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面對面」反饋信訪結果 讓信訪人「靜心」「舒心」

“謝謝你們的答覆,我心裡舒坦多了”。高臺縣群眾老範由衷地說。近日,高臺縣紀委監委幹部將老範反映某單位行政不作為問題的調查核實情況進行當面答覆,信訪人老範在《信訪案件反饋表》上簽字確認,並對答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該縣紀委監委認真落實信訪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的要求,堅持實名舉報“優先辦理、及時反饋”,切實做到調查情況清楚、處理依據清楚、處理結果清楚,著力提高群眾的滿意度。今年1-8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署名舉報74件,目前已對辦結的48件實名信訪件進行了反饋,群眾較為滿意的46件,滿意度95.8%。

講清調查情況,讓信訪人服下“靜心液”。承辦部門在收到信訪室轉件後及時與實名舉報人見面,告知其反映問題的辦理時限、承辦人及聯繫方式等內容,確保信訪人不再多頭訪、越級訪。在核查過程中,適時向信訪人原則性告知辦理情況,保障信訪人的知情權。

講清處理結果,讓信訪人服下“降壓藥”。該縣紀委將群眾滿意度作為檢驗信訪舉報交辦件辦理結果的重要標準,按照“誰承辦,誰反饋”和保密工作原則,承辦單位在信訪事項辦結後的10個工作日內採用電話或當面答覆等方式,及時向實名舉報人簡單明瞭地反饋處理結果,切實做到對群眾所反映的問題,一件一件答覆清楚,對涉及違紀的人員調查處理情況,一人一人及時公開,給信訪人一個清楚明白的交代。

講清處理依據,讓信訪人服下“舒心丸”。案件辦理人員吃透信訪人反映的相關政策,準確掌握政策落實流程,在向實名舉報人反饋調查情況時,將有關政策講清楚、說透徹。對舉報人因對相關政策不熟而提出意見的,當場依紀依法耐心疏導、詳細解釋;對提出的意見無法當場予以答覆的,逐條認真記錄帶回,並儘快將處理情況和結果告知舉報人,切實提升群眾滿意度。(段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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