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縣法院開庭審理李某某涉黑案

邢臺縣法院開庭審理李某某涉黑案

2018年8月3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在邢臺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某自2000年參加以於立(已判刑)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來,在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中,或親自指揮,或積極參與,成為該組織的核心骨幹成員。長期以來嚴重破壞了邢臺市及其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及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為該組織稱霸一方發揮了巨大作用。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積極參加於立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組織,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在合議庭的主持下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針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逐項舉證、示證,法庭各項庭審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

邢臺縣法院開庭審理李某某涉黑案

庭審中,人大代表及社會各界群眾參加了旁聽。這是中央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該院開庭審理的第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趙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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