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活案例給你揭示潛伏在微信朋友圈裡的8個陷阱

昂貴的名牌衣著、精緻的配飾、

紅色的保時捷、豪華的酒會……

在田小姐的朋友圈裡,

處處都昭示著她生活的奢華。

可那些天天看她朋友圈的人們卻萬萬沒想到,

田小姐正是靠著詐騙的錢財,

才能在朋友圈裡堆砌著自己的奢華生活。

8個真實案例,

提醒您防範那些潛伏在微信朋友圈裡的陷阱。

鮮活案例給你揭示潛伏在微信朋友圈裡的8個陷阱

炫富陷阱

朋友圈裡的奢華都是為了詐騙圈裡的人

年輕的女孩都愛在微信朋友圈裡曬自己的生活,90後的田小姐也不例外,她不時在朋友圈曬出的照片中,昂貴的衣著、精緻的配飾、紅色的保時捷、豪華的酒會,處處都昭示著她生活的奢華。

田小姐朋友圈的其中一位“觀眾”,就是從底層一路奮鬥起來,當時已小有資產的女子阿銀(為保護被害人隱私,阿銀系化名)。阿銀是在一次宴會上通過朋友小胡介紹結識了“官二代”田小姐,當時兩人互加了微信。此後,阿銀就會時不時翻閱田小姐的朋友圈,並經常隨手點贊或留言。

阿銀還記得,在那次宴會上,田小姐身穿時尚的名牌衣裙,戴著名貴華美的首飾,拿著最新款的限量版名牌包,一看就身家不凡。在宴會上,田小姐向眾人自我介紹說:“我父親是某省紀委領導,曾經是國家某大領導的秘書;我媽媽原先當老師,後來下海經商,承包了煤礦,還有采石場,現在移居到新西蘭。我舅舅在深圳做房地產,我表姐也很能幹,手邊有不少項目……”當時,大家紛紛和田小姐敬酒、留電話、加微信,氣氛十分活躍。

在阿銀看來,田小姐的方方面面都顯示她的家境非常富有,覺得和她保持聯繫總沒壞處,田小姐也時不時在微信上和阿銀聊上幾句。

一年多後,田小姐在微信上對阿銀說:“有個機場建設項目,我通過我爸的關係,認識裡面一個領導,可以用2000萬的資金拿到價值4000萬的鋼材。你要不要投點錢進來?三個月返本還利,不過我只能保證20%的收益哦。”

阿銀心動了。從朋友圈來看,田小姐生活奢侈,家裡既有錢又有關係,要發財就要抓住機會。她試探著說:“那我先投100萬。”“行啊!”田小姐發過來一個笑臉,“向銀行貸款也要還利息,還不如讓朋友們一起賺錢呢!”阿銀很快就把錢轉給了田小姐。

三個月後,田小姐又主動聯繫了阿銀:“姐,我有個更大的鋼材項目投資,期限半年,收益率100%。你也來吧。”阿銀果斷地回覆說,“好啊,我要錢也沒急用,不如就把那100萬本金和20萬收益一起繼續投吧。”

出於信任,阿銀又先後匯款500多萬元給田小姐,讓她幫忙投資。有時,阿銀也會問問項目的具體進展情況,田小姐都告訴她說,因為裡面涉及領導,要保密,她會代為操作一切相關事項。

又是半年過去了,期間阿銀幾番索要投資和收益,田小姐卻以各種藉口只返回55萬元,還說:“我們的資金在海外,因為國家管制,暫時沒有辦法轉回來哦,你別擔心。”

慢慢的,田小姐的話風又變了:“我表姐很霸道,現在資金在她手裡掌管,她就是不給我,哼,我要告訴舅舅。”儼然一個受氣的富家千金。

再後來,田小姐變得楚楚可憐,話裡就充滿了哀傷:“我父親剛去世,媽媽和舅舅被收審了,房產在媽媽名下,現在沒法變賣還你錢。”

在社會上滾打摸爬多年的阿銀警覺了。幾番查證後,她獲悉田小姐的父母健在,她在深圳並無舅舅。經過多方努力,在中間人的介紹下,阿銀見到了田小姐口中的“表姐”。但這位女子說她和田小姐雖然認識但並不是表姐妹關係,也沒有聽說過什麼鋼材項目,田小姐還想叫她在新西蘭投資超市呢!

