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美國富人和一個美國窮人發生衝突,美國警察會偏向富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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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情況和中國很不一樣。

首先,美國是橄欖形社會,也就是說,社會絕大多數人都是中產階級,大家掙錢差不太多的。真正的窮人和富人之間基本是被隔離的,一般不會發生交往,自然很難發生衝突。

上圖是美國一般的中產積極聚集區,一般遠離市中心,交通靠私家車,幾乎沒有公交車,所以窮人一般也沒法來到這裡。

其次,美國警察一般不會根據窮和富來偏向,他們更喜歡偏向某些族裔。比如白人和黑人衝突時,白人警察會有意無意地偏向白人,無論黑人是窮還是富。當然,這種偏向一般不明顯,因為隨時可能會爆發黑人的大規模抗議示威。

美國的種族矛盾大於階級矛盾

第三,美國的警察不會“嫌貧愛富”,但是美國的律師會。富人僱傭的律師足以戰勝窮人,哪怕窮人真的有理。所以美國的律師是高收入的群體,有些富人可以花費天價讓律師幫自己脫罪。

可以瞭解一下當年轟動全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在刑事審判中共花了近1000萬美元,他請了最有才能的律師、最有名的刑偵專家,甚至是科學家來為自己辯護,最終被無罪釋放。——所以,在美國,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美國的高水平的律師只為富人服務


象眼觀天下


美國一個富人和一個窮人發生衝突,美國警察一般是不會偏袒任何一方的。

在美國,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權力。在美國,每一位公民都有選舉權。普遍意義上來講,公民的選舉才產生美國一代代優秀的總統,以及各州的州長。而且美國警察也是產生於美國各層人民,也就是說,幾乎美國各層人群的生活習性都瞭如指掌,而且知道窮人和富人當中都有優秀的和頑劣的,所以警察不會偏袒任何一個公民,因為美國警察要保障美國公民最基本權益。




美國跟大多數西方國家一樣,都有律師制度。每個美國公民在自己權益受到侵犯時都可以請律師幫自己維權。如果美國警察在維持治安時有意的偏護一方,可能會面臨一個新的官司,這也是美國警察不願意偏袒一方的原因。而且在美國,公民發生爭執,警察一般都是起調解作用,其次才是把爭執雙方送去各自律師那邊讓他們自己解決矛盾。當然如果發生流血事件,美國警察是有權力進行逮捕的。




美國的富人和窮人唯一的差距就是各自請的律師水平不一樣,富人有錢就會請更好的律師,窮人可能會吃點虧。但是這也不是美國警察造成的,因為他沒有義務去偏袒一方,他們雖然拿著國家薪水,其實他們不願意讓自己陷入泥淖之中,也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調解的調解,調節不了的送他們去法院自己解決。

所以,美國警察幾乎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他們要維持美利堅合眾國的民主公正的社會,他們就不能侵犯雙方中任何一方的權益,如果美國警察偏袒一方,必然會引起更大的波瀾,這是美國憲法不允許發生的事。


風華歲月愁


在美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限於口號,美國的警察不會偏向富人。儘管,如果發生衝突了,富人可以花更多的銀子請更“貴”的律師是真。此外,也不像國內名目張膽地以衣帽取人,直觀判斷貧富貴賤。這兒,流浪漢在喝幾毛錢的可樂,美國總統也在喝同樣的可樂,沒有更好。

美國警察一般不會根據窮和富來偏向,他們更喜歡偏向某些族裔。比如白人和黑人衝突時,白人警察會有意無意地偏向白人,無論黑人是窮還是富。當然,這種偏向一般不明顯,因為隨時可能會爆發黑人的大規模抗議示威。

美國的警察不會嫌貧愛富,但是美國的律師會。富人僱傭的律師足以戰勝窮人,哪怕窮人真的有理。所以美國的律師是高收入的群體,有些富人可以花費天價讓律師幫自己脫罪。

可以瞭解一下當年轟動全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在刑事審判中共花了近1000萬美元,他請了最有才能的律師、最有名的刑偵專家,甚至是科學家來為自己辯護,最終被無罪釋放。——所以,在美國,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美國法院判決經濟處罰,窮人和富人標準是不一樣的,曾經有一位明星吐了一個罵她的觀眾一口痰,被法院判罰賠償一百萬美元,法院認為只有罰到你心疼才會長記性。



