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人民信任的杭法人(肆):潘季林、朱敏明、傅紅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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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之路的引航者

蕭山法院退休老院長 · 潘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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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林同志生於1956年,1975年參加工作,1998年擔任蕭山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2年卸任院長職務,現已退休。擔任院長期間,他帶領的蕭山法院取得驕人業績,曾榮立集體一等功1次、集體二等功1次,2006年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院,他本人也曾榮立1次一等功, 2008年2月,他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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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林同志始終把教育培訓作為重要引擎,鼓勵幹警參加再教育,不斷提升幹警學識水平。蕭山法院幹警本科以上學歷2003年比1998年提高了67個百分點。注重加強幹警技能培訓,要求全院幹警參加普通話考試,改變了當時幹警執法辦案習慣說“土話”情況。他在浙江範圍內率先落實《司法禮儀規範》,有力提升了全院辦案效率和司法形象。

潘季林同志是管理的行家裡手。2001年,他推出了“四項考評”制度,搭建了由部門爭先創優、中層幹部百分考核、優秀法官評選和優秀書記員評選等組成的量化考核評價體系。這一創新做法被《人民法院報》刊載推廣,蕭山區委為此專門作出全區機關“隊伍建設學法院”的號召。

潘季林同志是改革的引路人。“腦子要轉”,這是他的口頭禪。他大刀闊斧進行審判管理改革,1999年,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審判流程管理和院庭長辦案制度,其中院庭長辦案制度得到最高法院領導的高度評價,《人民法院報》頭版頭條進行報道。他還大膽推行司法人事、行政管理改革,建立書記員單獨職務序列和人員分類管理,2004年推行“法院後勤工作社會化”,改變了司法行政工作 “繁、雜、亂”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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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林同志示範帶頭、嚴格自律、司法為民。“十分吞才有三分吐”,他堅持定期抽查案卷,定期開展調研,他的多篇論文在國家級刊物發表,被浙江大學聘為法律碩士實務導師。他帶頭辦理大案要案,雖然公務繁忙,但始終不折不扣完成辦案任務。他從不違反規定非正常干涉正在審理的案件,廉潔從政,乾淨做事,是一名深受幹警愛戴的領導幹部,也是一名具有深厚法學功底、司法為民情懷的法律人。

不忘初心 不負韶華

杭州中院 · 朱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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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明同志,於1997年8月通過杭州市首屆公務員考試進入杭州中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工作。她一直從事刑事審判工作,至今已有21年,現為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曾獲得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全國優秀黨建工作者、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個人、浙江省刑事審判先進個人、浙江省十佳優秀法官、杭州市三八紅旗手、杭州市十佳優秀法官等榮譽,她還是杭州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

作為一名執掌生殺大權的刑事法官,朱敏明非常清楚肩上所扛的責任和壓力,同樣也非常清楚自己所矢志不渝地追求的“公正”二字的份量。擔任審判員後,她主審了一大批有影響、有難度的大要案。如她主審了涉案19人的“普洱茶”集資詐騙案,該案被害人有1200餘人,偵查卷宗達260餘宗,她主持兩次庭審用了五天四夜50餘小時,案件生效後,歷經6年艱辛努力才平穩完成全部涉案財產的執行工作。主審的青田灘坑水庫故意殺人即“鐵籠沉屍”案,面對前所未所的辦案難度,她本著一定要把案件辦成鐵案,絕不放過一個壞人,也絕不冤枉一個好人的原則,全面核查核實任何一個細小疑點,在各方的支持配合下,攻破了一個個難點和疑點,最終使案件得到成功審判。2017年,她還主審了“紅通一號”楊秀珠受賄案,該案被最高院和央視聯合評選為“2017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在杭州藍色錢江“保姆放火”案中,她參與了裁判文書的修改、撰寫新聞宣傳稿件等工作,擔當了“幕後英雄”的角色。

她是一位鐵面柔情的法官,在她眼裡,捍衛人民群眾的利益,就是捍衛神聖的法律。面對大多數被告人無力進行有效賠償的現實難題,她堅持公平公正、權益兼顧,竭盡全力做好附民訴訟調解工作,對附民原告人傾力做好釋法析理工作,幫助申請啟動司法救濟程序。她還把審判服務延伸到了法庭之外,定期回訪、鼓勵正在服刑的少年犯,堅持到學校、社區開設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講座,用她的一顆愛心溫暖了需要幫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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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位熱愛生活的法官,真誠樂觀、豁達向上,熱愛體育、熱愛運動,運動場上,比賽現場,總會閃現她矯健的身姿,以此舒緩工作壓力,體現精神面貌,保持陽光心態。讓我們祝福她在刑事審判崗位上譜寫出更多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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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裝著群眾 凡事想著群眾

富陽法院 · 傅紅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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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紅盛同志,1967年6月出生,1987年9月參加工作,1995年進入法院,從事審判工作23年,先後在龍羊法庭、場口法庭、行政庭、民一庭工作,精通各類審判業務。現任富陽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曾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榮獲“全省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杭州市行政審判先進個人”、“杭州市十佳優秀法官”、 “杭州市勞動模範”、杭州市“最美公務員”等多項榮譽。

「人物」人民信任的杭法人(肆):潘季林、朱敏明、傅红盛

2013年以來,傅紅盛擔任民一庭庭長,該庭主要負責涉婚姻家庭、承包地徵收補償、醫療糾紛、勞動爭議等案情複雜、處理難度大、審理週期長的民事案件審理。作為一名資深法官,他充分發揚“老黃牛”精神,任勞任怨,常常將各方當事人纏訟多年骨頭案留給自己辦,如辦理的李某某與某服飾店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正是傅紅盛法官以其耐心、細心的辦案風格,不厭其煩地數十次與當事人、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等進行溝通,才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協議,化解了纏訴多年的積案。作為一庭之長,他嚴格履行“一崗雙責”,教育引導全庭人員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在他的帶領下,全庭人員對待每一個案件的每一方當事人,都能做到耐心細緻、公平對待,全庭至今沒有發現一起因工作態度或責任心問題而引發的涉訴信訪案件。

「人物」人民信任的杭法人(肆):潘季林、朱敏明、傅红盛

傅紅盛同志待人友善真誠,大家都喜歡親切地叫他“阿傅”。他愛分享,將自己費心整理的經驗材料作為共享資源供院內其他同志學習;他肯鑽研,“有難題找阿傅”成為青年法官們的習慣語;他重群眾,“心裡裝著群眾,凡事想著群眾”,對因經濟困難等原因未委託律師的當事人,他總能熱心解答法律問題,提供司法訴訟指引;他樂奉獻,熱心公益,在繁重的審判工作之餘,積極參與送法下鄉、調處糾紛、走貧訪苦等公益活動,利用專業知識服務大眾、回報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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