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我》(七)

【憲法述評】中國憲法實施需要研究的若干問題

如何實施憲法,並使憲法具有權威,在當下似乎成為中國社會的一致共識。中國共產黨作為一個能夠代表全體人民根本利益的政黨,在其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中即明確提出了要“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2014-11-03 13:32:40來源: 財新網作者:秦前紅責任編輯:杜珂來源:財新網 )

【法條詳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 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

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並且發展學前教育。

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

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詳解]本條是關於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規定。

教育是立國之本,是提高民族素質的最重要的手段,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由國家大力舉辦各種學校,發展學校教育。學校教育是教育的基礎內容和主要方面。二是由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發展業餘教育。 三是鼓勵社會力量辦學。 四是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法律常識】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權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與人格權;監督權;社會經濟權利;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婦女保護權;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漲知識】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其含義有以下幾點:第一,我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並平等地承擔相應的義務。第二,國家機關對公民平等權利的保護,對公民履行義務平等的約束,平等的要求。第三,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憲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權。第四,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還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

【法眼辣評】公民的教育權受憲法保護

[案情介紹]齊某某通過考試獲得了山東省濟寧商業學校的入學資格。錄取通知書經濟寧商校發出後,由她就讀的滕州市第八中學轉交。同學陳某某得知後,從滕州八中領走錄取通知書,並在其父的運作下,以齊某某的名義到濟寧商校就讀直至畢業。畢業後,陳某某仍然使用齊某某的姓名,到中國銀行滕州支行工作。齊某某發現陳某某冒用其姓名後,以姓名權、受教育權及相關權益被侵害為由,向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陳某某、陳父、濟寧商校、滕州八中和山東省滕州市教育委員會為被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6萬元,精神損失40萬元。此案經過二審,最終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陳某某、陳父、濟寧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賠償齊某某的損失。

[案例評析]《憲法》第46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陳某某等以侵犯姓名權的手段,侵犯了齊某某依據憲法規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權利,並造成了具體的損害後果,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法院判令陳某某等賠償齊某某的復讀費、為將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繳納的城市增容費、為訴訟支出的律師費等直接經濟損失,並判令其侵權所得的工資收入歸齊某某所有。

【法律名言】

自然界中沒有獎賞和懲罰,只有因果報應。——[英]瓦謝爾

與其責罵罪惡,不如伸張正義。——[英]丁尼生 

如果法律沒有恐懼支撐,它絕不能生效。——[古希臘]索福克勒斯

【笑破肚皮】

法庭上,法官正在審理一樁貪汙的案子。犯罪嫌疑人捶胸頓足,痛哭流涕。

法官問道:“你現在是不是感到非常地後悔?”

“是的。”犯罪嫌疑人答道,“我太后悔了,我費了那麼大勁弄來的錢一分都還沒捨得花,你說我能不後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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