阿銀氣得渾身發抖!要知道,她投資給田小姐的錢,有不少是老公幫她借的,還有一部分是她做主將房子抵押貸款的結果。不僅如此,她還了解到在那次聚會的朋友裡,還有介紹人小胡和趙先生也成為田小姐謊言的受害者,他們的上百萬錢財也打了水漂。

當田小姐被警方抓獲時,已然沒有了昔日的風光模樣。警方經過調查,田小姐的父親健在,是某縣一個小幹部,沒有給大領導當過秘書,也沒有在省紀委任職,而田小姐的母親是下崗職工,沒有做過生意。她的舅舅也都在老家工作,本分謀生。

毫無疑問,那些高利潤項目均不存在。那麼,阿銀、趙先生、小胡的錢去哪裡了?這些錢被田小姐全部用於維持自己高昂的生活開支,以及去維護自認為高端的社交圈子,在朋友圈曬炫富照片了,這樣才能讓被害人覺得自己既有錢又有關係,用他們自己的錢,支付他們的利息,好讓他們相信自己有償還能力,可以繼續以投資的名義要錢。

雖然沒能力賺錢,田小姐花錢確實驚人,她租住在南山的小區,房租每個月都要3萬元,還花了40多萬買了一輛拉風的吉普,又拿了20多萬元給男友炒股。從開始騙錢到她被抓,也還不到兩年,田小姐就已經將上述被害人投資的幾百萬元全部花掉了……

如今,田小姐已經因犯詐騙罪被深圳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田小姐低級簡單的騙局,為何竟能屢屢得手?辦案檢察官認為,田小姐在生活和朋友圈中展現的“官二代”“富家女”身份具有很強的迷惑性。“她愛慕虛榮,過於迷戀奢華的生活,不惜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不僅害了別人,還斷送了自己的美好青春。而她低級簡單的騙局,竟然能屢屢得手,看來所謂的高幹子女、高息回報,對都市裡的許多人有很強的欺騙性。

這個案例提醒大家在與人交往、投資理財時一定要提高警惕性,避免上當受騙。”


鮮活案例給你揭示潛伏在微信朋友圈裡的8個陷阱


美味陷阱

朋友圈裡的“無添加、純天然”食品藥品靠譜嗎?

近日為孩子過生日時,深圳福田區的鐘女士在朋友圈的“自制蛋糕”賣家那裡買了一個生日蛋糕,賣家稱“進口純動物奶油製作、無添加、純自制”,價格自然也不菲。但鍾女士拿到蛋糕時,感覺雖然製作的卡通圖案精緻可愛,但奶油和蛋糕的口感其實也和一般麵包店出售的蛋糕差不多。

“朋友圈曬出來的那些自制保健品,看起來誘人,其實買回來也沒什麼特別之處。”蘭先生在微信朋友處也購買過好幾次“自制固元膏”,賣家把原材料、製作過程都在朋友圈曬了出來,以顯示真材實料,吸引了不少人購買,價格還比一般固元膏貴不少。蘭先生說自己吃了幾個月,並沒感覺出什麼效果。

中秋節有“純手工”自制月餅,元宵節時有“媽媽味道”的湯圓,盛夏時節有“私房秘製”小龍蝦,秋冬季節有“自制”固元膏、燕窩,過生日時有“無添加”生日蛋糕……曬美食,也是朋友圈裡頗受歡迎的內容,還有不少令人垂涎欲滴的饕餮美食圖片也在朋友圈搖身一變成了商品,出現在原本用於分享生活的社交平臺。

在追尋生活品質的深圳人眼中,比起餐廳裡規規矩矩的菜單、麵包店貨物大同的食物,朋友圈“純天然”“無添加”“手工製作”的標籤和格調滿滿的美食、保健品圖片,顯然更有吸引力。但是,網絡自制美食和保健品真的能安心買嗎?

