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年暴打87歲老太,如何看待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逮捕?是否有故意傷害罪的嫌疑?

藍色空間號2018


老太好心,少年暴戾。

少年因自己生氣摔打自行車,老太看見了,出於心善,相勸兩句,哪知少年“不識好人心”,不僅不領情,反而暴打老太,87歲的老人家哪裡經得住這般打,全身多處骨折。


尋釁滋事,鋃鐺入獄。

少年因尋釁滋事罪被逮捕是正確的。尋釁滋事罪,行為人主觀上是出於無事生非、發洩情緒、尋求刺激、藐視法律的心態,說白了就是“無緣由”的毆打他人。結合本案,老太的好心相勸,少年聽也好、不聽也罷,按照正常人的思維,都不應該成為“被暴打”的理由,因此,少年的行為,是典型的無事生非、“隨意毆打他人”。另外,根據高檢、高法司法解釋:“隨意毆打老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屬於情節惡劣”。因此,少年構成尋釁滋事罪。


但是,最終以何罪提起公訴,取決於老太的傷情鑑定。

《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構成要件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

因此,如果老太傷情為輕傷,就以尋釁滋事罪起訴,因為尋釁滋事罪(5年以下)量刑要重於輕傷害(3年以下);但如果老太傷情為重傷的話,就要以故意傷害罪起訴,量刑區間是3—10年。

老太已經87歲了,怎堪少年如此暴打,少年第一腳將老太踹倒,老太頭撞地,這都有可能出現顱底骨折、顱內出血情況;少年隨後對老太身體部位的拳打腳踢,都可能造成87歲老人重度運動障礙、偏癱、四肢癱、甚至植物生存狀態等等,任一情況的出現,都符合重傷二級或一級的情形,因此,到底老太身體傷到什麼程度,需要等待鑑定機構的最終結果。


法律要嚴懲“垃圾人”。

老太遭此橫禍,就是遭遇了“垃圾人”,這些人,負面情緒纏身,憤怒、仇恨、傲慢、偏激,與其交往、糾纏,一不留神,就會被“咬”一口。因此,對待這些人和這種社會現象,法律要擔當起責任,露頭就打,而且要狠狠地打,這既是維護無辜被害者權益的需要,也是震懾這類違法犯罪人員、淨化社會空氣的重要舉措。最後,順便也給大家提了個醒:餘生不長,請遠離“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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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依我之見:18歲小夥子‘’你是中國第一傻蛋‘’攤上大事了!‘’如果‘’老人所受之傷鑑定為‘’重傷‘’你將會為自已對一位87歲無辜老人而毫無人性的暴行付出慘重的刑事(十年以上徒刑丶無期徒刑)和天價般的經濟代價。

下邊本人從法理和辦案實務角度對此試作簡要分析:

一,先說說87歲老人勸說行為有過錯嗎?從多次反覆看視頻和照片,再結合文字介紹來看18歲小夥子將一輛自行車往路邊草叢中亂扔,老人看見後勸說‘’別扔,扔了不好‘’,這樣的語言看不出絲毫挑釁丶辱罵他人損貶他人人格的意味,如果該小夥子不願意聽勸說,你不聽就算了,老人並未有任何動手動腳阻止小夥子不當的行為。從中可以看出:老人勸說的出發點是為了公共環境和為小夥子並無絲毫惡意,而且収僅語言勸說,因此,此小夥子藉故暴歐無辜老人事件中,老人無絲毫任何過錯。

二,18歲小夥子藉故殘忍毆打87老人行為的法律性質分析。A,小夥子已年滿十八週歲是我國刑法規定的負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之人,即平時大家所說的‘’成年人‘’,其暴毆老人將承擔完全的刑事和民事責任。B,作為成年人的小夥子為洩心火將八七歲老人作為對象‘’隨意毆打‘’情節極為惡劣,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從視頻中看可以看出:小夥子先是跳起猛踹丶又用腳反覆猛踩丶竹梆反覆摻打…如無人勸阻的話,這八七歲老人極有可能慘死在小夥子的暴行之下。而小夥子這種極其殘暴對於一位無幸老人,是極其缺乏人性的獸性發作之暴行,‘’是可忍,熟不可忍‘’。

