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的樓盤房價跌,就有人鬧事,是不是可以以哄擡房價爲由抓起來?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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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的樓盤出現房價下跌的表現,但從全國的範圍內,應該屬於比較少數的案例,若一旦形成大規模的現象發生,恐怕就是一個社會問題。實際上,對於這些行為的出現,很大程度上來自於房地產價格只漲不跌的定性思維,不少人認為,買了房子就等同於坐等房價增值,卻完全忽略了高房價背後的投資風險。然而,在當前不少房企資金鍊緊繃,抓緊時間回收資金之際,實際上更需要有強烈的降槓桿、回收資金的需求,而利用國慶黃金週乃至一些時間,大搞優惠活動、降價促銷也是非常想象的事情。然而,對於高價購房者,卻因為樓盤房價跌而鬧事,這顯然不尊重市場自我調節的現象,也是一種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因此,對於這些現象,確實需要引起重視,對於鬧事者需要給予一定的處罰,否則一旦形成跟風效應,那麼後果也是不堪設想,但投資者的買房賺錢定性思維,確實需要轉變過來了。


郭施亮


說來也真夠可笑的,購房者面對房價下跌,竟然鬧事要求退房或退錢,而開發商面對漲價,則狀告自己無證銷售要求購房者退回已經購買的住房。

房地產市場的秩序,已經亂成什麼樣子了。

關鍵是,法院對開發商的無理取鬧,還能做出支持開發商請求的判決,從而讓開發商的違法變成合法行為。那麼,房鬧也就成為理所當然的事了。

站在市場經濟就是法律經濟、信用經濟的角度考慮,無論是開發商房鬧還是購房者房鬧,都是不正常的,也是不能予以支持的。但是,就目前的相關法律來看,只要房鬧們沒有過激行為,也是不能對其採取行動的,而只能勸解和調解。只是,如果鬧的人多了,問題就複雜了,就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所以,也要引起高度重視。

這也進一步告訴我們,在樓市調控已經到了一定階段房價將出現穩定的情況下,決不能讓房鬧的行為影響樓市的正常秩序,否則,會干擾樓市調控,影響調控的效果。所以,相關職能部門和地方,也應當未雨綢繆,提出一些解決的辦法與措施,制定相關的制度與規章,避免出現大的矛盾。特別要防止房鬧對房價穩定帶來不利影響,對社會穩定帶來衝擊。


譚浩俊


樓盤價跌,有人鬧事,這些人純屬精神病,狗不吃屎,活人慣的毛病,我們現在很多人被慣了很多毛病,尤其以這種房鬧最為讓人憤恨,我們常說,願賭服輸,如果玩不起,那麼就不玩,不能耍賴,這些房鬧的性質是惡劣的,品質的差勁的,是不能慣他們毛病的。

世界上的市場,從來就沒有隻能漲不能降的商品,房子作為商品也不例外,買完房子,漲價固然好,降價也在情理之中,我們有些人,漲價了,忘乎所以,不知道東南西北了,降價了,就開始去鬧,這純粹是慣出來的臭毛病,我們是不應該縱容的。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在新近一次房子降價鬧的那群人中,有一個人比較特殊,一個人買了五套房,大虧,尼瑪,這不就是炒房的,所以很多輿論都很幸災樂禍,虧死你才好,我們的房地產政策就是因為這些炒房者而有些亂,所以,我們歡迎房價適當降一降,讓更多人能夠買得起房子,也讓這些炒房者虧一虧,買五套房子,降價20%才虧一套房子,不多,輿論的幸災樂禍受到了一致的好評。

其實,炒房的人應該學學炒股的人,都虧的傾家蕩產了,他們去鬧了嗎?


韓東言


樓盤下跌是早晚的事!現在的房價已經不是要不要買的問題了,而是買不買得起的問題了。現在買房有任督二脈,任脈是首付,督脈就是按揭。首付只是有難度但是並不致命,最致命的事就是付完首付後按揭還不起了。本身首付就是傾盡全家家產來付的,而付完之後收入跟不上按揭金額怎麼辦?這個是目前樓市噶然停止的主因!

以我們廈門為例,我們這地區現在郊區的房價巔峰期在3.3萬/平。以一套貧民版的70平房子總價在220萬出頭。首付70萬,餘下按揭25年,每月還款金額在1.4萬左右。而我們廈門的人均收入是7000實際到手5000,一對夫婦收入全加在一起還還不起按揭。而且這是平均金額,意味著還有70%的人沒達到這個數字。這就是最近廈門房價下跌的主因,現在廈門房價下跌到2.3萬左右,大約跌了一萬塊。

要麼房價下跌要麼工資上漲!只有當收入能夠跟上按揭金額的時候房價才不是死海,不然就只是有價無市,看著值錢卻賣不出去,只是漲工資比跌房價引起的動盪更加明顯,因此只能跌跌跌!


優己


不請自來!

中國十幾年的樓市行情早就告訴我們房地產行業早就不在之前的傳統行業了。現在的房子都被附上了金融屬性。房屋買賣等同於商品交易,商品價格發生變動再正常不過,房子也是一樣。

回到問題本身,為什麼樓盤價格下降就會有人鬧事?

房望樓興嘆的今天,不少人為了買房,掏空了幾代人的積蓄,甚至還要揹負長期的債務。要知道,房價只漲不跌是這麼多年的中國樓市給平民百姓的興奮劑,才會有很多人擠破頭也想闖進來。而現在的情況是國家參與調控,讓房子迴歸最初“只住不炒”的理念,房價下跌已是必然趨勢。剛剛買房的人眼見自己的財產“縮水”,心中焦慮可想而知,出現暴力“維權”也不難理解。說是“維權”,其根本還是“維錢”。歸根結底還是因為百姓對房價的認識不全面。

購買房屋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也是作為市場主體的購房人自主選擇的結果,無論房價如何變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都是不變的道理。白紙黑字紅章註明了權利義務,形成了受法律保護的合同行為,再去鬧事顯然於法無據。而打砸等極端暴力行為,更是有違法之嫌,實在不妥!