在深圳市福田區發生的一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就起底了其中的“套路”。從2016年5月起,29歲的許女士就開始從上家胡某處購買了一種減肥膠囊在微信上進行銷售,她在朋友圈不斷吹噓這種膠囊屬於“純天然綠色保健品,效果立竿見影”。

當福田公安分局民警對深圳市華強北賽格通訊市場工業大廈某店進行檢查時,在現場抓獲違法售賣減肥膠囊的許女士,並查獲純天然綠色減肥膠囊等共9瓶,繳獲手機二部。

經檢驗,涉案查獲的膠囊中均檢出西布曲明成分。這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具有興奮、抑食等作用,它有可能引起血壓升高、心率加快、厭食、失眠、肝功能異常等危害嚴重的副作用。由於西布曲明、芬氟拉明等藥物價格低廉,且確有一定的抑食減肥功效,屢被一些不法商家巧妙加入減肥食品中牟取暴利。雖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早就叫停了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藥,但仍有消費者可以通過網絡渠道購買到相關減肥藥。

福田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許女士無視國家法律,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應依法予以懲罰,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繳獲的涉案減肥膠囊予以沒收、銷燬。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食品行業業內人士告訴晶報記者,要開一家實體餐飲店,需要達到很多的條件,比如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等,還需要基本衛生設施完善,有餐具消毒和保潔設施,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等。

相對於企業生產的食品,朋友圈售賣的手工自制食品大多出自家庭廚房或小作坊,生產條件較為簡陋,不具備這些生產環境、生產條件,加工過程中往往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相關檢測,“安全不安全,全憑自己的良心”。一旦自制美食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經營者可能關閉微信,一走了之,而消費者則可能索賠無門。因此,市民網購還是儘量選擇購買正規網絡銷售平臺的食品藥品。

假貨陷阱

朋友圈交易336盒“美心月餅”

實為拿貨價48元一盒的假貨

中秋將至,微信朋友圈的月餅、茶葉、水果等熱門商品廣告也開始大量出現了。自制美味品質難以保障,那麼在朋友圈買品牌產品行嗎?市民劉先生一次在朋友圈買月餅的親身經歷,也許能成為您做出判斷的一個砝碼。

2016年9月,正值中秋節前夕,羅女士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銷售美心品牌月餅的廣告。劉先生因正幫助朋友購買月餅饋贈客戶,看到羅女士的朋友圈後,就馬上通過微信找羅女士訂購美心品牌月餅336盒。

在得到這筆訂單後,為了牟取暴利,羅女士轉身就去聯繫了老熟人孫某,約定以122元一盒的價格向孫某購買336盒假冒的美心月餅。隨後,“層層轉包鏈”就此展開:孫某又聯繫了丁某,約定以66元一盒的價格向丁某拿貨;丁某接著聯繫劉某,約定以55元一盒的價格向劉某拿貨;劉某再聯繫朱某,約定以48元一盒的價格向朱某拿貨。

最終,羅女士以人民幣175元一盒的價格,把336盒假冒的美心月餅賣給了劉先生,而“轉包鏈”中的羅女士、孫某等人則賺到了127元一盒的暴利!

劉先生通過支付寶將貨款人民幣58800元轉賬到羅女士指定的賬戶。同年9月10日凌晨,劉某與朱某將假冒的美心月餅送到福田區交給胡先生。三天後,劉先生和其朋友發現所購美心品牌月餅是假冒的,於是帶著剩餘的9盒月餅向公安機關報案。

後來,羅女士和她的同夥孫某、丁某、劉某等人相繼落網。經羅湖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丁某、孫某、羅女士等人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到十個月,並處罰金。

朋友圈很多售賣食品、減肥藥、貨物的,質量不一,真假難辨。

鮮活案例給你揭示潛伏在微信朋友圈裡的8個陷阱


傳銷陷阱

朋友圈裡購買“善種子”?原來是傳銷陷阱!

