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天津處罰4家定點醫療機構和1名參保人員

曝光|天津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名参保人员

曝光|天津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名参保人员

近日,市人力社保部門依法對存在醫保違法違規行為的天津市薊州區中醫醫院等四家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蔣桂亮予以行政處罰,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1

存在變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以及套用備案醫師名義申報醫藥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二條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8月29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69號),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409354.29元。

2

存在辦理虛假住院、使用過期試劑進行檢驗的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二條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8月29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70號),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67536.13元。

3

天津濱海福安康中醫門診部

存在偽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套用備案醫師名義申報醫藥費用以及重複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二條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9月13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78號),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39862.36元。

4

存在套用備案醫師名義申報醫藥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二條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9月13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75號),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1643.76元。

5

參保人員蔣桂亮

(12010219630505XXXX)

存在無故未按要求時限辦理複查鑑定的違規行為,依據《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疾病複查鑑定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8年9月5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71號),取消偏癱門特登記資格。

來源 | 天津醫保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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