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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范冰冰這次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接近8.84億元,除了會有割肉般的疼,相信不會對她造成多大的傷害,並且不久就會復出,漸漸洗白。我們來看看之前陷入醜聞的一些明星的現狀就知道了。
曾經在熒屏上星光閃耀的小燕子趙薇,捲入了股票操控案,遭到證監會嚴重處罰:她被禁入證券市場5年,並被處以鉅額罰款,她和丈夫黃有龍原本是想玩“空手套白狼”的資本遊戲,結果弄得一地雞毛。
現在的趙薇大家看到了,擔任第12屆FIRST影展大使、受邀出席第37屆香港電影金像獎並擔任頒獎嘉賓、參加湖南衛視青春合夥人經營體驗節目《中餐廳第二季》。當時讓她聲名狼籍的“股票操控案“對她聲譽沒有造成多大的影響。
黃曉明陷入“操控18億股票”、甚至“操控長生製藥”,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證券賬戶參與違法違規的交易,本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更何況存在鉅額非法謀利。非法獲利部分,肯定是會被沒收的,至於罰款多少,要看涉案程度。
後來黃曉明發聲明稱並不認識案發人高勇,也未參與過任何操縱股票行為和介入過任何相關調查,說這件事情和自己沒有關係,至於理財方面都交給媽媽負責。而他的媽媽把這些賬戶轉交給陸某打理,最後陸某介紹了高勇給黃曉明的媽媽,才把賬戶轉交給高勇代為打理,而這些賬戶涉嫌違法操作,都是高勇一個人的決定,自己和媽媽都不知道。
乾媽向太陳嵐也發文力挺。
現在,由黃曉明、殷桃和秦海璐主演的《你遲到的許多年》,擠掉鍾漢良、馬天宇、孫怡主演劇《涼生,我們可不可以不憂傷》正式登陸湖南衛視播出。黃曉明扮演的沐建峰這個角色,身為老虎連連長是鐵路英雄,轉戰商場也是實業家英雄,人物形象很正。什麼“股票操控案”,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去年,楊冪“詐捐門”事件當時一度鬧得沸沸揚揚,對她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但今年,楊冪又變成了“女王”,新戲上映,代言接到手軟。
林心如被網友爆出“詐捐門”,還有“到大陸的劇撈金,回臺灣做理想”的言論,至使人設崩塌。實在受不了網友的”狂轟亂炸“,微博評論已關閉。林心如現在的最新消息是將協同《分貝人生》製片王禮霖合制馬來西亞性別議題作品《Miss Andy》,各種活動忙不停。
關於范冰冰是否會有“牢獄之災”,在這裡回答:不會!因為一般來說,只有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行為人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罰款,已接受行政處理、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即不認為是犯罪。當行為人超過了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而不接受處理、處罰時,司法機關才能追究刑事責任,即構成犯罪。
這次對范冰冰的重罰,對一些違法者起到了震懾的作用,心存僥倖的心理要不得。更讓人欣慰的是,慰藉了廣大圍觀群眾的良知——法治社會里利劍高懸,“為富不仁”或許能暗地猖獗一時,但最終不能逃脫法律的懲罰。
麗萍嘮娛
這件事對於范冰冰的打擊當然非常大,但是真正的問題,不在錢上,而是在已經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范冰冰經紀人牟恩廣身上。
牟恩廣,也就是國內所稱的穆曉光,這個人身份很神秘,為人也低調,之前有過一些媒體扒他的背景,但是最終都不了了之,我們只知道範冰冰的大火,背後的操盤人正是牟恩廣,但是牟恩廣有什麼樣的能力呢?
牟恩廣本人有什麼能力,我們都不太清楚,但是他2006年在臺灣開了一家公司,叫海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有兩位投資人,一位監事,其中一位投資人叫張建英,也被稱為弟哥,張建英同時還是臺灣四海幫的第六代幫主,剩下的話我覺得沒必要再說了,畢竟在臺灣黑幫插手影視圈根本就不是新聞,竹聯幫的前任總護法吳敦也是著名影視公司長宏的總裁,所以你們猜這個海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是牟恩廣的呢,還是四海幫的呢?
