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政务公开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务公开监督员。现将选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石嘴山市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基层群众等。

二、资格条件

(一)坚定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热爱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熟悉、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能按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8年10月20日18:00止。

四、选聘流程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名单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报完毕后上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资格审核。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人员范围。 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应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2.所在社区、企业或单位证明信1封;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三)名单公示。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核,确定政务公开监督员名单。名单确定后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选,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发《政务公开监督员聘任书》,聘期两年,并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资料需报送至新区行政中心 B1—308(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或邮寄到新区行政中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B1—308)。

咨询电话:0952—2218325,2218326。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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