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綠了那一片天地

啊!你綠了那一片天地

“哎呀!老頭子,你是真沒用。。。。。”

天啊!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有如此有傷風化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不去看看,怎麼對得起來看文的你們?

於是,我溜出家門尋聲而去。

只見,汗水將稀疏的頭髮黏在男子額頭上,看起來油汪汪的一片,歉疚的看著慾求不滿的女人。

“你還要多*,差不多了吧?”

女人有些不耐煩,揮了揮說:“算了。。。就這樣吧!”

於是二人合抱起一棵手臂粗的棗樹,插在綠化隔離帶剛挖出的深坑中。一棵幾日前才吐了綠的龍爪愧,孤零零躺在一邊沒了生氣,哀悼自己。

面對女人的抱怨,咒罵,和撒手而去,叔叔扶著樹,默默凝望阿姨的背影。

我突然想起,歸有光《項脊軒志》的那句: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腦補一場大戲。

如果叔叔執鏟而去,追上阿姨,那今晚是一場,血肉模糊的推理懸疑劇。

如果叔叔轉身向我,點頭微笑,那今晚會是一場,孽戀情深的,都市不倫情感劇。

可叔叔底下頭,默默培土,澆水,繼續滿頭大汗。

好!這真是勤勞,勇敢,正直善良,自帶南泥灣精神的,中國居家好男人啊!

我站在綠化隔離旁呼喚愛!天啊!這樣的叔叔來一打吧!

叔叔說:“小孩,躲開。”

我咬著手指默默退去。

“小孩,躲開點啊。”

事事如此,不盡人意,躲的了張三,躲不了張三家的施工隊。

“老闆,這倒哪啊?垃圾桶都滿了,弄麼辦呢?”

四個民工搭兩框土,從樓棟裡出來。

“別的樓棟的垃圾桶呢?”

“老闆啊!都滿了。俺們幹活您了放心咧!”

嗯?還是懸疑劇。。。

不過。。。。。阿姨正在屋裡指揮民工給自己挖。。。不對,推理錯誤,再說這土方量?

游泳池?地下室?防空洞?地道戰?停車場?倒鬥?化糞池?呃!我這貧瘠的想像力。

還有我這一身的白毛汗!

你們失望嗎?我有一點。

我想扯一點,再扯一點。但是,遺憾,我們確實要正視問題。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如今的高檔社區,春夏設計流行趨勢?

對!ok!

是捲心菜代替羽衣甘藍,韭菜代替草坪,開花大蔥在風中搖曳代替了土裡吧唧的大力菊。

是一畦一畦的蔬菜代替了一樹一樹的花開,是一泡泡的狗屎代替了燕在梁間呢喃。

你沒看到?很遺憾,那是你住的地方城管敢去。

是你小區的人民,意志不夠堅定,沒有始終如一的初心,誓死不二的決心,和我這種心直口快,沒人敢惹的二貨。

記得剛搬來的時候,我父親曾寫下過這樣的話,園深意趣,方寸天地,城心之處,難得雅居,人居大境,一城所望。

現在是,觀城市風光,賞田園風情,品農家風味,聽雞鳴狗吠。

你叫小孩淡定?what?你再say一個?

2.

首先,在我的認知中,小區綠地屬於公共用地,也就是說是屬於小區所有業主的,個人使用不需要經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同意嗎?

根據《物權法》規定:“小區公共綠地屬於小區全體業主共有,嚴禁任何單位及個人破壞、圈佔綠地”。

少數業主私自把小區綠地圈起來,很明顯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益。對於小區綠地被“私自圈佔”,《物權法》明確了綠地的歸屬權,小區綠地不屬於業主個人或物業公司,而是歸小區所有業主共同所有。

所以,叫我‘躲開’這句話,請問叔叔你是在何種錯誤思想驅使下,脫口而出的呢?

我本來只想安安靜靜的做個路人甲,你非讓吃瓜小群眾上臺鞠躬。你明明有一套房,還到外邊開疆闢土,就好比你明明有老婆,還朝別的女孩勾手指,這很明顯是貪婪戰勝了理智啊!

可是我發現最近貪婪戰勝理智的人,還真不在少數啊!

昨天我在知乎上發現這樣一段提問:

自家的花園能挖個地下室嗎?

我家目前住3樓 車庫裡有一個位置是我家的 由於準備結婚 想買1樓 因為贈送地下室和花園 花園面積非常大 非常眼饞 請問能在花園下挖一個地下室嗎? 能在下沉式庭院那開始挖 不驚動四鄰嗎? 不驚動四鄰的方法大約需要多少錢 謝謝!

補充: 謝謝大家的回覆! 我家在3樓 有一個車庫和車庫前的車位 目前對小區環境還算滿意。所以想買1樓 然後把3樓租出去來還買一樓貸款。 下沉式庭院沒有那麼大 三分之一的長度吧 下沉式庭院和花園之間是一堵牆 牆的後面 就是花園下面全是土 沒有管線 中間的地方有几凳臺階能上花園(也就是地面的高度)再往前走就出院子門了。

啊!你綠了那一片天地

居然,有圖有真相。

自家的花園能挖個地下室嗎?你說的好像花園洋房 一樣,我還以為您為花園付費了呢?

原諒我腦子慢,捋了半天,原來您住三樓,其他都是美好願望啊?你想要買一樓帶花園的房子挖個地下室?可您所在的一樓明明自帶地下室啊?為什麼還要自己動手呢?

首先,

花園屬於公共區域,原則上來說是所有業主的產業,不是你一個人的,所以您挖必須經過所有業主的同意。您考慮過工作量的問題嗎?

其次,

不知道您用何種辦法讓全體業主,眾志成城的支持你。退一步說,就算全體業主全體投票同意你挖。您有沒有考慮到施工問題,小區道路的設置也沒你想的那麼簡單,往往道路下面會涉及很多市政管線,包括公共設施,破壞市政管線是要法律責任的。

再次

是工程造價問題。這個我不太懂,給您問了一個工程監理。

據說首先要考慮是否會對原住宅有影響。 考慮當地的土質問題,並不是所有土質都適合挖地下室,有的地方只適合挖井。並且,萬一你挖下去碰到了山體岩層,萬一挖下去碰到管線、暗井。。。萬一結構和支撐加固方式不對。。。萬一遇上多雨的天氣。。。 挖的深了整幢樓都會塌。

你還記得5.12 汶川地震嗎?那是全國人心中的痛啊!

天災我們無法避免,但是人禍可以。

另外,據說地下室比房子更難修建,需要全埋式的周圍防水,一支專業隊伍請下來,價格也是不菲。

還有:

您這是嚴重威脅建築安全問題。您的施工隊,舉著鐵鍬入住,就好比鬼子進村,可是鬼子搶雞搶糧搶花姑娘,您這是上來直接要命啊?您覺得業主們能坐以待斃?吃瓜群眾能一直淡定?

您想不驚動四鄰?這是個暴露年齡的問題,我猜您是地道戰看多了。

叔叔啊!醒醒!比洗乾淨了坐牢能靠譜的是洗洗睡吧!

最後

給您普及點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規定: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這樣,說起來,還是我們小區的叔叔阿姨更勝一籌啊!

至少,綠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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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看著佔了兩個停車位的廢土,決定今天晚上哪也不去。

我想既然人生安全都無法保證,今年就不交物業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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