范冰冰的星路堪稱跌宕起伏,1998年參演瓊瑤的《還珠格格》出名之後,不久就和言情教母瓊瑤對簿公堂,之後投靠金牌經紀人王京花被引入華誼兄弟公司,但是2005年王京花率眾出走之時,卻又選擇了留下,而2007年范冰冰再一次出走,組建個人工作室,錯過了華誼上市盛宴,一個演員在國內和這麼多大佬級的人物發生糾紛衝突,居然還沒有涼,反而是星路愈發坦蕩,可見這些人並不能真正影響到她,真正助推其星途的,恐怕就只能是牟先生了,
而牟恩廣現在被抓了,誰來出面替范冰冰收拾殘局呢?又有誰會在風口浪尖上,跳出來替范小姐排憂解難呢?這一次范冰冰偷稅事件發生之後,顯然在社交媒體上公關的消息少了很多,倒是時不時爆出一些范冰冰被抓的消息,如今看來,大家如果能做到不落井下石,也就算是仁至義盡了。范冰冰本人,是藝人,是明星,是企業法人,但是很顯然這都是面子,真正起決定性因素的還是裡子,范冰冰的裡子就是牟恩廣,這個道理吃瓜群眾可能看不明白,辦案部門當然要心明眼亮,范冰冰到底涉及到多少問題,又有那些問題系被牟恩廣所操縱?這也是為什麼,當年劉曉慶偷稅未予起訴,其經紀人卻蹲了三年大牢的道理,畢竟藝人們只擅長前臺演出,後臺算賬的手腳還是得交給專業人士才行。
所以這一打,真正的影響不在那8個億上,畢竟只要人還在,錢可以再掙,但是如果把一個明星的後臺打掉了,沒有資本助推,還揹著劣跡藝人的身份,我們先不談復出,能過上普通老百姓的日子,大概就已經算是萬幸了。
小瀋陽當年有句名言: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麼嗎?人死了,錢沒花完!
本山大叔給昇華了一下:人這一生更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麼嗎?就是人活著呢,錢沒了!
還有更痛苦的事情嗎?那大概就是,人活著,錢沒了,給飯碗的老闆歇菜了。
一笑風雲過
可能有人會人為打擊很大!其實幾乎沒有什麼打擊!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從5月29日范冰冰聲明。到稅務機關的介入調查,范冰冰從天上掉到了地下,她的心理一落千丈,她最擔心害怕的就是坐牢。范冰冰想無論出多少錢,哪怕把這幾年賺的所有錢都繳稅,只要不坐牢。結果是如願以償。范冰冰心理完全接受,甚至是鬆了口氣。
第二:8億對於范冰冰來說沒有任何難度。不會影響到她的生活質量。反而她從這幾個月以來的噩夢中解脫出來,她心裡暗自高興呢。
第三:她本人當然還想出來拍戲,可是哪個投資方誰敢用她?拍了後不讓上映那麼投資就打了水漂,誰還敢用她拍廣告,那是他的東西不想賣了。所以,范冰冰只能淡出大眾視野。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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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10月3日新華社關於范冰冰偷稅漏稅的新聞通告發布後,范冰冰接著就發佈了信息,進行道歉了。
這件事情當然對她來說不可謂不嚴重,她自己涉及到的偷漏稅及罰款是7.7億元,她擔任法人的企業涉及罰款是1.16億。任何人一下子掏出8.8億都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而且如果她能夠掏出,說明她這些年至少累積了10億元以上的財富。徹底坐實了我們的娛樂圈可是真正的淘金池了。她的名氣、娛樂圈地位也會一落千丈,尤其是國家廣電總局曾要求,限制有劣跡的演藝演員參與制作電視劇、綜藝節目,未來范冰冰的星途真的很坎坷。
如果她不能夠掏出,那麼就會面臨著刑事責任。這對她的事業打擊是致命性的,像劉曉慶當年入獄之後,直到現在仍然是不溫不火。而且隨著限薪令等一系列演藝圈整頓措施來看,范冰冰未來很有可能會被大家遺忘的角落,火起來的難度更大了。
不過她或許可以藉助一下大黑牛李晨,如果李晨對她不離不棄的話,她就可以反做綠葉做陪襯了。
總體來看,范冰冰會多方籌集資金,儘快將罰款給交上。根據娛樂圈的報道2017年范冰冰的各項收入是3億元,雖然會有各項支出,但看樣子十多年的積累,交出8.8億元沒有問題,大不了再通過關係籌措一點錢。
其實通過范冰冰的道歉信,我們也可以完全明白,她自小就對演藝事業嚮往和憧憬,這是她的人生,絕對不會退出娛樂圈的。這一次懲罰,對她是一個警醒,也是對娛樂圈所有人的一個警醒。演員要真正瞭解社會,才能夠創造出讓群眾接受的藝術形象。估計這一點幾乎所有的娛樂圈大哥、大姐都忘了吧?