在寶安區法院今年判決的一宗傳銷案中,當事人就是通過微信朋友圈“下套”誘人參加傳銷的。

最初,何先生經過他的同學葉先生的推薦,繳納了300元購買“善種子”的費用,加入了一個名叫“善心匯”傳銷組織。接著,何先生又通過建立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等方式的宣傳,發展了多名“下線”。這些下線也都需要購買人民幣300元“善種子”入會。就這樣,何先生通過推薦下線投資隔代收益、倒賣善金幣以及投資回報等方式獲得收益。

當被抓獲歸案時,何先生的下線層級數已經達到10級,下線總人數多達1283人。他在善心匯擁有善種子803個,善心幣3822個,剩餘35個,善金幣57500個,剩餘7846個,贈與金額人民幣18300元。

警方偵查顯示,所謂“善心匯”會員,都是通過微信群及朋友圈等多種方式發展下線拉人頭,從隔代下線投資款項中獲取隔代收益,同時他們通過向下線販賣“善心幣”賺取不同層級差價,善心匯以此通過利益吸引讓傳銷組織發展。

何先生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如今已經被寶安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其已凍結的銀行賬號內的資產也被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

相關辦案人員介紹,微商傳銷本質上不再以商品買賣為目的,而是純粹通過發展下線牟取暴利。微商傳銷往往推薦化妝品、美容美體器械、玉石之類的商品,利用會員優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現等手段誘人加入,隱蔽性強。

涉嫌傳銷的微商有一個共同點,即在朋友圈炫富吹牛,誇大宣傳,有的甚至打著政府扶持、重點項目、中央部委特批等旗號,製造虛假繁榮。很多微商傳銷者在朋友圈發佈的交易截圖,實際是用電腦軟件自動生成的,這些交易並不存在,卻顯示有發貨時間、發貨單號。

集資陷阱

“包賺錢、高回報”的誘惑 讓資金有去無回

在朋友圈、微信群大肆宣傳“包賺錢、高回報”的“金融互助平臺”,是天上掉下里的餡餅,還是充滿誘惑的陷阱?

在這宗案件裡,李先生、梁先生、王先生與當時在泰國的陳先生4人商定共同出資創辦一個“金融互助平臺”,他們隨後在微信群、朋友圈大肆進行虛假宣傳,蠱惑他人參與。

該金融互助平臺規定,參與者花100元購買一個激活碼後,可認購1000元、3000元、5000元中的一種金額,在認購者等待15日後的3至7日內,按照排隊先後次序同下一輪參與者進行配對,由下一輪配對的參與者向其打款,款項按平臺規則計算,包括認購的本金、利息、直推獎、代數獎。李、梁、王、陳4人作為平臺創辦人,則可以收取激活碼費用、平臺前三天認購金額以及直推獎、代數獎。

據統計,在短短一個多月內,4人就騙取12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42萬多元。近日,李先生等4人已經因犯集資詐騙罪分別被深圳市中級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到五年,但受害人的大部分資金已難追回。

辦案人員認為,如今金融投資理財已經成為普通群眾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金融消費者要培養正確的投資理念,糾正不良投機心理,謹守成本收益法則、風險規避法則和分散投資法則,不要被高收益迷住了雙眼。如果看到“資本動作、消費返利、愛心互助、原始股、虛擬幣、動態收益、靜態收益、推薦獎、報單獎、對碰獎”這些集資詐騙、傳銷慣用詞,就要有所警覺。

關懷陷阱

看似“關懷備至” 實則心懷不軌

黃先生和吳先生以前曾經是同事。一天,黃先生髮微信朋友圈說自己的手機壞了,沒想到很快他就收到了吳先生髮來的消息,為他的手機“致哀”,並關心地詢問黃先生是否需要買新手機。