那麼,從這小夥子對八十七歲老人猛蹬、反覆的踩丶棒擊暴行來看雖然現在從醫院方獲悉老人多處骨折,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能經得這種暴行的殘害折騰?根據生活經驗和過往案例我深表懷疑。極其可能老人經初步治療病情穩定後(這個年齡治癒的可能性很小)法醫鑑定極有可能在‘’重傷‘’,其傷殘等級極有可能會在較高或最高級,對一位八十多年老人故意傷害構成重傷,且動機卑鄙、主觀惡性極深之惡徒,依法應予嚴懲。而對於因隨意毆打人既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又因故意毆打致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行為,在法理上被稱為‘’牽連犯‘’,即行為人實施一個犯罪行為既構成此罪名,同時還牽連並構成其他罪名,法律規定對於‘’牽連犯‘’擇一重罪名處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或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丶無期徒刑或死刑。那麼,這小夥子‘’以特別殘忍手段隨意毆打‘’八十多歲老人的暴行的現有己‘’多處骨折‘’結果,‘’如果‘’經法醫鑑定為‘’重傷‘’及頂級傷殘的話,小夥子將為自己的暴行付出上述慘重的刑事代價。

三,再談一談民事損害賠償的問題。我國《刑法》和《侵權責任法》規定:因行為人故意或過失造成他人生命丶身體健康損害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基於該小夥子的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偵結後,檢察機關經審查並提起公訴時被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和判決時既追究其尋釁滋事罪或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的同時判決賠償被害人因傷害所產生的應依法賠償的一切費用。可以想見,一位八十七歲的老人被故意傷害重傷殘疾這‘’一切合理合法‘’的費用會是多少。

‘’小夥子,衝動是魔鬼‘’。你將會為你魔鬼般的暴行付出慘重的刑事和民事代價。

借用一位網友的話來說‘’你就是天下第一傻蛋‘’,在近年來‘’扶與不扶‘’都成了全民之疼,人們對跌倒老人都是退避三舍,唯恐躲讓不及,你居然膽敢去主動攻擊傷害一位八十多歲的無辜老人,罵‘’你天下第一傻蛋‘’一點不錯。


唐先明75443043


18歲雲南青年尚某隻身外地,沒有工作,身上也沒有錢,事發時已經餓了幾頓了,情緒焦躁,摔打自行車偏遇到88歲熱心老奶奶好心提心。

老奶奶哪知小夥子屬鞭炮的,自己好心勸告竟然點爆了他的情緒,害自己遭來一頓毒打,如果不是鄰居周某及時出現並制止,自己這條老命還不知能不能保得住。

我們在視頻裡能清楚看到,老奶奶被尚某無情虐打,苦苦哀求,慘痛之感溢出屏幕。

尚某毫無人性地對88歲好毫無還手之力的老奶奶施暴,沒有一點手下留情的意思。尚有良知之人,對這樣的老人絕對不會痛下殺手,畢竟無冤無仇,素未謀面。可見尚某並不只是因為飢餓衝昏了頭,他本性中就有暴虐的性子,遇到無人管束的處境遍顯露出來了。



警察打電話給尚某的父母,尚某的父母只答“這樣的孩子我們管不了”便把孩子犯錯的責任推得乾淨,可見尚某的家庭教育是有都失敗,犯如此大罪也只是早晚的事。

如今老奶奶受傷重病在床,未來的生活只剩痛苦。

而尚某也將為自己的行為而受到法律的懲罰。

整個事件裡,都是受害者,都是悲劇。給我們這些吃瓜群眾,留下來的教訓就是生了孩子要好好教育,別讓他們長大成人後禍害別人,也禍害了自己。


影迷也瘋狂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

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華蓋集.雜感.魯迅》



只因為小夥把自行車亂摔,87歲的瘦弱老太好心勸阻了幾句。便遭遇了一場暴虐毒打!

