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北京將爲超標電動自行車發放臨時標識

從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掛牌後才可上路。據瞭解,從下月起交管部門將啟動登記工作,為合規車輛發放行駛證、號牌,併為“超標”電動車發放臨時標識。

下月交管部門將公示電動車登記辦理地點

據介紹,《條例》將在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過渡期管理及臨時標識發放的具體辦法,並將按規定予以公佈。需要領取臨時標識的,自2018年11月1日起,可按照規定申請併到指定地點領取臨時標識。

《條例》規定,本條例實施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經登記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交管部門申請登記。在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發放行駛證、號牌;不在產品目錄內的,發放臨時標識。對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懸掛臨時標識後方可上路行駛,並遵守非機動車的通行規則;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交管部門提示市民,無論是登記掛牌,還是為“合格產品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領取臨時標識,都將從下月開始,且會設置辦理期限,市民不必過於著急。屆時,交管部門會提前發佈公告,告知辦理方法及地點。

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總量已達400多萬輛

近年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數量快速增長。據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根據近五年銷售情況進行的測算統計,本市電動自行車(含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總量已達400多萬輛。同時,仍有大量未登記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在本市道路上行駛。

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一直將非機動車管理作為日常管理的重點,並持續開展了一系列的宣傳治理活動,但由於過去源頭管理乏力、法律法規不完善、執法手段缺失等客觀因素,非機動車總體上仍呈現出交通違法突出、交通事故頻發的狀態,車輛無牌無證,非法加裝、改裝,闖燈逆行等違法行為突出,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

據統計,2013年至2018年8月,北京市發生涉及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約30餘萬起 (電動自行車約18.7萬起,佔非機動車事故總數的60%),佔交通事故總數的18-20%,共造成1621人死亡,近19萬人受傷。

11月起北京将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