都会用生命去疼爱、保护自己的孩子。而这个27岁的妈妈,却视孩子如泄愤的工具。非但没有给孩子母爱,还对孩子下狠手折磨。尽管她有吸毒经历,但其虐待孩子的行为不仅仅是因为吸毒,也许在吸毒前的某个时候,其心理已经扭曲。只是吸毒加剧了她的暴力倾向。

而那个暴虐的男友之所以敢拿孩子撒气,主要原因在于,作为母亲的都不维护自己的孩子,便纵容了男子对孩子施暴,两个人可谓是臭味相投,同样没有人性。

其实,诸如此类的一部分离异再婚家庭中,带孩子的一方如果对自己的孩子不够重视,那婚姻中的另一半多数情况也不会对这个孩子有多好,甚至会虐待。因为人有一个心理,如果连你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亲骨肉,那别人更美义务去在乎。从而,往往会导致孩子身体或心理上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此类事例其实时有发生,主要责任在于孩子父亲或母亲的不负责任。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也不应该生孩子。

对于至近亲人伤害孩子的行为,应该加重惩罚,这样才能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减少虐待儿童事件的发生。

大家觉得对这两个狠心男女应该做出什么样的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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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年仅7岁,却遭遇这样的对待,看了下女子有吸毒前科, 而且打人还真不是亲妈的男朋友怂恿,还是她自己联合自己男朋友,殴打自己孩子,又是开水烫,又是钢管打,用脚踹。

而理由是孩子没有做家务,当时经过检查,男童全身多处新旧瘀伤,脸部、前胸和腹股沟处有15%二度灼伤,最终因腹腔出血、内脏破裂,导致出血休克死亡。

可以说这样残忍的手段,在很多人眼里死刑都不为过,十年多还觉得判少了。

但这是发生在台湾的案件,他们的司法系统和我们是有差别的,中国内地也经常发生虐童事件,那么这些最终被发现的虐童案件,在中国内地地区判刑结果如何呢。

案例一,这个孩子每天是被栓厕所里,一天吃一顿,做家务,殴打,用烟烫。用针扎


女孩眼睛被打的都睁不开了

但最终判刑结果,一个两年,一个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长期被殴打,伤口还撒盐,两年?

案例三

给你们看看孩子的伤


案例四


个人认为,我国关于儿童虐待,可以说一言难尽,一方面虐待罪,依然属于亲告罪,也就是你必须自己去起诉告对方,除非重伤或者死亡,公诉机关才会介入。

但是我们知道,作为儿童年幼,有什么能力反抗自己的父母。

尤其如果他所处的环境,就是大家都不愿意管闲事时,更是如此,他面临的状况是孤立无援没人救助。

所以我希望如果你发现谁家在虐童,能不能主动举报也好,报警也好,但另一个问题来了,我国家暴,包含虐童这块,能够剥夺抚养权的都少之又少,更别说其他。

我举例的这些行为,一个人可以对自己亲身孩子下毒手,这种人的心肠,几个月?孩子受伤的是肉体吗,这辈子都是阴影,很可能就毁了。

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在国外哪怕父母是失责,比如看手机,孩子出意外,都会被判刑,在中国虽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但是实际上基本没有父母会因为自己失误导致孩子死亡,最终判刑

我真心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够活在一个更安全更有爱,至少更能够获取到帮助的环境里。


廖彩琳律师


当七岁的他对老师说:可以抱抱吗?那种对爱,对温暖的渴望已经让我泪目了。


事件大概:台湾新北市27岁有吸毒前科的女子与同居男友自去年四月份起,因为7岁的孩子不服从管教,经常殴打孩子,男孩经常带着伤势上学,因为缺乏关爱,曾对老师说:我可以抱抱你吗?

去年六月份,男童因为没做家务,被女子和男友持铁管殴打,罚睡厨房,隔天看到男孩回房间睡,男子持手机自拍架狂砸男童,令男孩擦地板,男童不从,男子用滚烫的开水浇淋。男童吓得尖叫,女子看到后不但没制止,还帮着男子用热水烫孩子,狠心的二人当晚发现孩子奄奄一息,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一审判处女子10年半,男子12年,之后二人上诉,高等法院26日二审维持原判,可上诉。


诗词公寓观点:都说虎毒不食子,可偏偏这位女子而且孩子的亲生母亲,却在做着连畜生也不如的事情,多次殴打亲生儿子,手持钢管,并且和同居男友一起殴打,你下手的时候怎么就不想想,这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自己亲生孩子啊!

