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拍播報:光明地產以約6.044億元拿地布控五象新區第三盤

【南寧房產超市網】據南寧房產網瞭解到,南寧市位於良慶區玉洞大道北側、那黃大道西側GC2018-084地塊約68.677畝9月28日開拍,光明地產以約6.044億元競得。為光明地產繼光明瀾灣九里、光明城市之後布控五象新區的第三個南寧房產樓盤。


土拍播報:光明地產以約6.044億元拿地布控五象新區第三盤


出讓地塊項目主要建設要求:

(一)本項目須建設不少於45900平方米的安置物業(最終以交付時實際測繪面積進行計算後的數據為準),安置不少於54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築面積不少於32400平方米;安置商業等建築面積不少於13500平方米(物業商鋪建築面積不少於2700平方米,產業商鋪建築面積不少於810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項目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2700平方米),原則以地面一、二層鋪面為主,商鋪佈局、空間劃分等應充分考慮後期裝修裝飾後符合消防及實際使用要求,原則上層高不低於4.5米、裝修後淨空不少於3.2米,如對層高有特殊要求,應根據規劃指標和設計標準進行調整。

(二)本項目需在地塊內配置一所9班幼兒園,幼兒園用地面積不得少於4840平方米、建築面積不少於3146平方米,建築密度>15%且≤30%,綠地率≥35%,建築高度≤24米,同時須符合《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JGJ39-2016)、《廣西壯族自治區幼兒園辦園基本標準》的要求。所配建的幼兒園產權歸良慶區人民政府,建成後無償移交給良慶區人民政府。

(三)中標人須根據安置物業總建築面積,無償提供不少於459個機動車停車位。中標人應按安置物業計容面積與商品開發計容面積的比例配置有產權車位。配置的機動車停車位原則上規劃在安置物業區域內。

(四)地塊內須設置文化活動站1處,建築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其產權歸城區政府,建成後無償移交給城區政府管理使用。中標人須為被安置群眾建設共200㎡(每宗地各建100㎡)的辦公室和群眾活動中心,並在竣工驗收後無償移交給被安置群眾管理使用。

(五)安置房單體建設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商品房的標準,裝飾裝修標準按不低於《南寧市拆遷安置房裝飾裝修標準》(南建村鎮[2009]3號〕)(詳見出讓文件附件一)執行,公共區域包括大堂、門禁、安防、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區標準建設。

(六)安置物業部分嚴格按照《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拆遷安置房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南府發〔2013〕11號)文件執行。

(七)中標後,中標人須與集體經濟組織(產業公司)簽訂《安置協議》,與良慶區人民政府簽訂《建設合作協議》,與南寧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宗地移交確認書》,並嚴格按協議約定以及相關會議明確的標準建設安置物業。

(八)中標人須按出讓合同的有關規定按期開、竣工,安置房部分須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9個月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安置房的竣工驗收;如中標人在投標時承諾竣工時間少於24個月完成安置房的竣工驗收的,按其實際承諾內容為準。且本項目作為安置項目,須首先建設安置房,第一期商品房開工前,安置房須先於商品房開工建設,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所有的安置房須先於商品房全部完成竣工驗收並移交。其他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30個月內完成項目的整體竣工驗收。

(九)中標人須自行辦理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評估及備案,並按地質災害評估結果對項目用地進行地質災害治理及建設。

(十)如中標人投報產權移交安置住房面積的,相關建設標準、移交標準、開竣工要求、戶型和套數比例等參照安置房執行,產權移交安置住房的產權屬良慶區人民政府所有,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所競得的產權移交安置住房由中標人無償移交給良慶區人民政府作為安置房使用。

據南寧房產網瞭解到,光明地產目前在南寧開發了光明瀾灣九里、光明城市、光明時光集(動態 圖庫 戶型)3個南寧房產項目。而GC2018-084地塊在位置上是比較靠近光明城市的,光明地產將該地塊建設成什麼樣的南寧房產樓盤,非常值得期待。

(免責申明:本文信息及地塊區位圖片來源於南寧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中國房產超市網南寧站整理,分享僅用作信息傳播,不含商業用途及目的,如涉及侵權,請儘快與我們聯繫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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