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1

昨晚在網上看到一個有意思的話題,大致是講一對生活在上海的小情侶,男友是送外賣的,月薪一萬五,女孩呢,似乎是一個小職員,月薪4千。其實在旁人眼裡,兩個人收入其實挺般配的,甚至我一開始還覺得女孩收入略低了點。畢竟,現在會掙錢的優秀女孩多的是,我周圍有幾個朋友,掙錢比老公還多,夫妻照樣很恩愛。

可是,這位傲嬌的女孩,卻在網上發了聊天記錄,覺得男朋友配不上她!

“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從兩人對話口氣看,女孩嫌棄男孩,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而男孩呢,其實對女孩也是百般寵愛,看得出是個好脾氣的人,一直說軟話,說要帶女孩吃大餐買東西,還把自己辛苦攢下的五萬四千塊錢截圖給女孩,又說:“上海這邊消費太高,如果你回老家生活,我一個人在這裡吃苦打拼,半年可以存20萬……”

結果女孩卻說:“你想了這麼久,這就是你想到的辦法?”“你的意思是嫌棄我花你的錢唄。”

看到這,我實在有點心疼男孩,顯然,他已經很努力了,工作上全勤,一個月30天,幾乎天天出門賺錢。

這樣努力的男孩,憑什麼就被女孩嫌棄?

你月薪四千,在上海連租房都不夠,男孩要租房要給你買東西帶你吃大餐,你還嫌棄他賺得太少!

評論幾乎是一邊倒,下面幾乎90%的留言都是建議趕緊分手,讓女孩不要再禍害這個老實的小哥哥。

“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2

其實,女孩子想找個有錢的男孩,也是情理之中,無可厚非。誰不想過好的生活啊,誰不想衣食無憂?誰不想不勞而獲?只是,我覺得既然這個月薪四千的女孩,明明早就嫌棄男孩的收入,嫌他窮,那就及時分手,然後去找個收入高的男人。不要一邊嫌棄,一邊又吃他的喝他的,讓他養。這實在有點坑人!

但我想提醒女孩一句,你在上海這樣高薪水的城市,混到月薪4k,估計顏值能力各方面也確實一般。千萬不要以為那些有錢男人都是瞎子,不要以為自己就是小仙女,隨隨便便配得上年薪百萬的優秀男人。

畢竟,越優秀的男人,擇偶越挑剔。俞飛鴻曾經說過:你想找一個能隨便給你買LV包的男人,至少得自己先學做一個隨手可以買得起coach的女孩。

不知道為什麼,永遠有一小部分女人,關注的不是如何提升自己的賺錢能力,如何經營自己的事業。而是每天研究如何在閨蜜群裡炫富,不停去追逐最新的流行時尚,自不量力地去買那麼多奢侈品。

“女孩子花點錢怎麼了?”花錢是應該,但也要和自己的生活匹配。明明你和老公收入加起來,月薪兩萬,卻非要過月薪10萬的生活品質。最終,不是逼死自己,就是逼死男人。

3

寫到這裡,我想講一個叫雷子的朋友的經歷。

雷子是89年生的,一家醫院的醫生,月薪一萬左右,找了個老婆,92年的,是個小診所的護士,月薪3千多。

兩人結婚時,雷子父母買了房子,女方父母用存款買了車。無房貸無車貸,本來在那個三線小城市,這個收入,小夫妻可以生活得不錯。可是,女孩有一個奢侈的愛好——喜歡買包,而且都是大牌包,LV都嫌差了,說背不出門。

一開始,雷子也覺得沒什麼,女孩嘛,愛虛榮都是正常的。所以,對於老婆買包的請求,也從不拒絕。只是一年下來,雷子發現不僅沒存到錢,而且還花光了之前的20多萬存款。錢都花到哪裡去了呢?老婆這一年買了一個prada包、一個gucci包、一個愛馬仕鱷魚皮包、然後花五萬多買了一隻歐米茄手錶……

雷子想,這些都可以用一輩子的,今年買了,至少五年內不會再買了。可是誰知道,老婆買的包不僅貴,而且還喜歡頻繁買新款。

雷子經常勸老婆:“咱都是普通收入的老百姓,沒必要買這些。”

