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學校被同學家長踢足球撞骨折了,學校和對方家長有責任嗎?

川川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看完了包括被摺疊的所有答主答案,一股悲哀和悲涼之氣從心底升起。

因為事件發生在學校,就一口咬定是學校的責任,發生在學校,學校就得擔責,請問,作出這樣的判斷,依據何在?

去年,廣東順德的一名小學五年級小學生,課間時被奔跑而來的同班學生撞倒,住院治療,造成九級傷殘。家長將學校告上法庭追責。法院審理認為,學校作為教育機構,已經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對於事故的發生不具有過錯,不承擔責任。而是由撞人的學生家長擔責。

看清楚了嗎?這才是法律的公正,學校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對事故的發生不具有過錯,就不擔責!

回到問題中的事件上來,該學生跟其他學生家長踢足球,地點在學校,憑什麼就斷定學校擔責,依據何在?這事發生在什麼時候,學期中還是假期中?學生為何與其他學生家長踢足球,是學校組織的嗎?學校對於足球場的管理是怎麼樣的,學期中如何管理,假期開放期間如何管理?在這些問題沒有弄清之前,就妄下結論,不是太輕率了嗎?

現在是暑假期間,學校足球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面向社會開放。到學校足球場踢球的人,只要按照規定活動就可以了。

該學生與成人一起踢球,造成傷害。傷害肯定不是故意的,但是,那名學生家長,是完全行為責任人,對於這樣的後果,應該可以預見而未加防範,導致了這個事件的發生,應該擔責。

如果是這種情況,學校對事故的發生不具有過錯,不承擔責任。學校像唐僧肉,任由他人宰割的現象必須治理,學校不是無限責任公司,發生在學校就必須擔責。我國是個法治社會,應該一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關於校園傷害事件,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出臺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並不是無章可循的,希望那些一張口就是學校必須擔責的人好好看看,以後說話有根有據,不要信口雌黃的好。

下面是“處理辦法”中事故與責任的相關界定,請自行學習學習。


教師妹子一枝花


對於這個事情,從事情的過程和常理來判斷,完全是一次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如果家長給孩子購買有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應該是賠付的。

孩子和同學家長踢足球,從本身出發點來講這是一場很友好很有愛的活動,孩子被撞骨折只能說是在踢球過程中都過於投入,可這種活動被撞摔倒有點意外也是可以預見的。如果有責任,撞人的家長有些責任。

這種意外事故和學校有什麼關係呢?

是學校組織的活動?還是在學校的操場踢的球?實際上這都不是主要問題。

對於題主我很能同情做為家長的心理,孩子骨折了,真的很心疼!可心疼就一定要找他人擔責嗎?尤其這種友好活動中的意外事故?

個人認為,如果說到責任,孩子和被撞者都有責任。可還要追責學校和對方家長,是想要一些賠償嗎?如果是這樣的話,真的可能面臨幾個問題:

1,如果因為此事,被同學或者更多人質疑題主這種處理方式,一定會形成對孩子的一種不好的影響。

2,以後別的孩子和你家孩子一起活動時都會先考慮一下:如果有點事情,是否是還要賠 償?

所以,遇到這種事情,我認為一是一定要讓孩子養好身體,二則是讓孩子從中學會更好地注意自身的安全,而不是從他人身上找責任來分擔。

每一件事、每一次意外都可能是孩子學習的最好機會,也可能是阻滯孩子成長的障礙,這要看家長怎麼處理問題引導孩子。家長處理問題的觀念和方式方法


快樂庭院


其實足球一直是我們國足的一塊兒心病,小孩子從小開始踢足球是一件好事兒,但是弄傷了就不好了


首先一個:你這小孩兒屬於意外事故,如果購買了意外保險的話那麼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的,當然:保險公司要去做一個調查,但是理賠是一定的

文章標題是同學的父親把你小孩兒的肋骨踢斷了,那麼這個家長也有責任的,應該是負主要責任,你一個大人跟小孩兒踢足球這點分寸都沒有嗎?居然能夠把肋骨踢斷,這是用了多大的力氣?
第三一個,家長可以去找學校的,把小孩兒放在學校 那麼學校就有監護的責任和義務,出了問題學校難逃其咎,也就是說 保險公司、校方、同學家長 三方都可以去找,可以三管齊下。


雲山耕田人


學生有學平險,這個情況是賠的。

但是學平險報銷的意外醫療都是社保內的,自費藥、進口藥自理。

學校是有責任的,在學校期間,就是學校的責任。


戴你投保


先說保險是否理賠。如果你上的是意外險,這個應該理賠。至於學校和同學家長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很多答覆我看是沒有認真讀題主的問題就急於回答導致對題主亂批評。當然,題主自己描述的也不夠詳細清晰。是否擔責要看兩方面的具體情況:第一:學校是學生學習的場所,同學家長為什麼能在學校裡踢球?是學校組織的親子運動會?還是學校操場對社會開放?亦或是學生家長違反學校規定擅自進入學校踢球?如果是學生上課期間,學生家長擅自進入學校違規踢球,那無疑學生家長是要擔責的!至於學校是否擔責,則要看學校是否正常履行了對學校區域的管理責任,還是在學校安保方面有疏忽才造成家長得意進入教學區域踢球,比如校門是否有保安或其他校方人員值班?如果學校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導致學生家長得以違規進入學校踢球,那校方也是應該擔責的。第二,假如家長進入學校踢球本身是沒有違規的,比如在下學後操場對社會開放的時間。那麼,學校基本沒有責任,但是踢球的家長要不要擔責則要看被撞傷的學生是在踢球額球場範圍內被撞傷,還是說踢球者出了球場範圍把在球場外活動的學生撞傷,如果是前者除了道義上的送孩子就醫以及關心慰問外,不需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而如果是後者,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老唐167538512


當然,這樣的事情任何人都不願意發生,不論是雙方家長還是學校,當然學校和對方家長都有一定的責任。

從學生家長來說,看著自己的孩子哭的撕心裂肺,承受著骨折的疼痛,肯定希望自己幫孩子承受那份疼痛,所以對對方家長存在著恨意。

從對方家長來說,即使你不是故意的,但是你也應該承擔那份責任,畢竟是你對小孩造成了傷害,這也是一次嚴重警告,做任何事情時都要小心謹慎。

從學校的角度來說,家長把孩子送進學校的那一刻,孩子的人身安全也就交給了學校,況且這次意外事故還是發生在學校的,學校更應該承擔那份責任。

至於保險,看孩子是否買了意外險,這個可以根據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去對待。當然這只是我的觀點,具體還需要當事人好好的去協調。


饕餮視聽


真的是問得出口,既然去運動就要承擔這些風險,NBA球星還動不動就要受傷,何況是孩子瞎玩,受傷風險更高,怕就別讓你家孩子運動去啊!在家裡窩著當宅男還可能被電死呢,你是不是還要找電力公司的麻煩?什麼垃圾!當年初中打籃球,休息的時候接了個電話結果被同學搶籃板飛下來肘子砸在鼻樑上,斷成三截,自己出的醫藥費,對方家長也來看望過,這就行了,有什麼好胡攪蠻纏的?還找學校賠,找對方家長賠,不知道腦子裡是不是裝的豆腐渣!反正碰瓷的都能拿到錢是吧?臉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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