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衢州分行開展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宣傳活動

近年來,非現金支付方式的廣泛應用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積極、深遠的影響。但是,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地域差異大、城鄉發展不平衡,消費者支付需求多種多樣,現金支付習慣和偏好仍然廣泛存在。近年來,流通領域人民幣現金使用出現了一些新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如一些消費者在旅遊景區、餐飲、零售等行業商戶消費時被拒收人民幣現金,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為此,人民銀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出臺整治拒收現金公告,進一步規範社會經濟主體對支付方式的選擇和應用。

所謂“拒收現金”行為,即任何單位和個人非因法定理由不接受現金的行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進行支付的行為除外。比如機構或商家如果以告示牌、通知或者其他明確的方式表明,本單位只接受銀行卡付款,或者本單位只接受某電子支付平臺付款,即屬於“拒收現金”。

為了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招商銀行衢州分行轄內網點開展了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宣傳活動,並進行了相關問卷調查及實地考察活動。通過活動,提高公眾對整治拒收現金公告的認知,提升商戶對於現金服務的意識,引導商家自覺接受人民幣現金交易,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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