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总工会出台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级晋升办法

3月12日,记者从石嘴山市总工会了解到,为畅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职级晋升通道,激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石嘴山市总工会于日前制定出台了《石嘴山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级晋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提到,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可享受岗位津贴和职级津贴其中一项。市总工会副部长、市级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县区和开发区总工会副主席每月岗位津贴由500元提高到600元;县区和开发区总工会主管、服务中心主任每月岗位津贴由200元提高到400元。在调增岗位津贴的基础上,设立职级津贴。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级分为四级,对应的职级津贴每月分别为:一级700元、二级600元、三级500元、四级400元。《办法》出台后,约有80%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能够享受到最高700元、最低400元的岗位津贴或职级津贴,切实增加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办法》明确规定,该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级职数比例,按照不超过总人数60%的比例设定。其中:一级5%、二级10%、三级20%、四级25%。石嘴山市总工会对全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级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对各县(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级职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初根据各县(区)总工会上年度业务考核情况动态调整下达,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个人待遇与工会整体工作连接在一起,形成了“工会工作业绩好、个人待遇才能好”的利益共同体。

同时,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可以晋升职级,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确定为“末位”的不定职级。为了鼓励先进,职级评定的基本资格体现了鲜明的工作业绩导向,比如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有两个“优秀”的,可以缩减评定职级的工龄限制2年;参加工作满一年,当年被考核为“优秀”的,即可以有机会竞争四级。职级评定不限定上下浮动级次,从而打破论资排辈,突出灵活用人机制。


记者:蔺 津 编辑:单瑞 校对:马晓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