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個相愛的人,註定做不了夫妻,還可以保持什麼關係?

右手寫放棄1


既然做不了夫妻,為了不痛苦,還是做回陌生人比較好。

不聯繫也就不痛苦。

如果非要聯繫,然後美其名曰做朋友,那隻能是自我欺騙。

這樣長時間聯繫呢,在情感上糾纏不已,痛苦折磨,也就在所難免了。

在這樣的感情裡面,其實也存在一廂情願。

開始感覺雙方是相愛的。其實時間久了,一方會鬆動的。特別是理性的那一方,會逐漸的不再愛。因為愛不現實,很痛苦。聯繫著又不能相愛,那不折磨人嗎?

所以智慧的一方,會作出決定,永不聯繫。

即便一開始做不到,那麼經歷上三年五年,十年八年,痛苦的受不了了,最後還是得分開!

所以呢,理想化的做朋友是不現實的。還是長痛不如短痛。

請讀者朋友們關注我吧。


心岸姐姐



感情這東西讓人捉摸不透又讓人魂不守舍。尤其是戀愛期的男女。當一個人投入了真感情的時候,他可能會很愛對方。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投入了真感情的時候,都願意為對方付出。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幸福。相信每一個人也都不願意去破壞別人的家庭。但是就像這個問題,問這個問題的人,他的內心一定非常的糾結。因為他可能遇到了感情問題婚姻問題。大家都知道婚外情,也都非常的感興趣。婚外情這個詞其實並不陽光。男人也好女人也罷,都應該忠於自己的感情,忠於自己的婚姻。但是有的人在不經意間卻遇到了自己喜歡的人。而且是婚外的感情。他們可能有一見如故的感覺,可能有相見恨晚的感覺。但是他們明明知道不能夠在一起,卻還是很愛對方。其實婚外情是非常折磨人的。


之前聽別人說過一句話,感覺非常的有道理。愛情無關乎外貌,無關乎金錢,無關乎地位。愛一個人就會全身心的投入。也就是說你和某一個人有愛情了。愛情也要分為年齡段。當你在不適合的年齡段接受了一段愛情的時候。可能就會承受很多東西。有的人願意承受,有的人不能夠承受。願意承受的人,願意為自我而活著的人,他們可能明知道做不了夫妻,他會拼命的去愛對方。但這個時候會讓他非常的牽掛。為什麼很多人總是感覺到累?原因就在這裡,放不下的東西太多,太在乎的東西又太多。總是這也想要,那也想要。所以感覺會特別的累。

其實當你發現不是你的東西的時候,這個時候你將緊緊握起的拳頭鬆開,你會發現自己感覺很輕鬆。有這種感覺就對了。提出的這個問題的答案也有了吧。像婚外情這種關係,註定做不了夫妻的,那就鬆開手,把對方還給本屬於別人的人,給自己的心靈釋放一個空間……你就會輕鬆的活著了……


文史大世界


分手後還能做的就是陌生人,相濡以沫 不如相忘於江湖,愛過恨過此生無憾,從此陌路不相逢。真正愛過的戀人如果沒有結果是不可能做朋友的,因為入了心的人再一次相見也還是想擁有,所以不見面不聯繫才是最好的結果。

分手後做朋友的可能是一方不死心另一方沒有真心愛過,而分手後就老死不相往來的人也佔很大一部分,因為愛的時候愛的深刻,離開的時候更是恨的刻骨,既然愛不能長久,記憶也不願意停留,愛和痛是相隨的。寧願不相見也不想念,至於那些結疤的傷口也和封塵的的往事一起掩埋在也不願觸碰。做朋友太痛苦那些回憶總是擺在眼前,何必在心上劃一道傷口。

愛過方知情深,醉過方知酒濃!放不下一個人也是一種習慣,習慣了曾經的朝夕相對,習慣了彼此的相互陪伴。 當有一天放下的時候可能做不做朋友都不再關心了,甚至覺得不聯繫也好,斷了自己的念想,也不會再去牽掛和想念。你放不下一個人的時候總是想著彼此之間有無數個可能性,做朋友也是給自己的一個接近對方的藉口,因為還是朋友所以還可以再聯繫,只要有聯繫就還有機會還有可能。其實錯過就是一輩子,緣分盡了就彆強求!





跨洋時差五小時


時間萬物:唯一情愛難捨難離,所謂愛,相守容易,相依難。當愛已成往事,回憶一點點的變淡,偶爾打開記憶的那把枷鎖。才知道,有些人一輩子都在心裡,有些愛,此生都是遺憾。

相愛的兩個人:做不了夫妻,可以做情人。這也是一個最好的選擇。相愛的人怎麼說分就能分開的了。愛過方知情深,醉過方知酒濃!

