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扶摔倒老人反被訛,證明清白後堅持起訴並索賠一元

如果你在路上遇到有陌生人突然倒地,尤其是老人,你扶還是不扶?

小伙扶摔倒老人反被讹,证明清白后坚持起诉并索赔一元

近日一篇名為“感謝交警,還我清白”的帖子在朋友圈刷屏,發帖人是浙江金華小夥兒滕先生,他選擇了扶,卻扶出了一串煩心事兒……

這篇帖子稱,9月2日,滕先生騎電動車經過金華市雙龍北街與解放西路交叉口時,一位老人摔倒在地,他好心扶起,卻被對方報警稱是被他撞倒。雙方產生糾紛後,交警調取事發路段監控證明滕先生並未撞到老人。

因覺得對方家屬態度惡劣,滕先生表示要起訴對方,並已經準備好相關材料。

路邊監控還小夥清白

滕先生在金華市經常騎電動車上班。9月2日,他騎電動車途徑金華市解放西路與雙龍北街交叉口,突然聽到後面有很響的剎車聲,回頭一看,一名騎電動車的上年紀男子摔倒在地。

滕先生趕緊下車,小心地將受傷男子扶起來,對方說了句謝謝,但接下來的事情,卻出人意料。“這時候,邊上一個路人停下來走過來,指著我說我看到你撞的,結果受傷的人就有思想變化了,就認定是我撞的他。”滕先生說。

受傷男子報了警,金華當地交警趕到現場。但是雙方各執一詞。 由於現場調查沒有結果,按照程序,王警官先將兩輛涉嫌肇事的電動車扣留。經過醫院診斷,傷者右側肋骨骨折,需要手術。

滕先生告訴記者,他去交警隊寫材料,正好碰到老人的妻子。對方發現事發路段因修路沒有監控便更加生氣,指責他沒良心,沒去看望老人,說老人的肺摔破了,肋骨骨折,已經住院。

為了弄清楚事實,王警官9月6日在一家鋼材店找到了拍到事發畫面的監控視頻。“從畫面中可以看到,後面這輛電動車開著開著摔倒了,兩輛電動車還是有點距離的,不是很近。”

這段監控視頻還原了事實真相,事故認定出來了——傷者自己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9月6日,交警隊通知滕先生和老人家屬去看監控。交警告訴滕先生沒事了,已將雙方交通事故改成單方交通事故。

滕先生將這段經歷寫下來發到了論壇上,再三感謝王警官,同時在帖子裡寫:“可是對方卻連道歉都沒有一句,隨後我便要求補償我近幾天來回警隊的打車費,以及處理事故的拖車費、誤工費等等。傷者妻子終於開口了:‘你好人做到底,去醫院看看我老公吧。’氣得我直接表示要起訴他們!”

堅持起訴並索賠一元

滕先生說,傷者的家屬後來聯繫過他,向他道歉,而自己堅持要起訴,是因為之前對方的態度讓他太生氣了。目前已有律師聯繫他,法律材料已經準備好,他要在金華當地法院起訴。

“我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不知法院是否會受理,但我還是想走這樣一個途徑。如果當時沒找到民用監控,那個路人又來指控我,我就沒法證明清白了。”滕先生說。“我最大的希望,就是法律上這塊能填補上,這種低成本的幹壞事,我也不需要說大家說我見義勇為,我只是助人的行為,見義勇為我覺得談不上。”

傷者的兒子告訴記者,自己的父親目前還在住院,傷情已有所好轉。他表示自己當時對滕先生表示道歉,以及賠償滕先生列出來的明細清單,但雙方溝通上有些問題。

“他當時覺得自己被訛詐了,拒絕和解,我們一貫的觀點就是以交警的處理結果為準,而且他在交警隊處理事故的時候,態度惡劣,我母親才會情緒激動。”傷者的兒子告訴記者,“他在論壇上發的帖子帶有主觀情緒,辱罵嘲諷我們一家人,我爸媽心裡都很難受。如果他真的要起訴,我們也沒有其他辦法,該說的已經都說過了,對他的歉意也是有的。”

13日下午記者從婺城區法院瞭解到,滕先生已經以見義勇為損害糾紛為由向該院提交了訴狀。滕先生的訴訟請求有兩項:一是要求被告曹先生在當地報紙非廣告版面上刊登致歉聲明;二是判令被告曹先生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滕先生認為,自己出於好心救助,卻反遭誣陷,曹先生的行為不僅給他帶來了不應有的時間和經濟損失,更是對他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

昨天滕先生表示,他堅持起訴,是希望以後不會再有好心人傷心的事情發生。至於只索賠1元,只是象徵意義,表明他並非真的為了錢。

據悉,金華婺城區法院已經收下了滕先生的訴訟材料,將在審核後於7日內作出是否予以正式立案的決定。

通過法律為好人撐腰

金華市交警支隊宣傳科副科長呂奇表示,對於滕先生的助人行為,正考慮聯繫當地徵信部門,對其給予一定獎勵。“他在危急的時候能夠出手相助,那肯定是需要弘揚的,在其他有危難或者是需要幫助的時候,如果都能站出來弘揚社會正氣,都是一種正能量的體現。”

有關專家表示,根據目前的法律,如果證明小夥是被誣陷的,受傷的大叔可能要承擔兩方面責任,第一要賠償對方相關損失。“誣陷別人,導致別人為接受調查的交通費、誤工費等,包括最後的律師費。”第二,要賠禮道歉,當面的以及在媒體上刊登道歉證明。

專家表示,長期以來在此類事故中誣陷人成本低,成功了對方賠錢息事寧人,如果不成功,也不損失什麼,這就導致惡性循環。如果當事人真的起訴,並且成功了,其示範意義在於,誣告陷害的人要承擔相關的成本,該賠償得賠償,該道歉得道歉,可能還要賠償精神損失,對全國來講,能讓誣告陷害事件大幅減少,這樣大家才敢樂於助人。

滕先生表示自己還是有些壓力。“我怕我多說話會被放大,我也擔心別人冒用我的名義眾籌。”他表示,自己一開始發帖也是給大家提醒,以後再遇到這種情況,不能這麼快就扶對方,應該先叫其他人作證,或直接叫交警到現場。

綜合中國之聲 浙江交通之聲 浙江日報 南方都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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