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托克托縣大隊 關于禁止「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的公告

交通管理托克托縣大隊 關於禁止“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的公告

近年,路面出現很多無牌無證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也就是市民口中俗稱的“老年代步車”,因其無牌、無證,很多駕駛人無視交通信號燈、爭道搶行、逆行、錯道、佔用機動車道亂停亂放,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影響市民生活,引起社會群眾的強烈不滿,同時也為誘發交通事故埋下了重大安全隱患。

2018年3月1日起,交通管理托克托縣大隊加大對“老年代步車”查處力度,禁止“老年代步車”在城關鎮嚴管街(雙河路、托克托大街、東勝大街、光明路、雲中路)及省、縣鄉道路行駛,一旦發現違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第90條的規定,對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扣留機動車;對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的規定,處以罰款200元至2000元,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在此,交通管理托克托縣大隊提醒廣大市民,我國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只有車型在工信部發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方可以登記上牌,考取駕照並投保機動車保險。但在《公告》中並沒有我們市民們所謂的“老年代步車”,這種車型不符合註冊登記條件,無法上牌。廠家和銷售商也深明這一點,為了利潤,他們往往會以“無需上牌、無需駕照”為噱頭來忽悠大家購買。由此帶來的後果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追責、維權將變得相當艱難。

交通管理托克托縣大隊再次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輕信商家“不用掛牌、不用考駕照”等虛假宣傳,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此種車輛。

交通管理托克托縣大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