1.情人:

既然相愛,不能成為夫妻,但是有何必去要那些無需有的名分了,,就算是見不得光,那又如何,只有能在一起就是極好的。有你的陪伴,我們可以看清晨的朝陽,傍晚的晚霞,我們朝夕相處在每一天中的那一刻,只要你的愛,別無所求。雖然你不能常伴左右,只有略少的那麼幾天,也是我的全部,我會不假思索你每一刻的在我身邊。拋開油鹽醬醋,丟下紛爭我們是世間最幸福的人。

2.朋友:

做不了夫妻:我們也可以作朋友。曾經的好,曾經的點點滴滴,瞭解是必然的。即又愛,又有情,多麼的難得,雖然愛已經遠去,但次於愛情的友情仍在。偶爾聊聊天,偶爾的問候,也是溫暖的。

人與人都是緣分,生命註定有那麼一段交接,就相愛了。離別之後,再無相遇。而那份情,那份愛,曾經多麼真實出現在生命中。


阿洋花


你這個問題是我遇到的,為此我寫了一篇專門文章描述這段情的糾纏哀愁,有興趣可看我主頁文章。

要我說,再明白不過,結局只有一條:分手,放下,給彼此以祝福,老死不再往來。如果有來生,那當來生再續情緣,但只願來生雙雙成蝶,比翼雙飛,不再苦戀。

真正的愛就是相互成全,誰也別耽擱誰。往往這份愛情才是真正的內心所愛,但為什麼卻做不成夫妻?

一般存在幾種情況:

一是老少戀。

男大女至少十歲以上,這算小的,有的忘年戀、爺孫戀,男大女二三十歲也數不勝數。當然也有女的比男的大,這種情況相對少。說到底,世間萬物,都是因為愛才讓你們有了這一份戀,不管願不願意、合不合適,終歸它是發生了。

二是不倫戀。

1、家族內相戀。類似於畸戀,是真正的孽緣。如果一開始受到強烈反對(顯然的)或強烈內心折磨,註定不能善終,因為自身始終處在羞恥和自責中,況且還觸犯法律、傳統倫理,痛苦可想而知。這種戀,要果斷結束,沒什麼可講的。

2、師生戀。

比較普遍,大多是教師勾引懵懂的學生而逐漸產生愛情,學生向教師表白的有,但我說不多。如果這個教師已有家庭,這個學生未成年,那麼這段情根本就不應該讓它發生。如果都是未婚,也要以學生前途為重,讓學生在未來成長之中做出成熟的選擇。

3、婚外戀。

很普遍,大多愛而不能、欲而不得的愛情就是這種。道學家和衛道士們就這塊已講得很多了,我不狗尾續貂。我只說一句良心話,有多少人是在婚後才發現自己真正的所愛和真正要的是什麼?婚外戀產生不單純是當事人的責任,更多的也是夫妻另一方導致的責任,如果夫妻足夠愛,是不可能產生婚外戀的。

與一般人觀點不同,我認為,婚外戀一旦實際發生,沒什麼好愧疚的,誰叫他媽的為了愛情呢?不要扯什麼傳統道德,如果另一方足夠珍惜又怎會讓這種情況發生?或即是自己的錯誤,那又有什麼不對?是的,唯一的不對是自己渾渾噩噩地結了婚。那就果斷點吧,要麼按照衛道士的清規戒律結束這份真愛,我說的是真愛,不真愛就是玩弄,那你最好死遠點,別害人;要麼和夫妻另一方坦誠相見,光屁股睡了那麼久,講清楚這件事兒不難吧?然後該離的離、該承擔的擔,和真正的所愛的人一起,去吧,你值得這麼做。兩個對不住,那就先對不住不愛的,有何不可?

當然還有些其他的,比如受到阻止而不能一起。總之原則就是,聽自己的心在說什麼,如果自己都覺得不能一起,那放棄吧,浪費什麼也別浪費未來。

你只有一輩子,你看著辦。





好人不加冰


首先聲明,我們是婚再戀。我們是初中同學,為了愛走到了一起,一同廣渡過了兩三年,她提出要彩禮六萬。當時真的拿不出那麼多現錢,其它錢借出去了當時不管怎麼吹又收不到,她選擇了去打工,就把我們聯繫的所有方式都拉黑了,消失得無影無蹤。聽朋友說沒過半年又在濱海找了一個。就是太愛她。我拋下一切來到浙江尋找她,結果就在昨天我開車在一路口真的碰上了她,據她說今年三月份已經結婚了!但聽朋友說又沒有那回事,今早又在那裡遇到了她,我真的有說不完的話想對她說我找她不是一兩次了!愛一個人難,能在一起踏踏實實的過日子更難!但我心底裡真的很愛她!在一起洗衣做飯我沒閒過,難道金錢真的有那麼重要?朋友們這是事實,今天我心裡很不好受!


