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增加上市公司黨建要求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全浩)9月30日,證監會官網披露,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證監會表示,修訂後的《準則》共十章、98條,內容涵蓋上市公司治理基本理念和原則,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和運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義務,上市公司激勵約束機制,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的行為規範,機構投資者及相關機構參與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在利益相關者、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信息披露與透明度等。

證監會表示,此次修訂的重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緊扣新時代的主題,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增加上市公司黨建要求,強化上市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方面的引領作用。二是針對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特點,進一步加強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的約束,更加註重中小投資者保護,發揮中小投資者保護機構的作用。三是積極借鑑國際經驗,推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強化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作用,確立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四是回應各方關切,對上市公司治理中面臨的控制權穩定、獨立董事履職、上市公司董監高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強化信息披露等提出新要求。

證監會表示,將根據新《準則》,研究完善相關規章、規範性文件,指導證券交易所、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等自律組織制定、修改相關自律規則,逐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規則體系。同時,加強對上市公司的培訓,強化上市公司完善治理、規範運作的自覺性,不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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