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別人把你「小老婆」玩壞了還要你負責任的!

請各位皇后娘娘先息怒

車就是男人的第二個老婆

你可別不服

請看下面總結的汽車和老婆的八個相似點

你知道嗎?別人把你“小老婆”玩壞了還要你負責任的!

圖片源自網絡


一、和老婆一樣,能一起逛街、外出約會。

二、當你正為擁有它而得意洋洋時,你會發現都很費錢。

三、一個車迷一生也許只能得到一個,但他也會另有新歡。

四、娶一個美麗、高貴的大家閨秀,就好比擁有一輛勞斯萊斯一樣讓男人無比自豪和驕傲。

五、當你相中一個時,總會有一個更好的出現在大街上。

六、女人像汽車一樣不僅要學會開,更重要是要學會修。

七、你們都需要細心呵護、精心保養。

八、有時二手的也挺有韻味,一般來說不會成熟圓滑。撒嬌的不多,可是,一不小心選了個“奶奶”,也夠你痛苦一陣子的。


現在服了吧!

那麼咱回到剛才的話題

你的愛車借給別人

發生交通事故

你需要承擔責任嗎?

你知道嗎?別人把你“小老婆”玩壞了還要你負責任的!

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租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的,該責任由使用人承擔,但承擔的責任範圍應是超過保險限額的部分。機動車所有人只有在過錯的的情形下才會承擔責任,且承擔的責任不應超過其過錯的責任範圍(注意該責任並非連帶責任,而是過錯責任,即車輛所有人在未盡到對出借車輛及租借用人的注意義務時才承擔責任)。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知,機動車出借後機動車方的賠償順序應為:

(1)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

(2)賠償超過交強險的部分由使用人賠償

(3)機動車所有人過錯的適當賠償

如何判斷機動車所有人在租賃、借用中存在過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你知道嗎?別人把你“小老婆”玩壞了還要你負責任的!

律師建議:雖然租賃、出借愛車並不會導致自己承擔過多責任,為避免愛車因租賃、出借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相應的財產損失以及隨之而來的交往尷尬,不宜出借。在必要出借時,也要盡到謹慎審查的注意義務,避免因此而遭受相應責任。

學會贊同,往往會給人們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穫!比如(emmm...我的意思此處可以點攢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