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人物記」帶病戰鬥在執行一線的軍轉「老前輩」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執行人物記」帶病戰鬥在執行一線的軍轉“老前輩”

他,1982年在空軍雷達學院計算機工程軟件專業就讀,期間被空軍雷達學院授“雪蓮”獎章,後到成都軍區空軍某部隊司令部擔任作戰參謀,1989年被評為優秀作戰參謀。2000年從部隊退伍來到陸良法院,在執行局工作多年,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2011年被曲靖市委評為政法先進工作者,同年被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執行能手”。同事都尊稱他一聲“參謀”。

「執行人物記」帶病戰鬥在執行一線的軍轉“老前輩”

2018年7月19日,陸良法院組織執行幹警前往紅河州尋找被執行人,一同前行的還有帶病堅持工作的“老前輩”。半個月前,這位執行幹警因病住院觀察治療,病未痊癒就急忙返回單位繼續工作。

高某瓊與欒某連繫夫妻關係。2014年9月17日,高某瓊以償還銀行貸款為由向俞某輝借款人民幣5萬元,高某瓊於借款當日向俞某輝書寫了借條,後俞某輝向高某瓊催要,高某瓊於2014年年底償還部分借款後下欠4萬一直未還,俞某輝遂於2016年1月14日訴至陸良法院,要求其賠償借款。法院立案受理後於2016年10月19日作出判決:由高某瓊、欒某連償還俞某輝借款人民幣40000元,判決生效後高某瓊和欒某連並未主動履行,俞某輝向陸良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通知被執行人高某瓊、欒某連履行義務,其二人均拒絕履行且故意外出躲避執行。

「執行人物記」帶病戰鬥在執行一線的軍轉“老前輩”

「執行人物記」帶病戰鬥在執行一線的軍轉“老前輩”

「執行人物記」帶病戰鬥在執行一線的軍轉“老前輩”

當日晚8時,收到通知要前往紅河州彌勒縣尋找被執行人高某瓊,“參謀”克服身體的不適與同事一起夜間執行,於當晚11時左右到達彌勒併成功將高某瓊控制帶回陸良法院。經詢問得知,高某瓊在東川打工,因孩子放假便與朋友相約到紅河州彌勒遊玩。到達陸良法院後,執行法官通知申請人俞某輝前來與其進行和解,未果。因高某瓊躲避執行的行為,法院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對其給予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

凌晨4時許,在大多數人都已經安穩入睡的時間裡,“參謀”終於回到了家中,休息三四個小時後,又在上班時間準時回到工作崗位繼續戰鬥。

執行法官,是守護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勇士,在執行路上,他們不僅需要智慧和熱情,更需要付出大量的體力、精力和私人時間,只要能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早出晚歸都無所畏懼。今天是“八·一”建軍節,讓我們祝願這位“老前輩”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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