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將抓到好牌高興過度笑死了,牌友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嗎?

養蜂人老田


當""笑死了""這種看似不可能的事,真實的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時,最無法接受的莫過於身邊的親人,有書君的朋友麗姐正在經歷著這樣的痛苦。

麗姐遠嫁他鄉,和丈夫定居在北方的一個小城市,不久前,麗姐父母前來看望女兒,為打發無聊時光。

麗姐將父母介紹到小區的麻將館打麻將,誰知,母親在打麻將時因抓到好牌高興過度而死,麗姐無法接受事實,遂將其它三位牌友告上法庭。

那麼問題來了,打麻將時因抓到好牌高興而死,牌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有書君的回答是:不需要。

有書君以麗姐母親的例子來給大家分析:

一、行為人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麗姐的母親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通俗的講,完全行為能力人就是指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麗姐的母親作為成年人,去棋牌室打麻將是自主自願行為,要為自己的行為結果負責。

而通常是棋牌室打牌的都是成年男女,對於打牌所帶來的任何後果,都可自己負責。

二、無因果關係。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如果讓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須損害結果與行為人之間有因果關係。

首先,麗姐的母親是前來探親而玩的麻將,說明牌友並不熟悉她的身體狀況,她們只是臨時組局而已。

而麗姐母親又是在自己抓到好牌時,才有的身體反應,種種跡象表明,麗姐母親的意外事件跟牌友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打牌時因抓到好牌而高興身亡這件事,是一道送命題,發生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一件超出預料的事,即是意外事件,就與牌友們無因果關係。

三、無相關法律依據。

麗姐的母親雖是在打牌時死在了棋牌時,但根據我國侵權法有相關規定: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

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麗姐母親的情況屬於意外,不屬於“失職造成的人身損害”,如果麗姐索要棋牌室或者其它牌友的賠償,屬於無法可依。

而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承擔法律責任的前提必須有法可依。

綜上所述,打麻將時因抓到好牌高興過度的笑死了,牌友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打麻將本是放鬆身心的日常娛樂活動,卻不料釀成悲劇,有書君建議,在選擇娛樂項目時,應當儘量選取一些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打麻將抓到好牌興奮過度笑死了,牌友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死者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打麻將是自願行為,沒有控制好情緒,導致心臟病或高血壓突發猝死,和牌友沒有多大關係。不能因為在一起打麻將就把責任推脫到牌友身上。在事發當時,牌友們積極救助,及時撥打120救護,死者負全部責任。從司法實踐上,可以給予道義上的賠償和撫卹。如果牌友們態度冷漠,明知死者有心臟病或高血壓,強行拉著玩,還沒有履行救助的義務,錯過救助時間,搶救不及時導致死亡,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又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六條規定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看來不僅是在一起喝酒出問題要賠償,打麻將也不可小覷。


小眼睛寬世界


我們小區就有一個這樣的案例,四個人打麻將,有一個老頭子,輸了一晚上,結果有一把,十三么成形了,就等著自摸了,最後摸起來一個一餅,胡了。人一激動,跟這個案例一樣,腦溢血犯了,沒了。

本來是好事情,但是自己過於將心情寄託到牌身上,這樣大悲大喜,直接導致腦溢血發了。

後來這個人沒了,家屬將其他三個人告上法庭,原因竟然是胡牌了沒給錢。看到這裡,我就笑了。自己老人的性命,還敵不過一局牌錢。雖然多點,但這能挽回老人的性命嗎?

而題目中說的這件事跟這個差不多,自己抓打好牌,別人又沒起衝突,這個牌友需要負什麼責任?畢竟你抓到好牌,大家都要給你錢的。不能虧都讓人家吃,便宜都讓人家佔了吧。所以把牌友告上法庭也沒有用的。

之前就有一個案例,發生了爭吵,老人老溢血死了。家屬把其他人告上法庭,最後法院駁回了請求,認為爭吵和腦溢血沒什麼直接關係。自己拿著牌激動了,不能將責任推卸給他人。

人生路還很長,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還是比較難的。


老王偵查記


古有“諸葛亮三氣氣死周瑜”,今有打麻將抓到好牌高興過死,作為當時的牌友完全是一臉懵逼,這是咋了,打麻將都能笑死?現在真成了“三缺一了”。

牌友有責任嗎?法無規定不為罪,像這種故意、過失都不算的情況下自己抓到好牌樂死的,我們只能把它看作是意外事件,畢竟這個人的死從因果關係角度來說與其它牌友一點關係沒有,頂多算是自己命好,這種概率性事件很小,且牌好牌壞只與是人們規定的遊戲規則,事件不能定性。

說民事責任吧,要說如果是在麻將館裡這種娛樂場所,場館管理人有安全保障職責,對於這種死亡應該富有部分責任,但如果只是純屬娛樂,這種摸到好牌自己高興死,還和在酒場上,酒友拼命勸酒不同,家庭裡的沒有職責劃分也沒有什麼職責保障,並且還不收費,發生這種事頂多是按照公平原則賠償一些費用,但也不多。

人死不能復生,像這種死法也不算遭罪,沒有遭受啥痛苦,也算是另類的一種飛昇吧,如果要是這都有責任,那不成了以後打麻將要籤生死狀、拿體檢報告的節奏了。


天涯0咫尺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可以用下面的這個案例來參考一下,和你問到的問題非常相似。

