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仍需堅持按「勞」分配

盤和林

近日吳敬璉在回憶按勞分配之爭時稱,“在今天看來,按勞分配似乎不是多大的事,但在當時可是驚天動地的。”在當時的環境下,儘管排斥任何考核制度、以平均主義為準則的經濟路線為廣大民眾所深惡痛絕,但由於意識形態上的桎梏,雖然 “四人幫”已經被打倒,但是要破除思想上的堅冰卻依然困難重重。


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仍需堅持按“勞”分配

于光遠等有識之士深刻地看到,只要“幹好幹壞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現狀不被打破,那麼經濟是根本沒有可能得到恢復的,更遑論發展了。他們聰明地把突破口放在了按勞分配上,畢竟直接批判價值規律的難度太大,並且與意識形態的衝突也更為激烈,相對而言按勞分配則很容易用經濟學常識論證明白,獲得更多共識和共鳴。但是按勞分配又與價值規律聯繫緊密,只要突破了前者,那麼再往前推進便容易得多了。

如今我們把“按勞分配”視為理所當然,卻很少意識到“按勞分配”的得來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容易。在我國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一直實行的是單一的按勞分配原則,在馬克思主義經典文獻中,按勞分配中的“勞”指的是勞動的數量和質量,而所謂按勞分配,指的是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條件下,勞動者憑藉自己在生產過程中所提供的勞動來參與剩餘消費品分配的一種分配製度。也就是說,在按勞分配製度下,由勞動者佔有其生產的全部產品,或者分配到與其勞動量相當的全部價值。

傳統理論中的生產勞動,主要指的是物質生產勞動,這是因為其依據是勞動價值論和剩餘價值論對生產勞動的闡述,而這是與當時的產業發展狀況、生產勞動的特點及價值創造的範圍和領域是相適應的。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生產勞動日益複雜化、多樣化,生產勞動的內涵也不再僅僅侷限於物質生產勞動。


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仍需堅持按“勞”分配

馬克思當年重點分析的作為第一、二產業的物質生產部門,其生產勞動在社會總生產勞動中的比重不斷下降,其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佔比也逐漸下降。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第三產業增加值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達到了58.8%。在一些發達國家,第三產業創造的產值在總產值中的比重更是超過了70%。但是顯然,第三產業的勞動並非都是物質生產勞動。可見,在現代社會,生產勞動已經表現為由社會分工所決定、符合社會生產目的、直接和間接創造財富和價值的各類勞動。

而在知識經濟時代,按勞分配中的“勞”更多地體現為科技勞動和生產性經營勞動,其中,科技勞動不管是科技發明還是科技應用,都是一種高智商、高創新性、高產出的勞動;而生產性經營管理勞動則是一種智能型、決策型、開創型勞動。而這兩種勞動都不是傳統的那種物質性生產勞動,但是在現代經濟社會中,這兩種勞動的地位卻日益凸顯,它們對經濟發展所產生的貢獻也越來越大,這些非物質性勞動的提供者理應在按勞分配的原則下獲得更加豐厚的經濟回報。儘管現在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相當嚴峻,但是在擴展了“勞動”的內涵以後,按勞分配的提法並不過時。

初次分配是再分配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形成的原始收入,再分配也就無從談起了。而初次分配又對生產要素配置效率存在著直接而重大的影響。在市場經濟中,經濟活動主體必須通過不斷優化生產要素配置,充分發揮各種生產要素的潛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生產經營效率,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獲得可觀的經濟利益,與此同時,宏觀效率也得到了提高。只有在蛋糕不斷做大做好的基礎上,才能不斷提高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水平,進而不斷提高國民收入再分配水平。


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仍需堅持按“勞”分配

從過去強調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到十八大“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再到十九大“堅持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實現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同步提高”,儘管 “公平”的重要性被不斷強化,但是初次分配中“按勞分配”的重要性卻並沒有因此而受到絲毫削弱。在新的發展階段,“按勞分配”的提法不僅沒有過時,反而通過擴展“勞動”的內涵,而更具現實意義。(作者系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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