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涉稅風險解讀

小微企業創業者大多為非財務專業背景出身,他們往往也沒有資源和能力僱傭高水平的專業財務人士為他們打理創業公司的財務,

所以小微企業的創業者稍有不慎,便會掉入財稅風險的大坑,在創業過程中遭受不必要的損失,甚至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鑑於財稅風險的重要性,今天我們就來重點給大家講一講小微企業的涉稅風險:

1.銷售商品(服務)不開銷售發票、隱瞞收入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主要通過以票控稅的方式來進行稅收徵管,企業向客戶開具銷售發票,就意味著企業需要向政府交納一系列的稅,常見的稅主要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等。

反過來說,如果企業在向客戶銷售商品(服務)的時候,不開具銷售發票,就很可能隱瞞收入,進而逃避或者少交相關的稅費。

實務中,通過銷售不開票的方式來規避稅收的創業者不在少數,今天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銷售不開票的涉稅風險和後果。

從稅收徵管法的角度來看,銷售不開票屬於典型的偷稅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可以對偷稅的納稅人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從刑法的角度來看,如果偷稅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將構成逃避繳納稅款罪。

具體的立案標準為: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也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逃避繳納稅款罪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7年。

» 有的創業者可能會問,銷售不開票整個公司只有我一個人知道,我不說稅務機關怎麼可能知道?

創業者可千萬不要小看稅務機關,任何行為和事件都會留下蛛絲馬跡。

比如你是生產型企業,當公司有產量和銷量的時候,通常會產生一定金額的水電費、運費等等,如果你銷售不開票,你的納稅和銷售收入的金額與公司的成本費用金額將不成正比;又或者你是其他類型的企業,你公司的員工數量、員工工資等情況與公司的銷售收入相比,也會顯得異常。

稅務機關可以從行業信息、公司上下游廠商信息、以及剛才說的這些信息來推斷你公司實際的銷售狀況。

另外,稅務機關還擁有核定徵稅的權力,估算出公司實際的銷售收入,按照估算的銷售收入計算並要求企業繳納相應的稅費。

換句話說,即使稅務機關掌握不了企業銷售不開票的確鑿證據,但也可以通過剛才我們講的核定徵稅的方式,要求企業補繳可能存在的逃避稅款。

2.虛開銷售發票

我們國家是人情社會,實務中比較常見另一種企業涉稅風險就是虛開銷售發票。

兄弟的公司稅負太高想要點成本費用發票,創業者不能不幫,客戶想要多開點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創業者也不能不幫,更有少數創業者把虛開銷售發票作為一種賺錢的手段,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收取開票手續費。

虛開銷售發票、尤其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我們國家屬於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後果非常嚴重,生活中我們也會常常聽到或看到因為虛開發票而蹲牢房的案例。

①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額達到1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金。

②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例如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金。

③ 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例如虛開稅款數額25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虛開銷售發票、尤其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創業的紅線,創業者千萬不能碰。

3.虛構成本費用

創業者們大概都知道,公司的成本費用越多,利潤就會越少,相應的企業所得稅(簡單來講根據公司的利潤計算)也會越少。

所以許多創業者想盡辦法“創造”公司的成本費用,有的一般納稅人公司,為了少交增值稅,也會想盡辦法找到更多的與成本費用相關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扣增值稅。

實務中常見的虛構成本費用的方式大概有以下幾種:

①接受虛開的發票

事實上,接受虛開發票也屬於違法行為。

實務中創業者接受虛開發票也是比較常見的情況,比如創業者有時候為了獲得更低的物資採購價格,不要求銷售對方開具銷售發票,導致這些採購成本費用因為沒有取得相關的發票而無法確認為成本費用。

換句話說,企業光有銷售收入,沒有可以抵減收入的成本費用,導致企業的應稅利潤偏高,最終需要交納高額的企業所得稅。為了確認成本費用、少交企業所得稅,創業者又不得不請其他公司幫忙,甚至花錢接受其他公司為自己的開具沒有真實交易的發票。

再比如,有的企業本身利潤就比較高,為了人為調低利潤、降低企業所得稅負,也會接受一些沒有真實交易的發票。

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情況,大家應該都知道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越多,意味著它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越多,也意味著企業的增值稅實際稅負越低,所以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可能會接受一些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以上這些情況我們都可以稱為接受虛開發票的行為,大家要注意的是,利用接受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抵扣增值稅的,或者利用虛開的其他發票抵扣稅款的,稅務機關依法追繳稅款的同時,處以逃避稅款及騙取稅款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納稅人還可能被定性為逃避繳納稅款罪。

