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在普陀如火如荼地開展
可總有一些不文明行為拉後腿
特別是那些非法小廣告
猶如“城市牛皮癬”
跟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格格不入~
SO!為推進普陀
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日前,普陀發佈
《普陀區“小廣告”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對“小廣告”開展集中專項整治
目標
本次專項整治
堅持創建區域全覆蓋
堅持“四個一律”↓↓
對影響市容市貌的“小廣告”一律清理
對違法發佈“小廣告”行為一律重罰
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小廣告”主一律查處
對違法“小廣告”聯繫電話一律停機
整治重點城區內所有主次幹道、商業大街、背街小巷、沿街店鋪、農貿市場、車站碼頭、公園廣場、各類場館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居民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
整治內容
全面清理所有牆壁、門窗、地面、箱體、樹幹、線杆、燈杆以及其它構建物上噴塗、張貼的各類“小廣告”。
對亂塗、亂貼、亂寫、亂畫、亂髮“小廣告”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嚴管重罰。
進一步明確日常監管責任,完善長效機制,加強常態化管理。
喏!你要是不信!
這則通告趕緊mark!
非法“小廣告”集中整治行動
通 告
為了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打造海上花園城市,提升市容環境秩序,營造整潔優美的宜居環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市區範圍內開展非法“小廣告”集中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樹木、地面、電杆、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上任意刻畫、塗寫、張貼、散發各類“小廣告”;對已經存在的非法“小廣告”,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在2018年9月25日前主動清除。
二、2018年9月25日起,執法部門將聯合開展對定海、普陀、新城、朱家尖主城區範圍內非法“小廣告”的查處打擊,對影響市容市貌的“小廣告”一律清理,對違法發佈“小廣告”行為一律重罰,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小廣告”發佈者一律查處,對非法小廣告聯繫電話一律抄告運行商停機處理。
三、在開展“小廣告”集中整治行動過程中,對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出努力和貢獻!
舟山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舟山市公安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文明城市是一道風景
更是靠大家點滴之行
匯聚而成的一份努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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