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最終目標:財富?幸福?

由於心理學上的適應性定律起作用,這種物質上帶來的幸福感往往不會長久。不僅如此,這種相互攀比在增加一部分人的幸福感的同時也在削弱另一部分人的幸福感。

企業應當確立幸福的最大化是公司發展終極目標的理念。企業的職能是促進經濟的發展嗎?當然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要兼顧人們的幸福。企業發展經濟只是增強幸福的手段,而給員工、消費者、利益相關者帶來幸福才是目的。在傳統的經濟學理論中,一般是告訴企業如何最大化財富、怎樣儘可能多地賺錢。其實人需要滿足的不只是錢的問題,而更重要的是怎樣滿足幸福感。社會資源的總量是有限的,社會上的貧富鴻溝也不可能完全消失。所以我們在增加財富的時候也要讓幸福感與日俱增。我們在關注財富人生的同時,也要同樣關注弱勢群體,希望每一個普通百姓都擁有幸福。增加全社會的幸福感,這也是企業的責任,也理應成為企業每一個成員自發的追求。而要增加這種幸福感,必須要有超越金錢的更大目的。這個目的因人而異,在有的人看來是為了親人,在有的人看來是為了社會,在有的人看來是為了信仰。“比如說一個人繪畫,如果他只是為了賺更多的錢,他既不可能畫得很好,也不可能從中得到很多快樂。只有站得比別人更高,才可能比別人做得更好,也才有可能從中得到更多的快樂。”

企業最終目標:財富?幸福?

在企業中,每個人都應該有一個職業生涯規劃,而制定職業生涯規劃的第一步就是職業選擇,每個員工的職業選擇一定要和他的擅長和興趣聯繫在一起。“很多人在選擇職業時都傾向於從功利角度考慮,而不是從自己的興趣出發,結果很多人不喜歡自己的工作”。如果他們按照最大化幸福感的原則來選擇自己的職業的話,他們往往會做得更好,而且從中得到更多的快樂。如何使幸福感最大化?

企業最終目標:財富?幸福?

提高收入和弱化對金錢、物質地位的競爭應當同步進行,很多人把辛辛苦苦掙來的錢用來更換大房子和買私人轎車,而他們這樣做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需要這些東西,而是因為他們的親朋好友也在做同樣的事情,他們要攀比,並且媒體也做著這樣的宣傳。新企業文化應該倡導減少對富人和奢侈品的宣傳,從而減少人們在金錢和物質地位上競爭和攀比的壓力。要鼓勵不易適應性的消費,將錢花在那些不容易適應的快樂上面,比如社交、旅遊和藝術鑑賞方面,要比物質財富帶來的快樂更長久。要真正做到以幸福為主旨,最重要的是我們要以幸福作為成敗的最終衡量標準。每天從電視裡看到的不僅是股市的風雲變幻,還能看到幸福指數的波動起伏;同樣,小到一個個體、一個家庭、一個企業,大到一個國家在制定發展計劃的時候不僅要制定GDP的增長目標,還要制定國民幸福指數的增長目標,“幸福是發展的最終目標,也是檢驗發展的最終標準”。這實際上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內容。

企業最終目標:財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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