華爾街早餐



也許我們的比喻不是很恰如其分,但是,我們更多的磚家表示,我們現在是市場經濟,而市場經濟就必須要遵守市場經濟的規律。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人們只能是遵守,而不能否認,或者拒絕接受,這都不是現實的!

不要笑話我們舉的例證,其實就是那麼簡單。比如:雞蛋,在市場上的波動很正常,今天是5元,明天是4.5元,後天有可能是5.2元,這是事實,也是規律。

有人會說,房子不是低值易耗品,但是,80年代以後,房子改為“商品房”,她就有了商品的概念。商品就會有高低升降的必然!

還有一個問題,房子已經上漲的幾輪,如果降價能夠退房或者是補貼差價,那麼這幾輪的漲價,差額部分你們也要退出來嘛?

還有一點,記住商界泰斗李嘉誠的動作,他老人家在2013年開始就預見到了風險,2015年大規模拋售大陸房產。可是,我們最後的接盤俠,也就是所謂的“剛需們”,卻是不顧生死義無反顧地衝進市場。這是個人的決定,自己就要承擔風險!

還有人說,房子具有投資屬性,那麼投資就有風險。股市也是投資,真的會下跌就會有補貼嘛?可能嘛?

“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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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覓尋


中國的房價貌似只有上漲才是最合理、最應該的發展方向,越來越多的人買不起房才能體現這個社會的不一樣,一旦下跌,就是問題。

碧桂園上海遠郊房地產項目,降價25%,引發大規模業主不滿,舉牌聲討,甚至攻擊售樓處,近幾年因為房子降價而引發的糾紛日益增多,那麼房子到底能不能降價,糾紛到底合不合理?



有的人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錢,好不容易買了自己的房子,省吃儉用還房貸,結果第二年發現有人少花了幾十萬就住在了隔壁,無疑是晴天霹靂,大有被宰的感覺。

但是何不換位思考一下,為什麼後買房的人一定要比先買房的人要多付幾十萬才能買的起房?後買房的人是不是也算被宰的一個?

幾十年來的繁榮的房地產把一幫人慣壞了,認為房子不可能降價,不管是一線城市還是三四線城市,從來沒有聽說過炒房破產的,輸了自然也不會認輸。



這些人有兩種要不得的典型思維:

第一是對商品房的認識混亂。首先他們認為房地產是一種商品,接受價格受供需的影響,但是他們卻只接受單一價格方向,因為他們認為房子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是供給不足的。

確實房子永遠都是不夠住的,但這不表示房子不會降價,當房價高到能買房的都買了,沒買的都買不起的時候它的價格就會降;當企業盲目擴張而不考慮政策影響時,為了自身的生存它也是要降的。要知道每一個開發商都想把自己的房子賣的越高越好。

第二就是特殊意識和霸權思維。買房的人可以自信的認為自己是成功的,對自身有一種特殊的感覺,認為買不起當或者買得晚的人,多付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因為你是不成功的,能買的起房肯定早買了。

這種思維的延伸就是自我和霸權,那就是無論什麼人,無論什麼時候,無論什麼理由,你都不可以動我的奶酪,房價跌就是動了我的奶酪,這就是不行。



徐徐成翔


這種現象在很多城市出現過,所以國家應該出臺政策,禁止這種行為,這種行為非常危險,很容易引起大規模擾亂,國家竟然要搞房產稅,那麼就應該儘快出臺,因為絕大部分買房人,是為了改善居住,房子價格越高,收房產稅就越多,老百姓就不願意房了價格太高,另外,房子價格太高,會影響老百姓的消費高,同時也影響到實體經濟,這樣房子價格下跌變成好事情,普通老百姓不會出來鬧事,只有炒房的人鬧事,還有房產稅可以讓那些多餘的房子賣出來,避免浪費資源,房產稅繼續拖下去,房價跌下之去後,老百姓就反對房產稅推出,所以,目前是推出房產稅最佳時期,要儘快挽救實體經濟,不要讓更多的人受害!


就叫我蓋倫吧


應該嚴管這些人。

中國的房價之所以迅速的漲起來,與機構炒房,個人加入炒房,實體經濟加入炒房導致全民參與炒房有很大的關係。

現在,中央已經明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那些已經把房子炒熱炒的價格離譜的炒房客賺的盆滿缽滿,口袋都被錢撐破了,而絕大多數剛需的人變成了房奴,掏空的親戚朋友的口袋,還要一生去還銀行貸款。

現在中央終於忍無可忍,所以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只有把投機客和炒房客擠出房地產行業,房子的屬性才會迴歸,所以那些認為房子只能漲不能跌的人,可以說就是把房子價格炒上天的投機客,而剛需的人無論漲跌,都要去住,房子價格降下來,還有可能去改善住房條件,所以這些人不會房子下跌的時候去鬧事。

所以,對那些鬧事的首腦可以以擾亂公共秩序強制執行,國家絕對不能手軟。


煮茶聞書香


無理取鬧,買賣房屋就跟你買商品一樣,有漲有跌,誰跟保證過只漲不跌,自已看清楚購房合同,如果你是在10年前購房才3000多一平方,現在房價已賣到10000多一平方米,請問開發商也應該找你鬧呢?向你找補現在價格,你覺得合理嗎?無聊至極,如果不服可以走法律程序呀?有什麼理由鬧,鬧個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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