布丁王哥


在美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限於口號,美國的警察不會偏向富人。儘管,如果發生衝突了,富人可以花更多的銀子請更“貴”的律師是真。此外,也不像國內名目張膽地以衣帽取人,直觀判斷貧富貴賤。這兒,流浪漢在喝幾毛錢的可樂,美國總統也在喝同樣的可樂,沒有更好。

半個月前發生的一件事,很多華人都覺得匪夷所思,一個退休四星上將與中餐館的外賣小哥發生爭執,居然被捕了。



四星上將什麼概念?美國軍隊現役最高軍銜,肩章有四顆星。

利佛西曾參加過韓戰、越戰,1984-1987年擔任過美軍第8集團以及韓美聯合司令部司令官,榮獲獎章無數,包括陸軍傑出服務獎章、銀星獎章、軍團獎、傑出飛行獎等。



北佐治亞大學的一個操場,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


還有一條公路以他的名字命名,即 “利佛西將軍路”General Bill Livsey Highway。



這麼赫赫有名的一位大將軍、司令官,竟然因為一箇中餐館的外賣小哥被捕?

事情發生在亞特蘭大市的南郊,8月15日,週六,84歲的退休上將 利佛西從一箇中餐館叫了外賣,約80元,送達後刷卡付款時機器故障支付不了,就想寫支票,但是餐館不收支票,送餐員歐文只能把外賣拿走,這時兩人發生爭執。事後得知,上將掐入歐文的喉嚨並推向冰箱,兩個在場的其他人就把外賣吃了。

歐文沒拿到錢,回去後就報警了。警察調查情況屬實,就拘捕了上將,帶手銬時擦傷了手臂,警察立刻請急救人員治療,再次上手銬時上將還反抗,還用言語貶損恐嚇警察,結果還是被拘捕,被指控搶劫、輕度攻擊、恐嚇等罪名。被關三天後,自保獲釋。

上將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對警察拘捕表示憤怒,說當時已派人去餐館送餐費和外賣人員的小費,他曾經為國家而戰,沒想到十個警察對付他一個八十的老人,他第一次身為美國人而感到恥辱。


這件事也看到美國無情與有情的兩面:“無情的是將一個戰績赫赫的八旬上將逮捕,不計功勳,但這對中餐館的外賣小哥是“有情”,此外,上將被捕中受傷立即治療,也是“有情”

這件事也提醒大家,發生爭執時不能動粗,即使是簡單的肢體衝撞,也可能觸犯法律而吃官司。

儘管美國也有不少為人所詬病的一面,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口號,讓一些人眼中的“貧賤”而不失尊嚴,這也是美國強大、很多良民想移民美國的原因之一吧。


方立在加州


有一個美國黑人帶著老婆孩子在市區開車,因為超速被抓住,審判他的是一個白人老法官。黑人是一個窮人沒錢請律師,所以只能自己直面法官。法官鐵面無私告訴他,你已經違反了聯邦法律,所以必須被拘留並處以高昂的罰款。黑人痛苦的說我僅僅超了一點速,而且沒有造成任何危害,為什麼如此重的處罰?法官說,你難道不知道你的行為危害了其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你的妻子和孩子的生命?黑人拒不認罪說,我沒有危害任何人。此時,法官突然笑了,他向黑人小孩招了招手說,來,到爺爺這裡。孩子走了過去,法官摟著他指著他爸爸問他:你說說看,你爸爸有沒有犯法?孩子指著父親大聲回答道:是的,他犯法了,他的行為危害了我和媽媽的生命安全!此時,法庭上所有的人包括黑人自己都笑了。法官又問黑人,你有沒有犯法?黑人此時不好意思的低下頭點了點頭表示承認,隨即兩手一攤為難的說:可是……。法官突然示意黑人不要說話,而是撫摸著小孩的頭說:感謝你的誠實,美國需要的是誠實,鑑於你的誠實我決定不處罰你的爸爸。然後他抬起頭威嚴宣佈,鑑於當事人是初犯且認罪態度很好,本庭給予警告免於處罰!此時臺下掌聲雷動,黑人抱起兒子熱烈輕吻他的額頭,孩子母親微笑著,眼裡閃爍著淚光。

