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偷梁換柱 專項整治嚴守紅線

本報訊(記者 賈蘊)是大棚,還是農宅?想體驗田園生活,還是低價買套田園別墅?把永久基本農田變身“私家莊園”,在大棚裡違法違規建房,違規改擴建大棚看護房……如今,頭頂“生態農莊”“田園別墅”“農家院”等名義偷樑換柱,大棚房售賣有蔓延之勢。一邊緊鑼密鼓拆除,一邊頂風作案銷售,大棚房房主和政府玩起了貓鼠遊戲。

9月26日,記者從省國土廳獲悉,我省印發《山西省關於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的方案》,對佔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非農設施,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全面清理整治,重點清理整治工商資本和城市居民到農村非法佔用耕地變相開發房地產和建設住房行為。

“嚴守紅線、突出重點,分類處置、集中打擊”。按照方案,全省開展拉網式、臺賬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徹底摸清底數;根據排查結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區分類型,依法依規,整治整改,不折不扣地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改任務。重點清理整治工商資本和城市居民到農村非法佔用耕地變相開發房地產和建設住房行為。此次清理整治範圍主要包括三類問題:(一)在各類農業園區內佔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閒度假設施等。(二)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三)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

對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等問題的責任主體,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騙取涉農資金補助、改變農業設施用途的,農業、財政等部門要堅決追回。發現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各級紀委監委要嚴肅追責問責,對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謀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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