暖心人社
結果出來了,怎麼出來的,具體的處理辦法就不多說了
很多的答主截圖截的也很用心,就不多說了
總的來說有以下幾點
1、崔沒有說錯
這件事的開端就是崔的一抽屜合同,當時崔曬出了一份陰陽合同,後又明說不是范冰冰的。
其實,就是范冰冰的。而最後的結果也證實了是范冰冰的。
最後被罰8.83億
一個對於老百姓來說是天文數字的錢數,一個老百姓幾十輩子也掙不到的錢數
擱到范冰冰這裡還真不是個事兒
但是,罰了至少讓她知道點疼,成為了有案底的人就不會那麼得瑟了
這是其一。
2、對她的打擊有多大?
打擊肯定有的,但是,事情已經安全的過去了
題中也說明白了,補齊了就可以免於處罰.
她的錢不夠還有範丞丞的,範丞丞的不夠還有李晨的,怎麼著湊夠這8.83億應該不是個難事
那麼多的NC粉絲樂意的送錢
這些明星不缺錢花
3、會在娛樂圈復出麼?
哎,你以為你家的範爺真的在抹淚
她在高興還來不及呢!!補齊了就可以萬事大吉,這是多大的造化?
偷偷樂著呢
復出是肯定的
不然的話,這8.83億的大窟窿怎麼補得齊?
說不定這是一處理完,她的那部電視劇就開始熱播了
然後就是天下太平了
蜜桔娛樂
范冰冰面臨的整個罰款,綜合要繳納的稅款、以及罰款和滯納金三項,總共算下來要8.83946億元。別看范冰冰道歉信中什麼籌措啦、什麼克服困難啦之類想辦法,寫的可憐巴巴的,看起來就差去工地搬磚交罰款了。實際上,就這點錢對財大氣粗的范冰冰來講,還算不上什麼毀滅性的打擊,可能會讓她感覺到一時的肉痛,但還不至於破產和形成財務危機。
對於范冰冰的致歉,我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相信的,這不過是常規動作和公關而已,白紙黑字上寫的誠懇切切,其實內心來講是非常生氣的,內心對小崔一萬隻草泥馬不知飛過多少次了。在小崔曝光其偷稅漏稅和陰陽合同之後,她不照樣發佈聲明瞭嘛,不也寫的義正辭嚴,擺出一副受委屈的樣子嘛,而且還要保持追究小催討法律責任的權力。
現在回來看看,當時的戲份也很足啊,所以說今天的這個道歉我同樣不會相信,就是一個形式就是擺個樣子,她永遠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她只會感覺是自己倒了黴。
復出!范冰冰肯定還會復出的,只要不封殺她,她還是要出頭露臉的,畢竟是一線大咖,來錢容易,四天六千萬沒了,但四天六百萬總可以吧?
元芳有看法
范冰冰就“陰陽合同”等偷逃稅問題致歉,真的是因為她本身對國家、對大眾充滿歉意嗎?我不這樣認為。事實是板上釘釘的,就像一個人犯了錯,她知道再犟下去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及時以這樣的方式致歉“承認錯誤”,那是給自己止損,挽回自己在公眾面前的形象,至於能挽回多少,那是另當別論。我們再回想三個月前,崔永元剛剛曝出此事來的時候范冰冰的態度,其實就可以一目瞭然了。
各項稅款加罰金合起來8個多億,我相信以范冰冰的能力,拿出這筆錢來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的。想當初范冰冰很豪氣地說自己不用嫁豪門,自己就是豪門,這就是實力底氣的證明。
但是,說到對她的打擊有多大,人們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她也這真正屬於傷筋動骨了,將來怎樣,得由時間去印證。范冰冰當紅時,演戲收入不算,各種代言層出不窮,而且都是頂極大牌,一年的代言費應該都是上了億級的。當現在偷漏稅事出,商家愛惜自己的羽毛,自然不會再請她代言,已有的代言也一一下架。且不論那些商家是否要求她賠償,相信在今後的N年,不太會有哪個商家敢找這樣出過問題的名星去代言,各種影視劇大概也不敢找她演戲了。在可預見的未來,范冰冰演戲、代言等方面的勞務收入跟此前將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她所有的收入大概就只能剩下她所擁有的資本的投資收入。
至於這個過程要持續多長時間,一般人還真不好猜測。將來要看國家文化管理部門對這些偷稅漏稅人有沒有相應的約束政策出臺。我們不能忘記的是前面那些有過吸毒、嫖娼等黑歷史的明星們,若干年過去了還一蹶不振,至今看不到他們在熒屏上展露形象,如果接下來的政策對偷稅漏稅的藝人也有這樣的規定,那麼范冰冰什麼時候能夠復出就真的不知道了。
