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校讯通”很久了!

我忍“校讯通”很久了!

说实话,“校讯通”带来的不爽,让我忍了足足三年,如今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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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我的孩子进入了某公办幼儿园上学。一开始,为了方便沟通,班主任老师建立了微信群,拉学生家长入群,学校安排事情,老师通过微信群发送消息;课后布置作业,老师通过微信群发送消息;家长有什么事情,通过微信群咨询老师。我嘴上没说什么,但内心对这种免费、高效的创新沟通方式非常推崇和赞赏。

突然有一天,班主任老师通知,整个幼儿园各个班级都要开家长会。会上,班主任老师如此这般讲了一番,最后图穷匕见——拿出了“校讯通”业务办理单,并说“以后课后作业就不在微信上发了”,家长可以“自愿”办理,月费8元。家长们基本上都“自愿”签了字,全程确实没有人逼迫。

后来,老师还是“自食其言”了,每天下午放学前后,照例将“今日作业”发送到班级微信群里。

免费的微信群可以办到的事情,却要每月花8块钱。很显然,这是有悖常理的。那么,家长们为何还要犯傻?原因大家都知道,“校讯通”抓住了家长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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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正常的商业行为本身都无可厚非。然而,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电信运营商的业务不让自己公司的业务员去做,而非要让学校的老师去推广呢?

校讯通不是公益产品,而是收费的通信产品,是通过交换实现价值的商品。既然是商品,那么对其进行推广,其实质就是做买卖。究竟是谁?凭什么让教书育人的老师干起了通信公司的业务推广员?

“校讯通”的营销原罪,是在某种力量的驱使下让教师越俎代庖,使得家长碍于情面和为了搞好与老师的关系而无奈就范。

2014年9月16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曾下发文件《关于清理整顿“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业务开展的紧急通知》(陕教保办〔2014〕10号),明令禁止在校园内开展“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以下统称“类‘校讯通’业务产品”)等收费性业务推广。

我忍“校讯通”很久了!


然而,时至今日,类“校讯通”业务产品,或者说类似产品依然通过校园渠道公然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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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西安统计年鉴2017》,在“教育和科技”目录下“20—1主要年份各类普通教育基本情况”,可以看到2010年——2016年,全西安市小学在校学生数分别为51.6、51.4、50.9、52.0、53.8、56.6、59.8万人,7年平均值为53.7万人;全西安市幼儿园在校学生数分别为18.4、24.0、27.1、28.6、29.0、30.9、31.8万人,7年平均值为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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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016年这7年里,西安市小学在校学生数平均值和幼儿园在校学生数平均值之和为80.8(万人)。

在“20—3各级各类教育学生情况(2016年)”里,普通初等教育(小学)在校学生数为597920人,学前教育(幼儿园)在校学生数为317996人,两者合计为915916人。


我忍“校讯通”很久了!



根据上述数据,这几年全西安市每年幼儿园和小学在校学生数合计大约在80万人左右。

抛开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未被电信运营商定为目标消费群等因素),保守假设全西安市每年有50%(以前述近七年全西安市每年幼儿园和小学在校学生数平均值80万人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幼儿园、小学在校学生的家长在使用上述产品,他们将集体为此支付

8元/人·月×12月×400000人=38400000元


中学尚未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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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对电信运营商针对校园市场的“通信+教育”产品开发模式,但坚决反对“企业+学校”的企校勾结式变相强迫营销。

电信运营商们可以在学校门口撑一把大遮阳伞推广,如果城管允许也可以在学校门口散发传单,还可以到社区里驻点宣传,但是,不能利用老师去做商业推广。

这种手段很无耻,假教育之名,行牟利之实,不仅自损企业形象,也有辱师道尊严,更加玷污了校园的纯洁。

有人可能会站出来发问:

“是电信运营商逼你订购类“校讯通”业务产品?”“是学校(小学、幼儿园)老师强迫你填写相关业务办理单?”“既然通信公司和学校老师都没有强迫你使用类‘校讯通’业务产品,你还在使用这些业务,那么难道不是你自愿的吗?”


刚开始上幼儿园的小孩一般是三岁,上小学时一般是六岁,作为一名无权无钱无势的“三无”普通学生家长,别的家长都听班主任老师的话‘自愿’签字办理类“校讯通”业务产品,我要是站出来对老师和其他家长说:“根本没必要每个月花8块钱使用校讯通,一个微信群可以免费解决的事情,干嘛还要花钱?”

那么,在今后的三年或六年里,老师会怎样对待我的孩子?但愿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不敢想,也不敢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由宰割,岂敢发声?

说心里话,家长们的想法大概是相似的,所以在类“校讯通”业务产品订购使用问题上,谁都不敢意气用事。

类“校讯通”产品一年费用100块钱左右,为了不浪费这100块钱,站出来说所有家长都心知肚明却都心照不宣的话,因而得罪班主任老师和学校,岂不会因小失大?

于是,大家都明哲保身,默而不语,客观上在无形之中放纵了不正之风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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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以我的观察,推广类“校讯通”业务产品,若说能得到什么好处的人,恐怕也不仅是班主任等一众老师,至于最终获利者,我就不提了。

除了“校讯通”,还有一些其他产品,将考试成绩发布也进行绑架式营销,要求每个家长支付费用,从每月10元到包年360元价格不等。将学生在校期间的考试成绩,通知给家长,难道不是学校应尽的义务吗?

我们欢迎更多更好的互联网教育产品,但基本原则是交易的公平和自愿,而不是强迫与绑架。企校勾结式推销,是针对家长的绑架式营销,是一种隐性的教育腐败,虽然比起“择校”背后的巨大不当利益输送,这绝对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但是这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腐败,无形中败坏着纯正的校园风气。

  • 注:更多家长向我们确认了此事,但因为与作者同样的心态,不便公布学校名。


西安市民 

版式设计: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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