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七年的員工,公司對其不簽合同,不交社保,不打卡,沒有工資條,也沒有考勤表。員工應該怎樣維權?

林龍單身族


首先,你得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通過目前你的描述來看,你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家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沒有工資卡,也沒有考勤表。現在你得收集能夠證明你與這家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牌,(因為你們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發工資的時候你肯定簽過字,這份證據如果能收集到,作用很大。)另外,如果你們公司的員工都是這種情況的話,你們可以一起仲裁或起訴,能夠起到一個相互印證的作用。

其次,你可以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或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你可以獲得賠償:

1、11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未繳納社保所導致的經濟補償金,按工作年限計算,一年一個月。工作七年能得七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補繳社保或賠償你相應損失。

4、未休假年金,一年5天。

5、加班費等。

注意:時效只有一年。必須在一年內提起仲裁,否則就過時效了。希望你能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民商法律師楊帆


你好!社會上,很多勞動者遇到這樣的問題,在我的回答中,這類維權佔大部分。所以,建議勞動者多瞭解勞動法,多參加普法宣傳,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相關的法律支持

1)關於勞動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解說:七年前你應該知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已過訴訟有效期,不能主張二倍工資。

2)關於勞動合同的簽訂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解說:你已經過了訴訟有效期了,不能主張二倍工資。

3)關於社會保險的辦理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勞動法》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法律解說:按照你的問題描述,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並因此解除勞動合同,按N的標準索賠離職補償金(工作滿一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社保補繳的,應向當地社保部門投訴和申請;要求離職補償金的,要想勞動仲裁機構申請。


二:關於維權

法律的依據是充分的,但解決你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此,而在於如何證明這7年你與公司是存在勞動關係的。

合同、社保、打卡、考勤、工資條都沒有任何信息,只能從工作記錄開始收集,比如這七年的工作表單、郵件往來、會議記錄、每月發放工資的銀行短信、納稅記錄等。信息收集非常關鍵,是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前提,只有這一前提成立了,後續的索賠才能實現。

建議會同幾個員工一起收集,完後到勞動仲裁局申請仲裁維權,這樣的維權屬於集體維權,可以受到更多的關注和支持。

希望可以幫助你。


小喬初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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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53530528267


維什麼權,應該好好謝謝這老闆,你在這老闆裡吃了七年飯,你該反醒一下自己,應該感恩都來不極,還要維權!真的沒良心的人!老闆如不壞的話,跟著老闆走,老闆不喜歡你了就走人,不要把事做絕!對自己沒好處!


手機用戶50873537831吳樂平


如你所說的,這是什麼樣的一家公司呢?我不能理解,這樣能叫做公司嗎?我建議你和你所謂的公司把當前的工資結清,趕快另謀高就吧!人的一生有幾個7年啊?乘著年輕,再去找一家正規的公司,好好的工作吧!祝你好運!


2016飛龍在線


如果你已經不在這裡做了,只能儘可能地在微信、QQ上與同事聊一聊你們的公司,這也能證明你曾經在這裡上過班。當然,如果能有同事給你出具書面證言甚至出面作證就更好了。像這樣嚴重違反勞動法的公司,你不用懷疑,一告一個準。


灑水老司機



西西166530831


第一,發工資總有記錄,

第二,工作有安排,有領導的電話,有同事的聊天記錄,

第三,勞動仲裁是必須的!

第四,尋找更多的這樣情況的人,一起伸張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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