手機用戶71829421990


不如放手,不必死死糾纏,把他變成回憶好過將來的糾結。

\n

{!-- PGC_VIDEO:{"thumb_fingerprint": 8505725112192115853, "vid": "v02004040000bend9rv2gddgigk29k00\

女娃精衛


如果兩個相愛的人因為緣分的關係沒有做成夫妻,那麼我覺得再發展出其他的關係就沒有任何意義了。既然緣分不屬於你我。既然不能讓你我牽手到永遠。真的就沒必要再彼此的想念和思念了。因為,純潔的友誼是不可能做到的。在未來的發展和交往的過程中。都可能會傷害到對方。讓兩個人的感情,會出現一種很尷尬的關係。所以說既然不能夠相愛到永遠,那麼就決絕的做出一個勇敢的決定。不再打擾對方,不再去關心對方。不要讓自己的愛,在一個不能有結果的人面前白白的付出。可能兩個人都會成家立業的,都會有一個自己的妻子或是丈夫。如果你們二人世界裡再出現一個,曾經愛過的人。還有那曖昧的關係。還有那藕斷絲連的來往。這樣會影響你的家庭生活的。也會引來流言蜚語。這樣對誰都是一種傷害。與其這樣,還不如不相往來。你不在我的生活裡出現。我不在你的視線裡生存。彼此不再有任何瓜葛。這才是最佳的選擇。



伊春美食美客


朋友你好,書生為你解答。

有人說,兩個相愛的人註定做不了夫妻,那可以做普通朋友;也有人說,既然做不了夫妻,就只能做個老死不相往來的路人甲和路人乙;還有人說,既然不能擁有夫妻的名分,那做個紅顏知己總可以吧?

那麼,到底該維持哪種關係才算是最合適、最理想的呢?

在書生看來,也只有路人甲和路人乙的關係,才可以把這段“剪不斷理還亂”的感情糾葛徹底的放下。

咱們先來說說普通朋友的關係。做不了夫妻,還可以做朋友,這是有些人所持的觀點。不知道你們信不信,反正打死我也不會相信。男女之間本身就沒有所謂的純友誼,更何況曾經相愛過的兩個人。如果繼續保持著朋友的關係藕斷絲連,不僅影響各自的家庭,難保不會舊情復燃,還會給雙方增添各種不必要的麻煩。所以,這種貌似朋友的關係,實則是破壞雙方家庭的罪源,要不得。

再來說說紅顏知己的關係。這個純屬扯淡(原諒我爆了句粗口)。這個紅顏知己的關係,是比普通朋友要親密很多的。可是它真的如所說的那麼高大上嗎?有句話說的好:紅顏知己的關係就是,紅著紅著就綠了。意思你們懂,不做過多解釋。只不過就是某某的代名詞罷了,換了個說法,本質是一模一樣的,根本用不著遮遮掩掩、冠冕堂皇。長期保持這樣的關係,紙總是包不住火的,等到東窗事發的那一天,妻離子散。所以,這種關係更不能保持。


最後,就剩個陌路人這種關係了。雖有點殘酷,有點不捨,但無疑這是最好的選擇。既然註定做不了夫妻,那麼說明你們之間的緣分已盡,早了斷,早解脫。只有這樣才是對雙方、乃至雙方以後的愛人最公平的。做這個決定也許很難,但理智告訴我:只能這麼做,必須這麼做!


情感書生談感情


兩個相愛的人註定成不了夫妻,那要看屬於什麼情況而定。

如果是近親兄妹關係,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應該繼續保持兄妹關係,外人也說不出什麼不字。

如果二人都有了幸福家庭,便於以後有困難互相幫忙,可以認對方的父母為乾媽乾爸,這樣就能明正言順的相處了,那也要經過自己的愛人知道才行,產生誤會就不值得了,如果愛人堅決反對,為了自己的家庭幸福也應該理智的去放棄,愛人同意這種關係也要保持一定距離,別讓外人說三道四,說些不好聽的話,一口吐沫就能砸死人,人言可畏呀!

如果是一方有了幸福的家庭,這樣的愛慕關係是不道德的,屬於三者插足,該放下的就得放下,尋找屬於自己的愛情最重要,繼續保持聯繫只會誤人誤己,那樣更不值得,應該一刀兩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