以上故事並非杜撰,在頭條視頻裡面看到的。


飛翼點通


在美國,富有富的活法,窮有窮的活法。

富人可以請到更好的律師,甚至買通法官,但這在美國是要付出極大的代價的。窮人也有那些公益組織的律師提供幫助,並不會太囧。

一般情況,法官不會厚此薄彼。


魔都搬磚工


大家都說美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不過就是一個口號而已。大家可以參考周立波的案件,同樣一件事為什麼花了1000萬美元之後,無罪釋放了呢???能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也就不懂了


軍師146356867


毫無疑問。會!

美國是白人價值觀為主導的國家。(新教為主流)只要是個個體就會有偏見。只要是個社會 也永遠消除不了偏見。這是人類天性。永遠存在黑暗和不平等。包括階級和制度本身

從制度上消除小我只有大我的體制永遠不會成為歷史主流。遲早有一天會被社會和人民否定。所以才會需要法律。

美國警察不敢亂來。美國的法律很健全 程序也很多。這些都不是擺設。任何踐踏個體自尊損害其他個體權益的行為是不被法律和人民價值觀所允許的。甚至一些歧視的言論也成為禁忌。只要不侵犯其他個體想幹什麼都可以。一定範圍內總統議員作為個體去侵犯別人也是不行的。當出現法律不能判決和解釋的侵犯行為 他們這個體制中代表階層的精英會按程序制定出新的法律。

美國是一個開放包容的國家 他的制度是尊重個體權益激發個體的創造力和生產力。

所以這個國家會如此強大。


追逐暗黑的向日葵


首先針對這個問題的討論就證明現在已經說明一些問題了……具體啥問題我就不點了好嗎。從某種程度上證明了我們的某種不信任。

不過單就這個問題我想絕對不會是簡單的偏袒富人或者不偏袒的問題。

警察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我們應該明白“警察”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人。那麼我們就應該從其個體角度進行分析。畢竟所有的人都是利己的同時還應該考慮其個人道德上的喜好。

當處理簡單糾紛的時候警察明顯是在履行職務,那麼如果表現出偏袒只會不利於他自身的工作,如果被曝光可能被扣工資甚至是會被開除。從這個角度講並沒有必要去偏袒其中一方。偏袒的行為也不會使其得利。

如果是窮人和富人一方給予警察好處那麼很顯然警察會偏袒向其施惠的一方。這個並沒有說美國警察就有什麼特別的,人都是為利益而活的。換做其他國家警察就會特別耿直嗎?是不是太天真?

當然還會有一方面需要考慮那就是警察的行為是否會被有效的監督,我想這其實才是根本問題。如果處在有效的監督之下那不管是美國警察還是宇宙警察都會公正執法。可是如果監督不到位,可以偷偷的幹一些見不得人的事那就不要說什麼警察沒有好人。都是因為規則存在漏洞與問題。並不是說國外的人就素質高啊……


莫民3


在美國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但執法的警察良莠不整',難免有見錢眼開的枉法者。據查美警察早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獨立監察行規,若有公民舉報某警員違法行為的投訴,,將會有機構受理,並將在一定時間向公民告知處理的意見,公民還不服可向法院申告。美警察真若查實違紀枉法,那犯罪成本太沉重,小則降職,大則開除,養老金全無,或送法院判刑坐牢。美法院審判有罪或無,全由陪審團裁定,而陪審團成員即由清白普通民眾經由電腦抽取決定,一個公民一生只能當一次陪審員。陪審員對某案決定,各寫各的意見放信封,交由法官開封統計,以多數人的意見為法院最後定罪的判決。可見美國法庭判決人民性有多強,你可賄賂法官,律師,幾十個人的陪審團你能一一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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