“他說自己在做手機生意,可以到香港幫我買到比市面價格便宜的iPhone 7手機。”出於對前同事的信任,黃先生答應了,還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了自己的兩個朋友。黃先生的兩個朋友也連忙讓吳先生幫忙帶手機。

沒想到,吳先生以收取訂金等理由,從黃先生等三人處拿走了8900元錢後,就把他們的微信拉黑,銷聲匿跡了。後黃先生報警,吳先生被警方抓獲,因犯詐騙罪已被判刑。

很多時候,通過朋友圈可以看到一個人的基本情況,可以瞭解一個人的喜好,可以窺探出一個人的生活規律和痕跡,這種現象也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著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機會。市民在發微信朋友圈時注意不要透露太多私人信息,發現轉賬後被拉黑等情況,可及時保留轉賬截圖,通過微信小程序中“騰訊110”向騰訊舉報,同時向警方報案。

低價陷阱

能買低價門票的“神人”收錢後就把你拉黑

有些明星的演唱會一票難求,但朋友圈總有些“神人”稱能拿到低價票,引誘追星的“粉絲”們上當。

曾先生就是“空手套白狼”的一員。他在微信上註冊了“文某”的賬號,並在朋友圈中刷屏發佈可以低價售賣演唱會門票的信息,引誘他人購票。

還真有不少人上當。如被害人陶先生通過微信和曾先生取得聯繫,向其購買兩張自己喜歡明星的演唱會門票。曾先生稱門票特別難拿到,想買低價票更需要提前付錢,於是陶先生通過微信轉賬4000元給曾先生。隨後,陶先生髮現被曾先生拉黑。

還有被害人洪先生看到朋友圈信息後,也向曾先生購買演唱會門票,這回他轉賬6.89萬元同樣有去無回。

近日,曾先生因詐騙罪被判刑,並償還了詐騙上述被害人的財物。

網上購物、訂票購票等應選擇正規官方網站,對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商品要有所警惕,注意提防和甄別,小心低價誘惑的陷阱。不要輕信QQ、微信朋友圈中所謂的“低價”推銷信息,在支付環節切勿直接向個人賬戶轉賬、匯款,儘量選擇帶“擔保交易”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完成網購支付。一旦發現上當被騙,記住保留相關聊天和轉賬截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行蹤陷阱

發朋友圈洩露行蹤 被“仇家”盯上報復

朋友圈曬自己生活的時候,可能會無意中洩露自己的行蹤,惹來無妄之災。

楊先生和陳先生因經濟糾紛和口角之爭而心懷怨恨。2016年10月15日23時許,楊先生和朋友在蛇口一家KTV唱歌,突然看到陳先生在微信朋友圈中曬的照片,發現陳先生就在南山區海岸城附近。

於是,楊先生生出報復之念,他通過微信花言巧語將陳先生約出來,又帶著一幫哥們來到海岸城約定地點伺機報復。陳先生一來就發現楊先生帶了十來個人,頓覺情況不妙,但已經來不及逃跑了。楊先生帶人毆打了陳先生,搶走他的電動車,將他擄走後逼迫他寫下1萬元的欠條。

楊先生和其同夥後被警方抓獲,因犯尋釁滋事罪均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隨著微信等社交工具的普及,發朋友圈成為很多人的最愛,不管身在何處,不管遇見什麼事情,很多人都會第一時間發送到朋友圈,朋友圈成為展現自己生活軌跡的地盤。但一些不法之徒正是從微信朋友圈掌握到了一些人的基本情況和活動規律等信息,繼而制定犯罪計劃,實施犯罪。在朋友圈儘可能少上傳自己家人的照片、行程、社會關係等,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還有這一些騙局~

教你一眼識破!


鮮活案例給你揭示潛伏在微信朋友圈裡的8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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