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物记」带病战斗在执行一线的军转“老前辈”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执行人物记」带病战斗在执行一线的军转“老前辈”

他,1982年在空军雷达学院计算机工程软件专业就读,期间被空军雷达学院授“雪莲”奖章,后到成都军区空军某部队司令部担任作战参谋,1989年被评为优秀作战参谋。2000年从部队退伍来到陆良法院,在执行局工作多年,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被曲靖市委评为政法先进工作者,同年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执行能手”。同事都尊称他一声“参谋”。

「执行人物记」带病战斗在执行一线的军转“老前辈”

2018年7月19日,陆良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前往红河州寻找被执行人,一同前行的还有带病坚持工作的“老前辈”。半个月前,这位执行干警因病住院观察治疗,病未痊愈就急忙返回单位继续工作。

高某琼与栾某连系夫妻关系。2014年9月17日,高某琼以偿还银行贷款为由向俞某辉借款人民币5万元,高某琼于借款当日向俞某辉书写了借条,后俞某辉向高某琼催要,高某琼于2014年年底偿还部分借款后下欠4万一直未还,俞某辉遂于2016年1月14日诉至陆良法院,要求其赔偿借款。法院立案受理后于2016年10月19日作出判决:由高某琼、栾某连偿还俞某辉借款人民币4000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琼和栾某连并未主动履行,俞某辉向陆良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高某琼、栾某连履行义务,其二人均拒绝履行且故意外出躲避执行。

「执行人物记」带病战斗在执行一线的军转“老前辈”

「执行人物记」带病战斗在执行一线的军转“老前辈”

「执行人物记」带病战斗在执行一线的军转“老前辈”

当日晚8时,收到通知要前往红河州弥勒县寻找被执行人高某琼,“参谋”克服身体的不适与同事一起夜间执行,于当晚11时左右到达弥勒并成功将高某琼控制带回陆良法院。经询问得知,高某琼在东川打工,因孩子放假便与朋友相约到红河州弥勒游玩。到达陆良法院后,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俞某辉前来与其进行和解,未果。因高某琼躲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给予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凌晨4时许,在大多数人都已经安稳入睡的时间里,“参谋”终于回到了家中,休息三四个小时后,又在上班时间准时回到工作岗位继续战斗。

执行法官,是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勇士,在执行路上,他们不仅需要智慧和热情,更需要付出大量的体力、精力和私人时间,只要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出晚归都无所畏惧。今天是“八·一”建军节,让我们祝愿这位“老前辈”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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