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丨淮南溼地的一堂「法治課」

9月7日上午,淮濱縣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在期思淮南溼地開展巡迴審判,公開審理三起具有典型意義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及環境保護案件。庭審活動邀請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察院、森林公安、溼地辦及媒體記者等參與旁聽庭審。該院以懲治犯罪與環保宣傳相結合模式,為當地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環保法治現場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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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

公訴書指控:2018年4月17日,被告人周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且數量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濫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7年11月13日,被告人周某連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且數量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濫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底,被告人簡某在禁獵期間多次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獵,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條、第六條、第二十四條規定,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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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用嫻熟的庭審技巧,嚴謹的審理語言駕馭整個庭審活動,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當庭出示有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充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對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最後陳述。最終一案當庭宣判,被告人簡某因犯非法狩獵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賠償國家資源損失人民幣18000元。另兩案因涉及復植補種,擇日開庭宣判。

自由 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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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 法治

今年以來,在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大背景下,淮濱縣法院充分發揮法律監督作用,運用多種司法手段,為淮南溼地提供重要的司法保障,努力守護淮南溼地的生態環境。重點加強環境資源保護法治宣傳,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和信息化手段,採取庭審直播、公開開庭、公開宣判、集中宣判等方式,不斷擴大辦案效果,努力實現“打擊一批、震懾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讓公眾瞭解環境資源法律法規,尊重、理解法院的裁判,引導公眾關注環境資源問題,遵守環境規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環境糾紛,達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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