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看宋仲基和宋慧喬的婚禮,儘管他們霸佔了整個熱搜。
因為,我想薛之謙了。
面對薛之謙,我想到的不是關於和前女友的撕逼大戰,而是他的每一句歌詞都可以觸動到我。
別猶豫、別偶遇、別相遇、別一個人看喜劇。”
分開多年的前女友突然找我聊天,我為此也感到驚訝。
——她說她想來北京了
——我說那你就來吧
——她說她帶著男朋友一起過來找我
——我說行,沒關係,我現在過的很好
上週六的那個晚上,我們在南鑼鼓巷的一家川菜店匯合了,這次見她已經時隔四年不見了,她好像比之前的妝容更濃了,她好像穿的比以前時尚了。又好像從未改變,依舊落落大方。
只是,手上多了一條亮的刺眼的金手鍊。
旁邊坐了一個胖卻並不討厭的男人,手裡揉搓著黑瑪瑙與金貔恘相環而成的手串,很是和善。
——你好啊,我是大木。
——你好,我是阿斌。
男人之間的談話不過就是招呼而已。
那是我近四年吃過的一次最尷尬的飯局,我曾無數次幻想過重逢,卻沒有一次像今天這般——我坐在對面,看他們撒著之前我曾撒過無數次的狗糧。
我不敢直視她,是我自卑嗎?
不,不是,我知道她在跟我炫耀,炫耀她現在的男朋友是一個家財萬貫的富家子弟,而不是像之前一般,過著貧困潦倒的灰暗生活。
是啊,我又怎麼能讓一個女孩子跟我過地如此貧困潦倒顛沛流離呢?
“別坦白,別讓故事精彩,別不安,只是還有習慣。”
——我們過年聚一下吧,很久沒有見你的朋友了。
——可以,我到時候聯繫你。
——你女朋友很可愛。
——你那朋友也很可愛,你還是這麼重口味。
——當時選擇你已經很重口味了。
——對啊,所以說你還是這麼重口味。
——可我對他不是愛情,是物質的滿足嗎,還是心靈的慰藉,抑或是別的什麼,我說不清。
“我試著去愛他。”你笑的有幾分牽強。
由始至終,那句“我試著去愛你”,而不是“我愛你”,真的讓人肅然起敬。
“別幾句,就離去,別離去,別讓他聽見你最後幾句。”
我恍然想起那個青澀年代,我們穿著老土的校服,手牽手走在校園的日子。
那是我們用同一個日記本,青春的煩惱不過是吐槽一下高中枯燥的“兩點一線”生活。我們一起吃飯,你說要健康,每一口飯都要嚼夠二十八下才行。
現在已經沒有了。
畢業那天晚上,你喝醉了,說想去K歌,我還是堅持帶你回了房間。
那時的薛之謙一點都不火,能被傳唱也只有一首《認真的雪》而已。
是啊,這一別真的就很久了。
薛之謙的新歌已接連發布,大街小巷傳唱著的,都是他溫柔刺骨的情話。我們青春的最後一點單純也被陰霾的現實侵佔。
十七歲那年,我看見一個男孩,他叼著一袋牛奶,揹著書包,從另一個女孩家的陽臺下跑過。
那是十七歲的我們。
我不記得後來的你長成什麼樣子,只記得那一群十七八的少年起鬨說:
——答應他,答應他,答應他... ...
當時的你手上沒有亮的刺眼的金手鍊,卻笑地一臉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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