这种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禽兽行为,婶可忍叔不可忍,在我内心冲满愤怒的同时,我打心眼里为这位男童感到悲哀,是老天那天睡着了吗?才让孩子托生在这样一个恶毒妇人的家里?当孩子看到别的孩子的父母对自家孩子无处不在的爱和温暖的时候,他却只能伸出自己的小手对着老师说,老师,你可以抱抱我吗?难以想象孩子的心里是多么的缺乏温暖和爱。此时此刻,我的眼泪已经不由自主的打湿了我的脸颊。

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个人真的无能为力,除了为孩子流泪之外,只能在这里默默的为孩子祈祷,走吧走吧,天堂里没有打骂,天堂里有你需要的爱和温暖。

喜欢就加个关注谢谢。


诗词公寓


看完泪目!孩子,愿天堂没有家暴,愿你下辈子能遇到疼爱自己的父母

每次看到的这样的新闻,都是悲愤交加的、难以抑制感情的:当孩子来到这个世上,本是父母的心头肉,是爱情延续的结晶,可是我们还是会看到各种家暴儿童、虐待儿童的新闻,而这些下毒手的有亲生父母,当然更多的是后妈、继父!

亲妈、后爸做的种种行为更为狗血

新闻中的这个儿童,很不幸,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和爸爸分开,年轻的妈妈玩心更大,对孩子的关爱很少,后来和李姓男人认识后,更是对小男孩不管不问,两人一起吸毒一起疯乐,再后来就开始动手虐待、家暴男孩。孩子每次都是带着伤去学校,有一次更是对着老师说:你能抱抱我吗?最终,男孩没有熬过亲妈、继父的毒打,离开了这个让他感到冰冷和绝望的世界。

其实,这个家庭本就是个指令破碎、不健康的家庭,婚姻的不幸让这个女人几近疯狂的丧失了母爱,和后来的男人同居更是堕落、丧失人性。

他们家庭反映出来的现象,生活中的其他案例比比皆是:

重组家庭的关系本就十分的敏感

一提起后妈、继父,很多人产生这样的念头,文学、影视作品中后爸、后妈、后奶奶、后爷爷的坏形象就冒出,现实生活中他们有人确实就是那样的品性很坏!其实真的想说,不要以为孩子因为家庭的不完整就一定要为孩子组建一个家庭,这样的想法太过于狭隘,也不要为了个人自私的感情寄托为理由将不幸随手带给孩子。如果你能保证孩子日后的幸福、处理好重组家庭的关系、整个氛围是和谐的情况下,大可组建,如果不能的话,真的不建议再给孩子带来双层的伤害,甚至是危机到了孩子的生命。

生而不养,何为父母?不管怎样的理由,怎样的原因,我们都要认真、负责的抚养好自己的孩子,给孩子应该能享受到的父爱和母爱!


如意岛会理财


可怜的孩子!

摊上这样一个变态的狠毒的娘,这孩子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新北市一27岁女子伙同其男友对自己7岁的儿子实施暴虐,多次用热水烫、铁管抽打等,致使孩子内脏破裂出血不治身亡。而打孩子的理由竟是:孩子不做家务。多么狠毒的一个母亲!多么可恶的一对狗男女!

一个7岁的孩子,年幼体弱力小,正是刚背上书包进入学校的学童,即使上学放学也要靠家长或老师接送,能做什么家务?有哪个为父为母者舍得让孩子去做本该大人做的家务?可是这个狠毒的娘竟逼着孩子每天必须做家务,孩子稍有怠慢便会遭致一顿毒打。到最后这位母亲自己打都觉得费劲,又叫其男友一块用热水烫、钢管抽打孩子。可怜一个7岁的儿童就这样惨死在亲生母亲和其男友的暴虐之下。真是令人悲愤交加!为孩子的死而悲,对这个蛇蝎之心的女人及其男友恨得牙痒!

据悉,这个女人有吸毒前科。由此可以判断这是一个病态的不正常的女人。虎毒不食子,做为亲娘,竟对儿子下得了手,她还是人吗?她不是人,她连禽兽都不如!还有她的那个男友,不仅对她的恶行不加劝阻,反而帮她施暴孩子,甚至下手更重,真的是物以类聚,臭味相投,蛇鼠一窝,一对混帐玩艺!

日前,台湾法院已对此虐童案进行了判决,施暴女人获刑10年,其男友获刑12年。判得轻了。这样一对恶毒至极的渣人判她(他)死刑都不为过。

就让她(他)们一边在铁窗里煎熬一边接受良心的谴责吧。

原孩子天堂再无痛苦!