接受虛開發票的行為也越來越容易被稅務機關發現,尤其是現在金稅三期系統大數據的情況下,系統可以詳細分析每家企業接受發票、開具發票的情況,從數據分析中找到企業接受發票、開具發票的任何疑點。

②編制虛假的員工工資表

有的創業者也知道,接受虛開發票的法律責任重大,而且虛開發票的公司往往要向創業者收取較高的開票費用。

於是,創業者想出了一種更加“便捷”、成本“更低”辦法來虛構成本費用——編制帶水分的員工工資表。比如,在員工工資表上儘可能地多列支一些人員工資,事實上,這些人員並不是公司的員工,也並沒有在公司領取任何薪水。

其實,編制帶水分的員工工資表並不高明,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很容易就可以判斷出企業列支的員工工資有多少水分。

比如,企業通常會給全職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會對員工上下班進行考勤,並留有考勤記錄;有些公司還會制定員工薪資的標準和制度,比如各種崗位各種級別員工的工資怎麼定,績效工資怎麼計算,計件工資什麼標準等等。稅務機關通過檢查這些資料和記錄,可以確認企業列支的員工工資是否真實、合規。

通過編制虛假的員工工資表,逃避稅款的行為也屬於典型的偷逃稅行為,偷逃稅的納稅人不僅需要承擔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③暫估成本費用

有的創業者更加誇張,既不願意接受其他公司虛開的發票,也懶得編制帶水分的員工工資表,直接讓自己的會計在賬簿上登記一定金額的成本費用,美其名曰為暫估成本費用,實際是沒有任何依據的虛構成本費用。

實務中,有時候確實會出現暫估成本費用的情形。

比如,公司經常性的零星辦公用品支出,有些辦公用品商店可能會覺得每次向公司開具發票太麻煩,為了減少重複性地工作,辦公用品商店可能會與公司約定,定期集中一次性開具發票。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每次零星採購取得辦公用品時,不一定會同時取得相應的發票。從我們會計人員的角度來講,公司採購辦公用品發生的辦公費用,因為還沒有取得發票,不能確定這些辦公費用的確切金額,只能先暫時按估計的金額入賬,等定期集中一次性開具發票後,我們會計人員再按照最終實際的發票金額對辦公費用暫估金額進行調整。這就是正常情況下有理有據的暫估成本費用,也是稅務機關認可的成本費用。

但是,如果暫估成本費用是為了虛構成本費用,暫估以後不會取得相應的採購發票,那麼這種情況也構成逃避納稅的行為。

4.股東佔用公司資金

許多初創公司往往由創業者自身持有100%的股權或者絕大部分股權,這就給創業者造成一個印象,即公司是創業者一個人所有的,將公司的資金轉到創業者個人的賬戶就像將錢從左口袋挪到右口袋那樣自然。

事實上,公司一旦依法成立,便被視為法律意義上的“人”(企業法人),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獨立行使民事權利並擁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並且公司的財產應當獨立於股東的個人財產。

因此,創業者從公司賬戶提取公司資金的行為可視為創業者從其投資的公司借款,或者說是創業者佔用公司的資金。

更加令創業者們意想不到的是,“將公司的資金轉到創業者個人賬戶”這樣一個在他們看來極其自然的經濟行為可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是的,你沒有看錯,“將公司的資金轉到創業者個人賬戶”可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相關的稅收法律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股東從其投資的公司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股東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舉個例子來說,假設我投資設立一家A公司,2015年度我累計從A公司賬戶提取公司資金50萬元,如果在2015年度終了時,我沒有將這50萬元資金歸還到公司、也無法說明這50萬元資金已被我用作公司的經營,那麼稅務機關可以認定未歸還的50萬元資金是公司對我的變相利潤分配,通常情況下,我將因此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50萬元×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率20%)。

可能有的創業者會問:“雖然我從自己公司的賬戶提取資金,但是我只要向稅務機關說明這些資金已經被用於公司的運營,那是不是我就不需要就此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是的,如果創業者能夠說明其從公司賬戶提取的資金已被用於公司的運營,確實不需要因此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問題是,這裡談到的說明可不是向稅務機關作出簡單的口頭解釋,而是需要提供真實、合法及合理的會計核算資料加以說明創業者從其公司賬戶提取的資金已被用於公司的運營。

稅務機關認可的會計資料通常包括創業者個人付款並取得的合理差旅費發票、通訊費發票等等。此外,創業者通過個人賬戶為公司支付的大額成本費用需要提供採購發票、採購合同、物流單據及創業者的付款記錄等。

我們已經知道了小微企業那些常見的涉稅風險,以及由此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但創業者更關心的是,如何將這些涉稅風險降到更低,或者說完全避免這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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