18歲的小夥先是來一個狠毒跑步助踹(以增強腿部的擊打力度),繼而是對倒下的老太狠毒的蹬踏(還不解氣),最後借用老太的柺杖狠毒的抽打,並且在老太悽慘”救命”的哀救聲中,仍不住手!

試問有多大的仇多大恨要置87歲的老太於死地?!

小夥的解釋是因為心情不好?

那小夥你何不去找泰森單挑?

好在警方及時出手,以尋釁滋事罪將其拘捕入獄。

由於小夥的無端施暴,造成87歲老太身體多處骨折。看來,傷得不輕的可憐老太要在床上度過餘生了。

如果司法鑑定報告出來是輕傷或重傷,在量刑上小夥又多了一條故意傷害傷了。根據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判處其尋釁滋事罪或故意傷害罪最高刑懲,小夥是絕對逃不掉的!

另外,民事賠償這塊也夠他家裡人喝一壺了。傷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乃至老太今後躺在床上的一切費用,應該由被告及家人全部責任。

小夥才18歲,應該是好好讀書或者出門打工。想不到暴戾之氣如此嚴重!

甚至可以說是具有反社會人格傾向了。這,到底為什麼呢?

小夥的惡劣犯罪行為,是在挑戰人們的道德底線,更是在挑戰神聖的法律!

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譚明慶AbeI


已經18歲了,必須嚴懲這個畜牲!已經法院逮捕了,希望重刑教育這個人渣,承擔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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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界之外886


😂尋釁滋事就是沒有足夠理由吵架,打架,鬧事,傷人,放火。不含致人傷殘(因傷殘疾)和致人死亡,所以尋釁滋事從拘留到十年不等!😂法本上是0至3年改造😂


光譜2016


他就是故意傷害,但是由於其性質惡劣,包含了無理取鬧成份,當前尋釁滋事更符合

為什麼呢?

因為這樣無論老太太是不是輕傷以上,(我國故意傷害罪需要輕傷以上才能定罪,)都會因為尋釁滋事而接受刑事懲罰。

但是過後根據老太太的傷情鑑定,小夥子可能會最終面臨追加故意傷害罪,看新聞,老太太多處骨折,應該傷的也重。


除了刑事責任,小夥子還需要面臨民事責任

不僅僅包括老太太的醫療費用等,如果殘疾了各方面的賠償都需要支付。

說實話,這事真的太過於惡劣。一個老太太好心提醒幾句,就捱打,可以說對方相當猖狂了,嚴懲是理所當然的。

我就不說什麼我們每個人都有老的一天了,只是覺得一個人對弱小的老人都可以下手,可見人品。

你心情不好,是你自己的事情,實在氣不過你可以自己打自己幾巴掌,或者誰欺負你你找誰去,18歲這麼美好的年齡,自己不上學還不工作,卻來幹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說你是敗類都不為過。

也希望這個小夥子的父母反思下自己,這麼些年怎麼教自己孩子做人的。

我很欣賞頭條一個評論說的話

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普通的過完一生,但是最基本的是真別去做傷天害理,違法犯罪的事情,不求對社會做貢獻,但是別給父母添麻煩,給社會加負擔。


廖彩琳律師


目前逮捕這位18歲小夥的罪名是尋釁滋事,但他最後被認定的罪名很有可能是故意傷害罪。

說白了根據他當街毒打老人的行為,先認定尋釁滋事是為了刑拘他,沒毛病,隨後還要看被打老人的傷勢如何,再根據傷情來判罰。像這種目無王法,喪心病狂的傢伙,應該會從重從嚴判罰。