谁怜一灯影


大家好!我是爱管闲事儿的“栋哥曰”,如果您觉得有意思,欢迎关注我,和我一起“曰人曰车曰江湖”。

区区十余年,如何能告慰幼小的怨灵?如何能安抚父母痛失爱子的心碎?刚看到这个问题时,我特意的看了几遍凶手的年龄,还关注了他们的精神和心理是否健康健全。后来发现我之前的担心都是多余的。这两个凶手都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借口竟是“替他人管教小孩”?其实,作为这个世界的一份子,我们应该自我反思:为什么受伤害的永远是孩子、女性这样的弱势群体,而那些“恶魔们”总是能满足自己“病态”的内心!

凶手们扭曲心理,丧失世界观,歪曲价值观

说真的,栋哥很难将7岁幼童、热水烫、钢管殴打、虐待的这样的字眼联想到一起。如果说男性在心理上比女性坚强一些,那么这个女凶手是如何允许这一切发生的?不是说女性天生有母性吗?这两个凶手的善良都去了哪里?依我看,他们的心理早已扭曲,世界观严重丧失,所谓的价值观也早已扭曲不堪。

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立法包括审判应该从严从重

几乎全世界都有对若是群体保护的立法,那么为什么这两个人才被法院判了十余年,十余年的苟活换取一个年幼的生命,我相信,孩子的父母在宣判的那一刻是无法理解的,甚至怀疑了法律的公正性。作为孩子的父亲,我强烈建议事发地的立法机构,应该修订类似《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类的法律,对于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加大判决和处罚力度,类似本案的情况,判处极刑也不为过。

对于家中有幼童的父母,应该多一些警惕性和危机感

现在的一些年轻父母,总是想给孩子更加自由无虑的成长环境,所以慢慢的放松了警惕性和危机感。导致孩子的心越来越“大”,极有可能在外遭受到伤害,出于害怕而选择向父母隐瞒遭遇。栋哥在此强烈呼吁,家中有幼童的父母们,现在开始对孩子的生长玩了多一些关注,向孩子灌输一些危机意识,以及处理突发情况的办法,同时,全社会应该对孩子的成长多一些关注和帮助,共同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氛围!


栋哥曰


哎,真的是人比鬼更可怕

我听过一个故事:

有对香港的夫妻,老公是做警察的

老婆就在家带孩子,孩子好像是五六岁

警察老公有段时间感觉很不正常,他自己也感觉到了异样

所以每次回家都把配枪的子弹落膛,然后分开放

可是有天晚上深夜邻居突然听到两声枪响

然后就冲到事发房间门口,把门砸开后,发现孩子蹲在地上哭

男女主人死在了床上

这栋楼住的都是警局的同事,大家就问小孩子发生了什么?

孩子说:自己爬起来尿尿,听到枪响

回到卧室看见妈妈用枪打自己的头,

自己吓到蹲在地上,然后看见一个白影子走到自己跟前,蹲下,慢慢摸着自己的头说:宝宝不怕~

可见啊,人比鬼可怕,鬼害了这对夫妻尚且不会伤害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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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来生不在受苦!孩子走了多说无用!都说女人为母则刚,但在这个家庭里,这个刚字用的地方真的是让人感到残忍和不可思议,你生养了孩子,可以不管他,但为何在7年之后又夺去了他的生命,自己的孩子有多大的恨下如此毒手,可以想象这个孩子自出生可能就没有一天幸福开心的日子。

一个7岁孩子,母亲有吸毒前科,找了男朋友一起生活,不说这中间到底经历了什么?就因为孩子没有做家务,居然拿开水烫孩子,这还不过瘾,居然还拿钢管抽孩子,这么大点的孩子怎么可能受的了这些方式的殴打和虐待,就算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管教,但也没有剥夺他生命的权力,何况还是自己的孩子。

我们总在一些新闻上看到虐待孩子的,作为只要心中还有一丝善念的人,都会感到残忍,都会想为何会这样对待一个孩子,毕竟在成人的世界里,孩子可以说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再者你说人贩子虐待孩子倒也能想象到,作为孩子的家人,更何况是母亲居然也有如此心肠下狠手,真的没法理解这样的事情。可以说对于这样的母亲,死也是轻的。


长安小师爷


这两个人简直就是人间恶魔,怎么忍心对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下手啊,如果不想养他,可以把他送给别人,干嘛要折磨他啊,用开水烫,用铁管打,这两个人还是人吗?简直就是畜牲,连畜牲都不如。

不管什么原因,虐待儿童肯定是不对的,题目中两名男女,更是过分,把孩子活活的折磨死,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对孩子感觉到同情,怎么就生在了这样一个家庭。

在此,我只想劝告一些未婚先孕的年轻人,如果你还没有做好要对孩子负责的心态的话。那请你做好安全措施,而不是说把孩子生下来了,给扔了,给丢了,等等一些伤害孩子的行为,他们是无辜的。就是这样。

最后,我觉得这两人判的有点轻了,这种情况,最好执行死,,刑吧,两个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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