更何況,娛樂圈長江後浪推前浪,等若干年後,新的小鮮肉不停地出,到那時候范冰冰還會有她的市場嗎?更何況,在我眼裡,范冰冰從來就沒有過演技,她就是一位完全靠人捧紅的明星。若干年後,縱然她的稅事平息了,人到中年的她,也不大可能再回復到原來的樣子了。
蘇小妮
這次的事件,也讓很多吃瓜群眾意識到,自己究竟有多窮……
八億八千萬的罰金,就算一個人年薪二十萬的話,不吃不喝也得四千多年,算起來得從三皇五帝的傳說時代賺到現在才能湊齊這個數字。
不過大家倒是不用怕范冰冰交不起,據外界估算,范冰冰的資產大概在五十億人民幣以上,所以說這個事兒對她打擊有多大呢?傷筋動骨的確是,傾家蕩產則遠不止於。
但是從此以後,復出的可能性不太大了。第一,范冰冰的經紀人在這次事件中背了主要的黑鍋,對於這種藝人來說,經紀人非常重要,絕不是說僱一個新人就可以的。經紀人沒了,一切的資源就都消失了,所以范冰冰之後的娛樂圈資源會大不如前。第二,更重要的一點是,我國有劣跡的藝人基本都復出無望,吸毒嫖娼啥都不行,偷稅漏稅也不行,范冰冰作為有劣跡的藝人,以後估計也很難再出現在舞臺上了。
想想范冰冰,未來餘生只能靠著幾十億的資產養老,真是讓月薪兩千的我替她感到遺憾呢~
小約翰
范冰冰是成年人,更是聰明人,10月3日主流媒體曝光處罰決定後,同日就發表道歉公開信。從公文角度來說,寫法高明,全篇有“高度”有“深度”,有問題剖析,有主觀原因。比如,“沒有擺正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再比如,“我取得的每一點成績,都離不開國家和群眾的支持”。這篇道歉,有點為單位寫檢討的味道了。
第一,這次精準打擊,首先讓財產傷筋動骨了。補繳和罰款高達9億元,範爺再有錢,也要吐血了。而且在規定時間內繳清,還是要對家產做“大手術”的,甚至估計要賣房產甚至股票了。
第二,這次殺雞儆猴,動靜太大了,這個汙點將載入娛樂圈史冊。成為標誌性事件後,一般幾十年都消化不了,對範爺的演藝事業打擊沉重。大家都開始同情劉曉慶了,當年她開始被判了實刑的,而且數額遠沒有範爺的大。但範爺的事件,影響遠比劉的大。劉當年是可能是個例,但範的事件可是針對群體性的、帶有歷史標誌性的。
第三,這次公開通報,精準打擊範的未來發展。範成為整個娛樂圈偷稅漏稅的代表,這個汙點太大了,許多帶有正面色彩的廣告都不能接了,許多帶有正能量的電影也不能拍了。不知道她能不能緩過勁來,否則,沒有新的鉅額收入,如何填補這9億損失呢。
範很聰明,從今天立即發表公開道歉信來看,主動認錯,主動改正,爭取做一個反面轉正面的典型,才能為自己的未來贏得一線生機。對有關單位來看,也不想一棒子打死一個犯錯的人,只是想嚴重警告這個群體,聽說最近各大明星瘋狂開始補繳稅款。
如果範打造成改過自新的正面典型,那麼,有關單位還是會給範機會的。這也許是範唯一的道路了。從目前看,範一定想走這條路了,爭取做一位改過自新的正面典型,為自己未來贏得機會。
職場火鍋
這個事,8點多個億的補繳款罰款和滯納金,不是個小數目。
而錢財本身雖然數目大,但是對於范冰冰而言,自由和名聲才是她最看重的。
現在能通過繳納罰金等換來自由,她絕對會想盡辦法繳納。
而對她損失最大的,不是金錢,是名聲。
另外,很多人都知道,逃稅罪有個首次被罰補繳就免罪的規定,但到底是首次逃稅不追究刑責,還是首次被抓不追究刑責?
不少人在這個問題上傻傻分不清楚。比如范冰冰這次,很多人說《大轟炸》這次逃稅730萬肯定不是她第一次逃稅,她出道這麼多年了,要繼續追查,追究她刑事責任。根據稅務機關的公告,的確這不是範及其工作室第一次逃稅,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這偷逃稅款的1.34億,絕對是多次逃稅行為導致。
因此,這裡的首次免罪,不是說第一次違法逃稅漏稅,而是指第一次被稅務機關抓包被罰,不論之前逃稅多少次,如果補繳,就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范冰冰這一次,就算不是首次逃稅,但肯定算首次被罰,補繳9個億就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