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撲娃」的糾紛不能靠互懟解決

原標題:“狗撲娃”的糾紛不能靠互懟解決

據7月24日《重慶晚報》報道,近日,重慶大渡口區綠地城小區所有電梯旁出現了這樣一則“溫馨提示”——“今晚過後,再遇到有大狗撲我娃兒的,直接打死……”並且強調,“沒套繩的大狗撲孩子事件已發生兩次”。時隔一天,小區的養狗業主發出一篇長文,其中“讓人避讓狗”“受不了住獨棟別墅”等觀點備受爭議。

在疫苗安全舉國關注的背景下,養狗不拴繩等習慣的民怨指數恐怕更要飆升了。

遛娃的業主雖然言語過激,但確實事出有因——5個多月的寶寶被大狗撲,實在危險,要求業主給自己的狗拴繩並不過分。而養狗人的邏輯未免奇葩,小區、房子難道成了狗的天下?如此發文互懟看起來文雅,但對解決問題恐怕沒什麼作用。

“汪星人”忠勇可愛,但惡犬傷人等例子也不少見。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狗趣”成“狗患”更是經年難治。說好的文明養狗,始終成為口水戰。說到底無非兩個原因:一是該管的不管、或者沒管好,而狗患的矛盾又全拋給了沒有執法權的物業,結果弄得小區服務者裡外不是人。二是沒有把狗患上升到法治範疇,總覺得這是相互扯皮的私德問題,結果只能任由當事雙方赤膊互掐。事實上,除了狗咬人等屬於直接傷害侵權外,犬類“驚嚇型”侵權也是較為常見的動物侵權案件。

這兩年,屬地級別的養犬規定出臺了不少。比如,《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明確,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全面負責養犬管理工作,並具體負責養犬登記和年檢,查處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行為;自7月1日起施行的《石家莊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中也明確,對攜犬出戶不拴犬鏈、不及時清理犬隻在公共場所排洩物等行為將予以處罰。制度設計不斷完善的同時,執法能力也面臨重大考驗。城市狗患久治難絕,既是因為養狗的人太多、素質參差不齊,也是因為相關部門、人員管理和執法不到位——有的根本沒有按照規定履行職責,有的怕執法剛性傷及民眾感情,有的只負責收費根本不管理。這些問題糾纏在一起,彷彿打了死結,很難解開。

發文互懟之後,總要拿出點可行的辦法來,比如,狗繩要拴起來,規則要健全起來,責權對等的執法機制更須強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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