柳州一女子《暫成為阿玲》因打麻將突發腦溢血經搶救無效死亡,阿玲的家屬將一同打麻將的三人和棋牌室老闆告上了法庭。經過取證調查,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


經過是這樣的,阿玲與阿芳/阿玉/阿紅一起到棋牌室打麻將。在打牌期間,阿紅看到阿玲的牌多了一張,行業術語叫大旋風,已經不能胡牌了,兩人為此爭執了起來,阿玲這時候非常激動地說,不打了,隨即把牌推倒了,其他兩人也看到沒法再戰鬥了,便散夥結束了牌局。

在這個時候,阿玲突發頭痛,棋牌室老闆趕緊叫來了醫生。但是醫生診斷後發現阿玲病情嚴重,便和棋牌室老闆一起把阿玲送到了鎮衛生院,因其病情嚴重,鎮衛生院無法控制病情,所以衛生院要求將阿玲轉院治療。家屬在衛生院多次要求後才轉院,轉院後因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為腦溢血。

阿玲的家屬認為,阿玲的死亡是由於在打牌期間和同桌牌友發生爭執有關,並且認為棋牌室的老闆也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所以將其他三人和棋牌室老闆告到了法院索賠。

縣法院經過取證後認為,阿玲打麻將賭博,有金錢輸贏的關係,一定會有非常大的情緒波動,並且打麻將期間精神長時間處於緊張刺激狀態,血壓也會隨之升高,血管的壓力也會加大,醫生診斷死亡原因系(腦溢血),經搶救無效死亡。

是其自身疾病所致。阿玲家屬無證據證實三名牌友在明知阿玲身患心腦血管疾病的情況下,故意對其進行刺激導致病情發作,三人對阿玲死亡無過錯。而棋牌室老闆梁某在阿玲身感不適時,及時詢問並聯系醫生前來救治,協同醫生將其送至醫院,已採取必要救治措施,履行了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因此,阿玲家屬要求梁某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請,法院也不予支持。


海南省的張某和其他三人在一家農村的小賣部裡打麻將,也是在打麻將的過程中突然發病暈倒,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張某的家屬以張某的生命權受到不正當侵害為理由,將在一起打麻將的其他三人和小賣部老闆告上了法院。 經過取證法院判定,張某的死亡,與其他牌友共同打麻將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 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訴訟要求!!!




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到,因打牌賭博突發病情死亡的法院是不予支持賠償訴訟要求的,所以如果自身有高血壓的和心臟病患者應儘量不要打牌賭博,情緒不要過於激動!!!

以上所述你看明白了嗎???歡迎留言討論


80後1944689832


打麻將抓到好牌高興過度被笑死,那麼牌友到底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回答是肯定的:不需要。但牌局組織者或場地提供者需盡到積極送醫救治義務,但也無需承擔過多責任。

大家可以先參考下面一個案例:

在此類案件中,死者屬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共同打麻將完全自願,發生突發死亡事件,也屬個人身體健康問題所致,與其他人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無需承擔責任。

有些人,一旦出現什麼事故,就想方設法找有可能承擔責任的人,雖然可能感覺傷亡者平白死亡有些冤,但站在對方角度去想,人家沒招誰也沒惹誰,又為什麼要承擔這種責任吶?那麼假如看世界盃興奮過度,是否也該找電視機廠或世界盃主辦方吶?假如走在路上莫名死亡,是不是應該找交通部門負責吶?所以,到這種時候索賠恐怕只是為了利益,也是不被法律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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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牌友不需要負責任,棋牌室也不需要負責任。

一、牌友不需要負責任

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主要是源自於在一同喝酒的過程中,有人喝酒死亡,其他酒友需要承擔責任。而本案是一同打牌時突發疾病死亡,因此大家就會有疑問牌友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牌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一同喝酒之人需要承擔責任的原因是喝酒是造成死者死亡的主要原因,酒友有勸酒的行為,間接造成了死者飲酒致死,因此需要承擔責任。而在本案中,死者死亡的原因是摸到好牌心情激動導致死亡,並非由牌友的行為引起,與其他牌友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並且其死亡的原因是自身激動引起的病變,與打牌沒有任何關係。因此牌友是無需承擔責任的。

二、棋牌室無需承擔責任

有人說棋牌室負有安保義務,應承擔安保責任,其實不然,棋牌室作為營業場所,固然負有安保義務,但是安保義務是有一定範圍的,即保證顧客在該店消費時不受危險,而本案中死者的死亡並非是遭受危險,而是由其自身的生理狀況引起的,與安保義務無關,所以棋牌室無需承擔責任。


法束書亭


多好的人生結局呀!為什麼要找別人麻煩呢,本身帶著病因才有這樣結果,不能怪別人的,本人特羨慕這樣離去的人生,死在笑的那一刻!多好!


笑顏254199207


這個人八十輩子修來的福份,笑者去了極樂世界,應該是感謝同桌牌友,因為是牌友幫他度過快樂的老年生活,家人兒女應冷靜處理好這事,你一不陪老人,二還想訛老人的牌友,估計是死人也不讓訛,正常家庭辦正常事!


馬到成功1877


一個人一生選個好的活法不易,選個好的死法也不易。我一直認為,麻將桌上這種死法,是人生結束的最上佳的結果,為高興而死,世上能有幾人。我不打麻將,但一直推崇麻將桌上這種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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