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天外飛石

「史话」天外飞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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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天外飞石

大隕石原位於縣城北關大名師範南端董家花園內,體積約為13立方米,重量5.73噸,呈不規則狀,一面有孔,形似太湖石。

1983年大名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重點保護對象,1987年移至縣招待所院內,1995年在天雄公園擺放參觀,2002年遷至大名縣石刻博物館院內建亭保管。

據《資治通鑑》記載有隕石落於大名。

《資治通鑑》卷七記載:“秦始皇三十六年(公元前211年),有隕石落於東郡。有人刻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使御史逐問,莫服;盡捕石旁居民誅之,焚其石。”《資治通鑑》卷三十一記載:“陽朔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但是否此隕石,尚無考究。東郡即秦取魏地置東郡,大名屬東郡。

據《大名古今紀事》記載:元惠宗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11月)“大名縣有星如火,自東南入,墜入於地,化為石。”又記載:明孝宗弘治六年(公元1493年正月)“有大星隕落,光芒燭地”。據民國本《大名縣誌》記載:“隕石:清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隕星於城內西街劉家花園,今尚存。”很可能是此隕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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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馮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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