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縣文廣局原局長李星受賄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石阡县文广局原局长李星受贿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文 | 田 鈿

來源 | 石阡檢察

9月6日上午9時,由石阡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石阡縣文廣局原局長李星受賄案在石阡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是監察委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的首例開庭審理留置案件,縣文廣局、水務局、民政局、住建局等部門80餘名國家工作人員到庭旁聽。

石阡县文广局原局长李星受贿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經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星在擔任石阡縣文廣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現金人民幣85萬元。庭審中,公訴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列舉了大量的書證、證人證言,宣讀了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就受賄罪的構罪要件、量刑進行了詳細闡釋。

石阡县文广局原局长李星受贿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庭審結束時,公訴人針對被告人李星受賄的主觀意識、手段、情節和社會危害性進行了發人深省的法庭教育。以案說紀說法教育方式,直觀形象引導黨員幹部自覺增強清廉自律意識和崗位風險防控意識,自覺抵制各種誘惑,不斷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庭審最後,被告人李星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深刻反省,表示自願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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