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遊、違規發放津貼……瀘州這4人受黨內處分!

昨日,瀘州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泸州这4人受党内处分!

1、瀘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調研員康玉明公款旅遊問題。

2015年1月,康玉明以調研為名公款旅遊,報銷費用7760元。康玉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5月,康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報銷的費用予以退賠。

2、龍馬潭區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古濤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古濤先後兩次主持召開區糧食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將上級劃撥的專項監管工作經費共計1.44萬元向全局職工發放,其中古濤個人領取1850元。2018年7月,古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款項予以清退收回。

3、合江縣殯儀館副館長夏國峰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7年5月,夏國峰以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為由,同意購買16張共計3200元的購物卡併發放給單位全體職工。2017年6月,夏國峰同意違規發放勞動節、端午節值班補助共計1.1389萬元,其中夏國峰個人領取934元。2018年6月,夏國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款項予以清退收回。

4、敘永縣兩河鎮太平山村黨支部書記王方華違規操辦其子婚宴問題。

2018年7月,王方華在操辦其子婚宴時,違規收受貧困戶、低保戶、村民小組長等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8750元。在組織審查期間,王方華將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退還。2018年8月,王方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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