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948萬元!銀行行長夫人的「餡餅」居然是個陷阱!

集资诈骗948万元!银行行长夫人的“馅饼”居然是个陷阱!

她曾經風光無比,

過著體面的生活,

是平潭某銀行

鄉鎮支行行長的妻子,

卻因為非法集資詐騙,

從“人生贏家”淪落到債務累累,

弄得家庭破裂,

又為躲債緣故四處潛逃,

最終鋃鐺入獄,

集资诈骗948万元!银行行长夫人的“馅饼”居然是个陷阱!

她就是平潭女子吳某,

日前,她因集資詐騙、信用卡詐騙

被平潭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被判處集資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

實行數罪併罰,

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三萬元。

集资诈骗948万元!银行行长夫人的“馅饼”居然是个陷阱!

編造謊言

以行長夫人身份非法集資

2012年,楊某擔任平潭某銀行某鄉鎮支行的行長,2013年,楊某與吳某領取結婚證,吳某成為楊某的法定妻子。

2013年至2015年,憑藉銀行行長夫人的身份,吳某向鄰居、親戚、同事等宣稱自己在做POS機業務,可用於信用卡套現、幫他人做銀行轉貸款等,這項業務可以賺取手續費,利潤較高,但急需大筆資金,如果借款給她,她可以給1.8%至4%不等的月利息。

有利可圖吸引了被集資人,鑑於吳某的身份,大家紛紛將款項借給吳某,甚至向他人借款再出借給吳某以賺取借款利息。他們認為吳某是行長夫人,不會騙人,款項出借不會有問題,可他們卻不知用POS機套現和“過橋貸款”本身是違法犯罪行為,出借款項存在極大風險。因此,吳某非法集資1300萬元。

肆意揮霍

集資款項無法歸還

獲得集資款後的吳某,將集資款用於購置房產和車輛、支付房貸和裝修費用、償還借款本息,沒有用於生產經營活動。

本息的雪球越滾越大,吳某沒有將集資款用於實際的生產經營,一直處於東拼西湊的狀態。2015年1月,許多債主找上門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吳某償還借款。楊某此時才知道妻子借款數額竟如此巨大,雙方多次爭吵後便解除了婚姻關係。將房產被抵債後,依舊有948.2萬元的集資款無法償還,吳某為躲避追債潛逃,債權人紛紛向公安機關報案。

惡意透支

非法集資同時觸犯另一罪

在非法集資同時,吳某又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為了手上有更多資金使用,吳某還申領了一些信用卡,其中一家銀行報案稱吳某惡意透支。經審查,吳某辦卡時所填的小學教師身份屬虛構,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仍使用信用卡大量透支,導致信用卡欠款3個月都無法歸還,欠款本金51739.83元。

2017年1月,平潭公安局以吳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審查起訴,2017年4月移送吳某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證據材料。平潭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948.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構成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信用卡51739.83元,數額較大,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當數罪併罰。2017年7月平潭人民檢察院以集資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對吳某提起公訴。

日前,平潭人民法院判決吳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總和刑期十四年七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三萬元。

檢察官提醒

遠離非法集資

雖然判決責令被告人吳某退賠被集資人款項,但此時的吳某窮困潦倒,房產車輛都已被用於抵債,已沒能力償還債務。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切莫貪圖高利高息,也不要被集資人的身份所矇蔽,本案中吳某借款的名義本身就是違法犯罪行為,被集資人可以在出借款項之前就察覺到,但可惜的是仍有不少群眾落入陷阱。

非法集資風險自擔,

被告人將為自己的行為

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但對被集資人來說

挽回經濟損失的可能性較小,

許多非法集資案件的集資款

在案發前就被被告人

揮霍殆盡或償還他人,

到司法執行時可供分配的財產寥寥無幾。

希望廣大群眾遠離非法集資,

不要盲目投資或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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