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9年新農合慢性病鑑定及複審工作的公告

為了提高慢性病的保障水平,根據《關於開展新農合慢性病鑑定工作的通知》(陰合管辦發〔2018〕12號)精神,現將開展2019年新農合慢性病鑑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慢性病鑑定、複審時間

鑑定時間為2018年10月8日-10月31日,未在規定時間內鑑定的患者2019年度內不再享受慢性病。

二、慢性病種類

特殊門診慢性病實行分類管理,限額按比例報銷,分8類26種。

Ⅰ類:尿毒症三期腎透析

Ⅱ類:血友病、白血病、各類器官移植後治療、先心病術後兩年內

Ⅲ類:肝硬化(失代償期)、支架術後兩年內的心臟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

Ⅳ類:腎病綜合症、血小板減少性紫癜、重性精神性疾病、慢性心臟病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強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綜合症、惡性腫瘤恢復期三年內、結締組織病

Ⅴ類:糖尿病伴併發症(2種含2種以上併發症)、高血壓三級、腦血管疾病康復期、(類)風溼性關節炎伴功能性障礙、癲癇

Ⅵ類:慢型克山病

Ⅶ類:中、重度氟骨症

Ⅷ類:大骨節病

三、鑑定程序及鑑定辦法

(1) 華陰市人民醫院、陝西省榮譽軍人康復醫院、陝西省榮覆軍人第二醫院。

(2)重性精神病僅限陝西省榮覆軍人第二醫院。

2、鑑定申請與辦理流程

凡患有本文規定慢性病的參合農民,有兩年以上病史,且兩年內至少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系統住院(限二級及二級以上非營利性醫院)治療過程的,均可憑其合療證等相關資料和患上述疾病近兩年內的診治資料,到所在鄉鎮衛生院合療辦提出鑑定申請,填寫《華陰市新農合慢性病申請審批表》。經鄉鎮衛生院審批後,由患者本人持申請表及相關病歷資料到鑑定醫院進行鑑定,鑑定合格後進入慢性病管理系統。

四、慢性病複審

根據往年慢性病患者的實際報銷情況,從10月份開始對2018年以前的慢性病報銷病種和藥品進行復審,對慢性病目前已錄入的病種和藥品無變化的由患者確認簽字,

對藥品有增減的予以註明,對病種有變化的按照新增患者另行申請。已複審藥品如有變更於2019年6月集中變更,平時不予受理變更。

五、相關規定及要求

1、本次鑑定針對新增的慢性病患者,複審針對原已經鑑定過的患者。

2、進入慢性病管理系統的參合患者,享受時間自2019年1月1日起。(其中Ⅵ類、Ⅶ類、Ⅷ類三類新增慢性病,享受時間自2018年11月1日起。)

3、兩年以內住院史限定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鑑定之日期間住院的。

4、患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增加一種次要診斷(限26種病種以內),每種病選取一種常用藥品給予報銷。次要診斷的鑑定憑2016年1月-2018年鑑定之日內的住院病歷予以鑑定,由鄉鎮衛生院負責審核次要診斷,並確定藥品。

5、每個患者所有的藥品種類總計不超過10種。

6、嚴格執行慢性病管理規定,禁止在辦理鑑定時臨時偽造病歷,對出具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被鑑定人的當年新農合各類補償的資格。

7、本次鑑定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大家相互轉告,做好宣傳工作。

諮詢電話:

0913-2279446

0913-46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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