老婆一聽,就眼紅流淚撒嬌:“我周圍的同事,一個比一個嫁得好,背的都是幾萬元的包,我不能太寒酸了……背200塊的包,就在告訴所有人,我嫁得不好。”

看著嬌俏的老婆哭得那麼可憐,雷子心一軟,也就不再說什麼。結婚第二年,雷子找爸媽借了15w,用來給老婆買各種奢侈品,一條圍巾就是兩三千,而一個冬天,要買五六條大牌圍巾。那些名牌包,定期還要保養,有一次雷子去幫老婆修prada的拉鍊,修一個拉鍊就要2300元錢。有時候,貧窮真是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

結婚第三年,雷子說沒錢了,爸媽也沒錢了,不能再買這些奢侈品了。雷子老婆哭著,搖著雷子的胳膊說:“老公,你可以找你爺爺要錢啊。我就想買那個新款的香奈爾包包,才不到三萬。”

最終,雷子不堪重負,離婚,給三年的婚姻畫上了句號。

現在,兩人離婚一年多了,聽雷子說,前妻特別後悔,她想複合,說:“之前一直覺得男人給女人買東西,天經地義。是我完全沒體諒你,其實男人的每一分錢,也都是拼命賺來的。”

其實,我瞭解的真相是,雷子的前妻離婚後,發現有錢人的世界,根本不是她這樣的平凡女孩可以隨便闖進去的,而且自己月薪三四千,不要說名牌包了,就是正常吃飯應酬都成了問題。她當然轉頭又想和雷子複合了。

其實,大多數男人家裡又沒開礦,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所以,女孩子們,如果你有能力嫁給有錢人,當然很好。如果沒這個能力和好運氣,選擇一個脾氣好的男孩,兩個人一起奮鬥,也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

4

毒姐永遠都贊成一個觀點——老婆是用來疼的,女友是用來愛的!

只是,這個疼愛和愛,是在能力所及的範圍,這個疼和愛,更多的是日常小事的陪伴。丟給你20萬去買包,是愛。難道下雪天,揹著你走回家,就不是愛、不應當被尊重不被珍惜了嗎?

不管是那位月薪4k的女孩,還是雷子的老婆,都是被虛榮心作的!就想不勞而獲過上有車有房的生活,卻不肯給對方一點體諒和理解。

可是,如果不注重培養自己的賺錢能力,一味花男人的錢,就真的好嗎?《我的前半生》裡的羅子君,當遭遇老公出軌,她因為十年沒工作沒收入,被動的沒有一點餘地,甚至連孩子的撫養權都沒辦法爭取到。畢竟,法院在判定孩子撫養權時,夫妻彼此的收入狀況,是一個很重要的考核點。

所以,女人們,男人給咱們花錢,固然好。但不管什麼時候,咱都要做自己會掙錢的女王。在以後受到委屈時,才能有本事隨時踢掉他。

5

幾天前還看到俞飛鴻的一句話,我實在非常欣賞,分享給大家,俞飛鴻說:“我不愛討論男權女權,而應該是平權。我們說女權時,不是在說特權,而是人權。我們說女權時,應該爭取的是一種平權。”

“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我月薪4千男友1.5w,他真給我丟人!”

說的太好,實在不能同意更多!難怪俞飛鴻被譽為“老男人照妖鏡”,果然是透徹清晰明朗。

如果女人永遠都把自己擺在被人養的角色中,那不是女性地位的進步,而是倒退!你自己把自己淪為了被人養的寵物。

什麼叫男女平等?真正的男女平等,就是女性有權利選擇結婚,選擇不婚,女性有權利選擇離婚,有權力養家以及決定家庭的重大決策,女性有能力出去打拼事業,社會能夠提供女性機會,讓她們擁有和男性一樣的讀書、就業以及上升的途徑。

我們應該有能力掙錢,按照自己心意去生活。也因為擁有賺錢的能力,才有隨時結束一段感情的勇氣!

既然看不中這個月薪15k的男孩,就爽快地分手,別磨嘰浪費時間。畢竟,這樣脾氣好又努力的小哥哥,不缺女孩喜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