18歲,戾氣如此之重,竟然對好心勸說他的87歲高齡的老人動手,而且助跑飛踹、狠命踩踏、拿柺杖抽打,這些行為殘忍至極,已經超出了人類的底線。據老人回憶,她在被毒打期間曾喊救命,但是18歲的嫌疑人並未停手,直到另一位熱心路人出面才阻止了暴行。

而這一切的起因僅僅是這位18歲的小夥心情不好。個人認為,他不僅僅是心理有問題,而是骨子裡反社會。因為他施暴的對象是毫無反抗之力的老人,面對老人的求饒他沒有停手反而變本加厲地拿起了柺杖繼續抽打,而當熱心路人出面後,小夥眼看這位成年人不是他能欺負的了,這時才收手。這是典型的欺軟怕硬,向弱者抽刃。聯想起類似米脂案等兇手的行為,細思極恐,他們都是因為自己生活不順,於是把怒火傾瀉給了比他更弱小的人。

類似這種內心反社會的人,真的沒有挽救的必要,必須嚴懲!


夜雨如書


應該叫青年了吧,故意毆打打87歲老太,無論什麼年都不應該被許可吧,前期只是按尋釁滋事最被逮捕,但我想最終肯定跑不了故意傷害罪的,因為現場視頻很清晰,完全就是男青年將憤怒故意撒到老太太身上,並對其暴力毆打,簡直就是毫無人性,法律也必須給予懲治,否則以後也會為害社會。



我們可以看出來開始男青年是不知因為什麼,自己推自行車出來就在用自行車撒氣,可能老太出言勸了一下,男青年直接推倒自行車後開始了對老太的故意傷害行為。

第一次,男青年應該是從地上撿起石頭一類的東西直接故意砸向老人腹部,老人當場捂了下肚子,估計力度不小,老人可能已經受傷。

第二次,男青年直接跑過去,飛腳直接踹倒老太,踹到老太胸腹部,將老人直接踹倒在地,無法起來。


第三次,踹倒後還沒完,又走上去故意對著老人連續踢了幾腳,甚至用腳踩踏老人腹部及腿部。

第四次,看到老人旁邊的柺杖,撿起來後竟然用柺杖故意毆打老人腿部。

這時才在一名聞聲趕來的好心男士喝止下停止了行兇,隨著圍觀群眾的逐漸增多,有好心人報警,警察來後直接將男青年帶走,老人送往醫院救治。

幾點都充分證明男青年完全符合故意傷害罪,並且兩次分別使用石頭(似乎)及柺杖實施傷害,符合持械傷人,這些證據充分證明男青年不光要承擔尋釁滋事罪,更需要承擔故意傷害罪的懲罰,希望其家屬積極配合老人治療,並爭得老人及其家屬的諒解,以減輕一些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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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因為一句好心的勸阻,87歲的老人遭到一位18歲少年的毒打。為老人的遭遇感到心疼,為少年的心狠手辣感到憤怒。一個什麼樣的家庭才會培養出戾氣如此之重的孩子呢?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也需要我們仔細的去思考,到底應該怎樣才能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

事情的過程很簡單,該少年在大街上隨意的扔自行車,老人看到之後好心勸阻,然而沒有想到的是卻遭到了少年的拳打腳踢,老人身體多處骨折,雖然說生命沒有特別大的危險,但是老人在之後的生活中將會過的很艱難。目前這位暴躁的少年已經被警方按照涉嫌挑釁滋事逮捕。

18歲是一個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紀,可是這位18歲的少年卻因為自己的暴躁使得自己的後半生充滿了灰色。我不知道此時這個少年有沒有後悔,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不管他再說什麼也都無濟於事,這也將是他人生中最難忘的一件事。

最後大貓想要說的是,無論遇到什麼事情我們都應該冷靜的去處理而不是暴躁或者衝動,因為有些時候有些後果我們真的承擔不起的!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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